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荀子(約前313—前238),名況,趙國人,戰(zhàn)國末期儒學大家。少年時期到齊國求學,齊襄王執(zhí)政期間“三為祭酒”,成為“稷下”的“最為老師”。后到楚國,春申君黃歇任命荀子為蘭陵令,春申君死后被廢。然后來到趙國,被尊為上卿。秦昭王時赴秦,會晤秦昭王與范雎。晚年針對“獨世之政”以及“鄙儒亂俗”,提倡“推儒墨道家之行事興壞,序列數(shù)萬言”,著成《荀子》一書。晚年病居蘭陵,不久病卒。
荀子受齊國崇尚功利以及法家、雜家等的影響,其學說王霸兼采,夾雜功利思想。《荀子》一書仿照《論語》的體例寫成,全面反映了他的思想。在人性問題上,荀子認為人的本性是惡的,善是受教化的結果。在天道觀方面,荀子認為天只不過是能生長萬物,其自身并沒有意志,更不能決定人事的吉兇、禍福。他提出“制天命而用之”,即人應該順應自然,但也可以改變自然的“人定勝天”的思想。荀子很重視“禮”,認為“禮”在調節(jié)人際關系中起著重要作用。但他所說的“禮”其實與后世的法制的“法”基本相同,如“國無禮則不正。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于輕重也,猶繩墨之于曲直也,猶規(guī)矩之于方圓也”(《王霸》)。他宣揚儒家的王道思想,主張以德服人,但并不排斥霸道,提出王霸并重。他繼承了儒家“為政以德”的傳統(tǒng),認為治國應該“平政愛民”。他將君主比作舟,庶民比作水,認為“水則載舟,水則覆舟”。他主張治國要用王道和禮義教化,主張禮法兼用,刑罰必不可少。
荀子的學說是在繼承儒家學說的基礎上,又結合戰(zhàn)國百家的學說而建立的。在學說中,他克服了諸子百家的弊病,并有所發(fā)展,因此和儒家傳統(tǒng)思想有一定的出入,也因此受到后人的指責和非議,如唐朝的韓愈就認為荀學是“大醇而小疵”,宋代的程朱理學則揚孟抑荀。近代的梁啟超、章太炎等人提出對荀子的學說重新進行評價,荀子的思想重新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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