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避諱制度
清朝從康熙皇帝即位后開始,避諱制度突然間變得無比嚴格起來。當時的避諱用字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康熙皇帝的名字,一是涉及到“虜”、“胡”、“戎”、“蠻”、“夷狄”等漢人稱呼少數民族的蔑稱,全部在避諱之列。朝廷規定:用“元”字來代替“玄”字,用“煜”字代替“燁”字。“燁”字還好,不怎么常用,“玄”字就有點可憐了。當時無論寫字還是刻書,都要嚴格地執行用“元”字代替“玄”字的規定,如《老子》“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句話,便要改為“元之又元,眾妙之門”。朝廷修書或大臣奏本的時候,金朝時的“金賊”,一定得改成“金人”,遼朝時的“虜將”,要改為“遼將”,宋朝時的“胡虜之地”,也只能寫作“異地”。
到了雍乾年間,避諱就更加嚴了。為避雍正名字胤禎,雍正兄弟名字中的“胤”字,一律改為“允”字。著名詩人王士禎,死后十年,還被改名為王士正,后又欽命再改為王士楨。就連明朝崇禎皇帝,也被改為了“崇正皇帝”。北宋的開國皇帝趙匡胤,也不能幸免,只好叫趙匡允了。天下的地名,只要涉及到諱字的,也要一律改動。
乾隆皇帝比起他的父親來,又更甚一步了,簡直就是一個避諱狂。不僅要避諱自己的名字弘歷,也要避諱父親、祖父的名字,兒子的名字還得避諱,幾乎已經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了,就連死了上千年的歷史上的皇帝名字還要避諱,實在是沒事找事啊。
乾隆四十四年,王錫候篡改《康熙字典》為《字貫》案,本人被判斬立決,子孫七人被判監斬候,妻子媳婦都被賜給功臣為家奴。同年,馮王孫著《五經簡詠》不避廟諱案,乾隆皇帝欽命照大逆凌遲處死,乾隆四十五年,小商人劉莪印刷《圣諱實錄》販賣給應試的童生,借以謀生,不小心把“廟諱”及“御名”“全體寫刊”,被斬首。同年,年老多病的生員吳英,寫了一通《上陳時務策》,迭用“弘”字未避,被照大逆罪凌遲處死。除了上面這些,還有乾隆二十二年彭家屏《大彭統記》案,乾隆三十二年齊周華詩文案,乾隆四十四年石卓槐《芥圃詩抄》案,等等,本人都被朝廷砍了腦袋,當然親屬也都受到株連。
這些犯人大多是潦倒書生、小商小販、市井貧民,根犯上作亂連邊都不沾,而乾隆皇帝卻肆意夸大了事情的嚴重性,嚴懲不貸,讓當時的百姓處于恐慌當中,來維系至高無上的皇權。
乾隆朝嚴酷的文化政策,極大的破壞了中國的傳統文化。清朝從康熙帝到乾隆帝,三代統治者統治長達一百三十八年,執行嚴酷的避諱制度,給中國文化史造成了一場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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