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人《講狗》原文|注釋|賞析
講起狗,幾乎沒有人不知道它是“粽子臉,梅花腳”的那一種走獸。它的毛色雖有黃,有黑,有黑白相間,或者還有別的變化。但它會搖頭,會擺尾,并且會汪汪地叫,這些特性,叫人一見之后,不會忘記。普通狗的臉都有點象粽子,但也有“凹臉塌鼻頭”,好象要裝作獅子臉,然而又不象。養狗的專家說世界上的狗約有二百種,有的身體很高大,有的小到只象一只貓。然而我們見了無論那種狗,一見便知道它是狗,決不會誤看作別的走獸。因為狗的特性我們知道得很清楚。
世界上各處的居人,除卻南海群島之外,都養狗,因為狗有各種用處。獵人必須養狗,它替他找尋野味,捕捉野獸。又狗極警覺,獵人夜間如宿在帳篷里,有狗在旁,可以免除或減少被猛獸襲擊的危險。愛司基摩人叫狗拉雪車。呵華特說有些地方的人又叫狗捉魚。它會把魚趕到淺灘上,從水里捉起它們來。遇到戰爭時,救護員常須帶狗,叫它去找尋傷兵,此外還有別種用途。狗的形狀并不怎樣美好,它的叫聲也并不佳妙,直從遠古時代養下來,今日凡有人煙之處,幾乎無不養狗,可見大有原因了。但是狗到了變把戲的手里,生活真無聊。猴子騎在背上,打一個圈子,有什么意思呢。被牽在摩登女人的手里,路旁一聳一聳的走著,也一樣的無聊。然而狗沒有自覺力,并不以為苦。上海有一派的乞丐,養著一只狗,出來要錢時,自己坐著,叫狗前足跪下,后足立直,屁股聳的高高的跪在旁邊。這簡直是受苦刑了,然而狗好象并不怨恨。
西洋的作者中,講起狗,常常說它是人的朋友。我想未必然。人的養狗,只因它對于人有用,無論獵人叫它幫同打獵,或漁人叫它幫同捉魚等都是。富人養狗,是為了有了保險箱還怕不夠牢靠。變把戲的養狗是為了賺錢,乞丐養狗是為了叫它代替自己跪求。摩登女人養狗是因為玩到沒有東西可玩了,遂來玩狗;這即使不是利用,至少是玩弄。
有些作者常說狗很可愛。我想也沒有什么可愛。我覺得狗太會叫,吵得人不安。早晨四點鐘天還沒有亮,絲廠里的汽笛便發大聲叫喚工人,報告已開廠。工人提了冷飯進廠去,往往有狗追著叫。有經驗的人說善叫的狗不咬人,啞狗倒更兇; 然而便是這叫聲已經夠討厭了。我的不愛好狗,不是全因感情作用,是更有別的理由的,我常見富人的狗看見窮人常常要叫; 窮人的狗看見富人卻常常不叫。這不由得不叫人覺著狗心勢利,缺乏理智,不可以做朋友。我又常見狗受它的主人的指使時,便奮不顧身的去咬生人,被主人打罵時卻俯首貼耳,表示服從,還要搖搖尾巴,表示親密。我記得法國的大名家蒲封曾說過: 狗有不思報復,單知服從,沒有野心等德性。這些性質我實在不敢稱贊。狗的用處,在某些方面,當然也很大,對于獵人,探險者等,的確大有幫助; 它的用處我決不肯一筆抹煞; 但是對于有些夸獎的話,不敢贊同。它比之于象或熊,性質實在卑劣。象對于人,性質也很馴良的,但它能辨別好壞,知道敵和友。熊不喜歡隨便攻擊人或獸類,但它如覺得必須抵抗時,它便憑它的大力進攻,決不讓步,不象狗的看見徒手的人便叫,拾起石子,它逃去了。但是狗的性質如果單單存留在狗身上,那倒還沒有什么要緊,如果被人學去,事情將更糟糕。狗性質一經跑進人體,他不但學會了搖頭擺尾,而且他會得把無論什么都很爽氣地賣掉或送掉!
(1934年11月5日《太白》第1卷第4期)
賞析 這篇雜文在立論上面臨很大困難,正象魯迅曾說過的,畫鬼容易而畫人難。狗是日常習見的動物,與人類生活聯系密切,它的性情特點已為人們熟知。就此作文,不容易再出新意。然而作者仍以自己的觀察和認識為基點,表達了自己對狗的另一種看法,并且由此引申到對人的性質的分析,使雜文充滿了鮮活的思想力量。
文章首先指出,盡管狗的種類模樣千差萬別,但它們卻有著共同的性質特點,使人們一眼即可認出是狗而非別的走獸。這也正是文章得以立論的根基。狗雖有利于人類,諸如探險、救護、狩獵等等,但也有相當多的討厭之處,如欺軟怕硬、不辨是非,在闊人身后擺尾乞憐而在窮人面前齜牙咧嘴,總之都是受豢養受利用。正是這些特征使我們對狗產生極大的反感,覺得它非但不可愛,其性情也“實在卑劣”。就這樣,作者把他的感情立場悄悄地轉移給我們,使我們很容易地進入了他的論證軌道。然而作者并未就此止筆,因為那還不是問題的核心。其實作為自然生物界的狗,無論它性情如何,并不存在道德判斷上的好壞問題。這也就使我們得以體察到作者的良苦用心,領悟到先前我們何以會對狗抱有那么大的反感。原來,被法國人蒲封稱為“有不思報復,單知服從,沒有野心等德性”的狗,在作者的筆下已成為某種性情卑劣、膽小如鼠、奴顏婢膝的家伙的形象寫照了。對此,作者還表達了自己的感慨和擔憂: “狗的性質如果單單存留在狗身上,那倒還沒有什么要緊,如果被人學去,事情將更糟糕。”至此,文章的中心論點便水到渠成地被和盤托出,在讀者心中引起了深深的共鳴:所謂具有“狗的性質”的人,正是奉行著不折不扣的“奴才哲學”的人。
以小見大,托物寓意,是雜文常用的寫作手法。本篇也不例外。它通過對狗的性質的分析,聯想到社會與人,批評和諷刺了種種不良的社會現象,使抽象道理得以形象生動地表達,易于為讀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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