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琪妻欒氏》歷史評(píng)價(jià)與正史事跡,《相琪妻欒氏》人物故事小傳
欒氏,掖縣司吏,相琪之妻,頗有姿色。貞祐三年,紅襖軍攻陷掖縣,相琪一家三口均為所得。有人看上欒氏,便殺其夫及子,又引誘她。欒氏奮力而起把他撞倒在地,大罵 他們禽獸不如,自己絕不受其玷污,于是被殺。
[正 史]
相琪妻欒氏,有姿色。琪為萊州掖縣①司吏。貞祜三年八月,紅襖賊陷掖縣,琪與欒氏及子俱為所得。賊見(jiàn)欒悅之,殺琪及其子而誘欒。欒奮起以頭觸賊而仆,罵曰:“我豈為犬彘②所污者哉。”賊怒,殺之。追封西河縣君,溢“莊潔”。
《金史·列女傳》
[注 釋]
①萊州掖縣:州縣名,治所在今山東省掖縣。②彘(zhi):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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