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國文學(xué)·詔策
古代文體名。詔本指上告下,《莊子·盜跖》:“夫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也泛指告語,《離騷》:“詔西皇使予涉。”后特指皇帝頒發(fā)的命令、文告、詔書。《史記·秦始皇本紀(jì)》:“命為制,令為詔。”策通冊,本為用于記事的竹簡,或木簡。《儀禮·聘禮》:“百官以上書于策。”帝王對臣下封土、授爵或免官,亦記其語于簡策。策遂成為上對下的命文。《文心雕龍·詔策》:“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敕戒州部,詔告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詔者,告也;敕者,正也。”又說,“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輝;優(yōu)文封策,則氣含風(fēng)雨之潤;敕戒恒誥,則筆吐星漢之華;治戎燮伐,則聲有洊雷之威;眚災(zāi)肄赦,則文有春露之滋;明罰敕法,則辭有秋霜之烈,此詔策之大略也。”是說由于內(nèi)容、用途不同,詔策的寫法也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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