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學誠(1738—1801年),字實齋,號少巖,浙江會稽(今紹興)人。他少年多病,23歲后應順天鄉試,兩試不中,后三上京師又三不中,從學于朱筠。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才中順天鄉試副榜,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41歲始中進士。一生潦倒,只在朱筠、畢沅、朱圭等大官僚處做幕僚,主講各書院,未做官。
章學誠生于乾嘉考據學極盛時代,但卻獨樹一幟,縱論文史,品評古今學術著作,而作 《文史通義》。他說: “吾于史學,蓋有天授,自信發凡起例,多為后世開山。” 他在史學上雄視百代,說: “鄭樵有史識而未有史學,曾鞏具史學而不具史法,劉知幾得史法而不得史意”,只有他自己才得 “史意”,何謂 “史意”? 即史學理論和觀點。他認為史學的任務是 “綱紀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變,而成一家之言”,所以要具別識通裁。他認為,劉知幾關于良史必備才、學、識三長還未盡意,史家更要具備 “史德”,何謂 “史德”?就是 “著書者之心術”。
章學誠針對空談義理的宋學和專事考據的漢學,而提出 “六經皆史” 的著名論斷。這樣,既提高了史學的地位,又擴大了史學的范圍,恢復了 “經” 的本來意義,破除了對“經” 的神圣崇拜。章學誠將史籍分為 “撰述” 和 “記注” 兩大類。所謂 “記注”是材料的匯編,所謂 “撰述” 是自成一家言之作,他推崇“撰述” 之作,推崇 “獨斷之學”。
章學誠系統論述了方志理論和方法。他提出“志乃史體” 非地理之書,方志是“一方全史”,方志應由志、掌故、文征組成,為了修好方志,州縣應立“志科”專職編修工作。可以說他建立了方志學的完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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