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相愛,交相利,實現社會和諧
1.亂自何起,起不相愛
“兼愛”是墨子的重要思想,他說:“順天之意者,兼也。”兼之為道也,就是“大不攻小,強不侮弱,眾不賊寡,詐不欺愚也,貴不傲賤也,壯不奪老也”(《天志下》,第256頁), “兼者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天志中》,第242~243頁)。兼相愛,就是平等廣泛地愛他人,相互尊愛,大助小,強扶弱,富濟貧,智教愚。世間的一切禍亂,都起于互不相愛。“亂自何起?起不相愛,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謂亂也。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君而自利,此所謂亂也。雖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兼愛上》,第122頁)
“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故子墨子曰:不可不勸愛人者。”(《兼愛上》,第124頁)
反之,“天下之人若不相愛,強必執弱,富必侮貧,貴必傲賤,詐必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愛生也,是以仁者非之”(《兼愛中》,第127頁)。“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詐不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愛生也,是以仁者譽之。”(《兼愛中》,第128頁)
愛人助人是相互的,“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兼愛中》,第129頁)。墨子故而得出結論:“今天下之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兼相愛,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務也。”(《兼愛中》,第136頁)
2.仁人之所為事者(從政),必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墨子提出兼相愛,交相利,大力主張興利除弊,交往要互利,不僅利己,更要利人,他說:“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表率)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仁者之為天下度(著想)也,非其所目之所美,耳之所樂,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不)為也。”(《非樂》,第291~292頁)
為民興利除弊是多方面的,大的方面是做好社會政治經濟教育文化思想道德建設,解決百姓的生產生活,就學就業就醫濟困等各方面的具體利民富民問題,墨子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天下最大的弊端就是“國與國之相攻,家與家之相篡,人與人之相賊,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調,此天下之害也”(《兼愛中》,第126頁)。解決此天下之弊端,在于推行“兼相愛,交相利”的總政策。這必須從自身做起,“為人君必惠(給臣民恩惠),為人臣必忠,為人父必慈,為人子必孝,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悌……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兼愛下》,第156頁)。
墨子主張廢除儒家繁瑣奢侈的禮樂制度,減輕人民負擔,反對用人民的血汗建造大鐘大鼓等禮樂用器之類。“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嗚鼓、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非樂上》,第294頁)他反對鼓樂喧天、繁瑣禮儀、大講排場,主張興利除弊,解決民之“三患”,即“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同上)。提倡“舉孝子勸之以事親,尊賢良勸之以為善,發憲布令以教誨,明賞罰以勸沮(勸善止惡)。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非命中》,第316頁)。
3.饑者食之,寒者衣之,病者養之,死者葬之
墨子主張建立的社會,政治上天子以及各級行政者,皆由民眾選舉產生,在全社會推行“兼相愛,交相利”,廢除苛政酷刑繁禮,比如儒家的繁瑣禮樂,等等。人人互利互助,相愛尊重,使“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者,饑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尚賢》,第80頁)。
墨子要求一切君子仁人,要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要人人各盡其能,有經濟物質能力的人,盡其力以助人,強者幫助弱者,智者引導愚者。這些主張,在私有制社會里,只能是一種理想愿望,即使在現代文明社會,也很難做到,但是,在當時,無疑是代表了人類社會的先進思想。
“饑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待養之,死喪葬埋之。”(《兼愛中》,第145頁)墨子在兩千多年前就提出“兼相愛,交相利”,建立社會救助福利制度,使人人不受饑餓寒凍,幼有所教,壯有所用,弱有所助,病有所醫,老有所終,這些代表勞動階層的愿望和要求,是值得肯定的。
4.提出非攻,反對侵略戰爭
非攻也是墨子的重要思想之一,“非”就是非議、譴責、反對,也就是批評批駁和反對國與國之間的侵略兼并戰爭。“攻”是指非正義的侵略戰爭。墨子把戰爭分為兩類,一類是“攻”,另一類是“誅”。大國強國為掠奪兼并小國弱國的戰爭謂之攻,這類戰爭,“當若繁(頻繁)為攻伐,此實天下之巨害也”(《非攻下》,第187頁)。墨子反對并譴責這種侵略戰爭。但是,對夏禹伐有苗、湯伐粲、武王伐紂等討伐暴君的戰爭,彼非所謂攻,謂之“誅”也。這是為民除害興利的正義戰爭。墨子不反對一切戰爭,只反對侵略戰爭,支持正義戰爭。
墨子認為無端攻打他國,是侵略掠奪的強盜行為,是最大的“虧人利己”,他說:“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罰之。此何故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盜)人犬豖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原(重)……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知義之別乎?”(《非攻上》,第158~159頁)現在,無端攻打別人的國家,卻不知是錯,還跟著去贊譽,認為是義,這樣可以說他們懂得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往下推),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所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非攻上》,第160頁)
墨子的非攻思想與兼相愛,交相利,是從正反兩方面說明一個問題,只有非攻,才能實現國與國之間的兼相愛,交相利,要愛人之國,若己之國。墨子反對侵略戰爭,不僅從理論上批判,而且奔走各國,采取積極的防御戰爭,制止侵略戰爭,并在實踐中幫助一些國家反對侵略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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