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怪說》原文|注釋|賞析
梨洲老人坐雪交亭①中,不知日之早晚,倦則出門行塍畝②間,已復就坐③,如是而日而月而歲。其所憑之幾,雙肘隱然④。慶吊吉兇之禮盡廢⑤。一女嫁城中⑥,終年不與往來。一女三年在越⑦,涕泣求歸寧⑧,聞之不答。莫不怪老人之不情⑨也。
老人曰: 自北兵⑩南下,懸書購余者二(11),名捕者一(12), 守圍城者一(13), 以謀反告訐(14)者二三, 絕氣沙墠(15)者一晝夜,其它連染邏哨(16)之所及,無歲無之,可謂瀕(17)于十死者矣。李斯將腰斬(18),顧(19)謂其中子(20)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21)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 陸機(22)臨死嘆曰: “華亭鶴唳(23),豈可復聞乎!”吾死而不死,則今日者,是復得牽黃犬出上蔡東門,復聞華亭鶴唳之日也。以李斯、陸機所不能得之日,吾得之,亦已幸矣!不自愛惜,而費之于慶吊吉兇之間,九原可作(24),李斯、陸機其不以吾為怪乎!然則,公(25)之默默而坐,施施(26)而行,吾方傲李斯、陸機所不如,而又何怪哉! 又何怪哉!
(《黃梨洲文集》)
注釋 ①雪交亭——亭名,在作者家中。②塍畝——田野。塍(cheng):田間的土埂子。③已復就坐——隨后又坐下。④雙肘隱然——雙肘在小桌上磨出的印痕隱約可見。⑤慶吊吉兇之禮盡廢——喜事的慶賀、喪事的吊唁等禮節都不去管。⑥一女嫁城中——嫁給余姚縣城朱林的大女兒。⑦一女三年在越——二女兒嫁山陰(今浙江紹興縣)劉茂林。山陰,古屬越國。⑧歸寧——舊稱已嫁女兒回娘家探望父母。⑨不情——不通人情。⑩北兵——指清兵。(11)懸書購余者二——張貼布告,規定獎賞,這樣來捉拿我的有兩次。(12)名捕者一——指名逮捕的有一次。(13)守圍城者一——被清兵圍在城內一次。(14)告訐(jie)——《漢書·趙廣漢傳》: “吏民相告訐。”顏師古注: “相斥曰訐。”這里是告發的意思。(15)絕氣沙墠——在沙灘上死過去。墠(shan):本指供祭祀用而經清理的整潔地面。(16)連染邏哨——被牽連、被巡邏兵丁盤查。(17)瀕——近。(18)李斯將腰斬——李斯曾在秦國任廷尉、丞相,后遭趙高陷害。公元前208年7月,秦二世胡亥下令將他腰斬。(19)顧——回頭。(20)中子——次子。(21)上蔡——即今河南上蔡縣。李斯為上蔡人。(22)陸機——吳郡華亭(今上海市松江縣)人,西晉文學家。在西晉皇族爭奪政權的“八王之亂”中遭讒被殺。(23)唳(li)——鳴叫。(24)九原可作——(死人)在地下如能起來。九原:春秋時晉國卿大夫的墓地。這里泛指墳墓。作:起。(25)公——疑“今”字之誤。(26)施施——緩慢地。
賞析 這篇雜文是黃宗羲晚年隱居著書時所寫。全文分兩層:
首先,從近處落筆,寫自己終日伏案著書,“慶吊吉兇之禮盡廢”,連女兒們歸寧省親也不答應,所以人們都說他“怪”。這樣,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要“說”的中心——“怪”。
接著,扣題說“怪”。但并不直說,而是把筆宕開,寫自己不斷遭到迫害,“可謂瀕于十死者矣”。然而,他還活著,居然沒有被害死。繼而把筆宕得更遠,寫李斯、陸機這些古代志士仁人臨死時所發的時不再來的感嘆。李斯被腰斬前回頭對二兒子說: “我真想再同你一起回到家鄉牽上黃狗去打獵,難道還有這樣的機會嗎?”陸機被殺前嘆息: “家鄉的鶴叫聲難道還能再聽到嗎?”跟他們相比,自己“死而不死”,實在是不幸中的萬幸。因此,就更加珍惜這劫后馀生,更加愛惜時間、精力,決不把時間、精力浪費在賀喜、吊唁這類世俗的人事應酬上,而是抓緊時間,把全部精力用在治學著書上,為后人留下更多的精神財富。如此看來,他對劫后余生的自重和為酬壯志的勤勉,“又何怪哉! ”不僅不怪,實在是理所當然。可見,他的說“怪”,實在是責怪世俗人情的平庸鄙俗。
這篇雜文似乎很“雜”: 忽己忽人,乍近乍遠,說古道今,任意揮灑。但主題集中,結構謹嚴,又確實雜而不亂。文章圍繞著世人怪他無情的“怪”字,從閉門治學、憑幾著書而“慶吊吉兇之禮盡廢”寫起,引出“莫不怪老人之不情”。然后,由己及人、由今及古地說開去。結尾以“默默而坐,施施而行”呼應開頭,同時以“吾方傲李斯、陸機所不如”照應中間所“說”,并以憤激之情驕傲地回答:“又何怪哉! 又何怪哉! ”可見,本文的“雜”,不是雜亂無章,而是思路開闊,筆調靈活; 說理邏輯嚴密,脈絡分明,又處處對比、照應,可謂 “雜”而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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