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宋清詩詞·隋唐詩歌·駱賓王·在獄詠蟬》鑒賞
駱賓王
西陸蟬聲唱,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鬢影,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沉。
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
駱賓王雖然擅長七言歌行,但五言律詩也有為人傳誦的佳構,如《在獄詠蟬》就是代表作。
西陸,指秋天。《隋書·天文志》有云:“日循黃道東行,……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
南冠,原指楚國的帽子,此為“囚犯”的代稱。典出《左傳》載云:“晉侯觀于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縶者誰?’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成公九年)后即以“南冠”稱囚犯。客思,客中思鄉。侵,擾也。一作“深”。
“那堪”兩句,是說哪能經得住秋蟬向我這白頭人不斷地哀鳴呢! 玄鬢,指烏玄的蟬。古代婦女把鬢發梳成蟬翼形狀,稱為“蟬鬢”。白頭吟,有兩種解說,一說“白頭”,系指詩人自己;“吟”,即蟬鳴。一說,古樂府曲名。相傳漢司馬相如對愛情不貞,卓文君即作《白頭吟》來抒發自己哀怨之情。其詩曰:“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須啼;愿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
“露重”兩句,是說濃重的秋露,使蟬雖有兩翅也不能飛進;簫簫秋風不停地刮,蟬鳴聲即為風聲所掩。這里,詩人以寒蟬的處境自喻囚犯無人辨冤之困境。
高潔,即指蟬的清高純潔。古人認為蟬棲于高樹,餐風飲露,不食人間煙火,至高至潔。其實,這也是以蟬自喻,希望有人為之鳴冤,相信他的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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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是駱賓王于唐高宗鳳儀三年(678)任侍御史時所寫。因他上疏議事,不料觸犯了武后,被誣為“貪贓枉法”而下獄。在獄中聞蟬鳴有感而作。詩前原有序,因文長不錄。這是一篇以蟬起興,借物表志的詩篇,抒發了自己被誣下獄又無人為他辨白的無比憂憤。在駱賓王另外一些作品中,如《幽縶書情通簡自己》詩和《螢火賦》中,也有自鳴冤痛,渴望昭雪的表白和希冀。
這也是一首詠物詩的名作。它雖以“蟬”為吟詠對象,但詩中藏有遙深的寄托。在詩境營構上,全篇以蟬起興,又以蟬作結;同時,又在處處詠蟬中,不失時機地處處說自己。它很好地達到了:物我相融,乳水難分的絕妙境界。在詩情釀造上,詩人用比興法,讓自己的凄怨感情,委婉地而又確切地表達了出來。最妙的一著,即引“白頭吟”之典入詩,它既寫照了詩人當時(他不到四十歲)因折磨已成“少老頭”的實況,又借典喻刺執政者不解詩人忠愛之心,抒發了自己被誣入獄的含冤之情。
這首詩在詩藝運用上,也很高超。初唐詩體定型化過程還正在行進中,但他的《在獄詠蟬》,卻已是一首高水平的五言律詩了。此詩不僅感情充盈,取譬用典自然貼切,而在詩律上也比較講究。它在聲韻上,采取平起仄收式,全詩八句基本上都用律句、律聯組成;并依平聲韻部實行了隔行協押腳韻;它還做到了“律詩中間兩聯務必對仗”的要求。在屬對中,除了在頸聯用上一般常用的“工對”之外,又在頷聯開發運用了以“那堪”與“來對”的下句接上句申述的“流水對”手法,使詩歌的對仗多樣化,增擴了律詩屬對的類別,豐富了詩意與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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