為徐宣議陳矯下令當在
建安二年后四年前
【題解】
陳矯和徐宣都是曹操的屬下,兩個人不和睦。陳矯娶了本族女為妻,徐宣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議論此事。為此,曹操下了這道命令。
【原文】
喪亂已來①,風教凋薄②,謗議之言③,難用褒貶④。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⑤,以其罪罪之⑥。(《魏志·陳矯傳》注引《魏氏春秋》)
【注釋】
①喪亂:災禍和動亂。指的是董卓之亂后的連年戰亂。
②風教凋薄:風俗教化衰敗。
③謗議:誹謗評論。
④難用褒貶:評論好壞褒貶不一。這句話的意思是,誹謗和批評的言論,不能用來評價人的好壞。
⑤斷前:規定的時間界限之前。
⑥罪罪:前一個罪是非議者加給別人的罪名;后一個罪是治罪的意思。
【精要簡介】
徐宣和陳矯是廣陵人,被廣陵太守陳登看中,一起效忠曹操。
有一次,孫權帶兵包圍廣陵,陳登派陳矯向曹操求救。曹操欣賞陳矯的才能,想要把他留下來。隨后,曹操召徐宣、陳矯為司空掾屬。不過,陳矯和徐宣不和睦,陳矯本姓劉,因為過繼給了他舅舅,后改姓陳,長大后又娶了劉氏本族的女兒為妻子。根據當時的規矩,這是不被允許的。徐宣抓住這個把柄,經常在眾人面前詆毀、排擠陳矯。曹操愛惜陳矯的才能,想要保全他,于是便下了這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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