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屈大鈞
白金乃人肉, 黃金乃人膏。
使君非豺虎, 為政何腥臊?
這首《民謠》當是作者中年以后的作品。它尖銳深刻地抨擊了清政府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的罪惡行徑,暴露了他們貪酷的豺狼本性。
詩的前兩句用兩個色彩鮮明的暗喻,形象地揭示出貪官盤剝所得與人民勞動成果之間的關系,白銀是白色的,人肉也是白色的;黃金是黃色的,人膏也是黃色的,它們的顏色極為相近,除此而外,更主要的是它們之間有著本質的聯系。黃金、白銀都是勞苦大眾的勞動成果,上邊不僅凝聚著他們的汗水,而且浸透了他的眼淚和鮮血,從某種意義上講,白銀就是人肉,黃金就是人膏。白銀、人肉,黃金、人膏,人們對它司空見慣,屈大鈞把它們聯系在一起,表現了他作為“嶺南三家”之冠一貫的大膽奇特的想象力。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敢于想象,并且還需要對社會做細致的觀察,深邃的思考,才能透過現象看本質,才能有如此深刻的見識。
詩的后兩句是對前兩句的深化和拓展,將貪官(使君)的貪酷嘴臉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按照一般的思路,前邊明述了白銀、人肉,黃金、人膏的關系,后邊就應順理成章地肯定指出貪官(使君)就是那吃人肉,喝人血的豺狼。但是詩人這里卻用了“使君非豺虎”這樣一個否定句,將“使君”的豺虎真面目掩蓋起來,將他的“非豺虎”的假象呈現在我們面前。乍看起來好象是作者在為“使君”開脫,實際上卻是宕開一筆,欲擒故縱,說他“非豺虎”正是為后面說他是“豺虎”做鋪墊,從而強化對他的“豺虎”本性的揭示。這樣寫,適合讀者的心理,容易引起讀者的注意和深入思考。它比白居易在《杜陵叟》里直接指斥貪官污吏“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鉤爪鋸牙食人肉”,更深刻含蓄,更有力,意味更雋永。
最后一句緊承第三句而來,是對第三句的否定,并與前兩句緊相呼應。誰都知道,在現實生活中人是不吃人的,只有虎狼才吃人,倘若“使君”不是“豺虎”那為什么他在從政過程中渾身散發著血腥銅臭呢?啊!原來他是披著人皮的猛獸,他侵奪人民的財產就象虎狼吞食人的血肉一樣貪婪無情、殘忍酷虐。至此,前邊說的“白金乃人肉,黃金乃人膏”得到了進一步的印證、說明。
全詩以議論為主,但字里行間燃燒著作者的怒火,所以說,實際上這首詩是用議論的形式抒發作者深沉而強烈的激憤之情。全詩以對“使君”質問作結,顯得格外意味深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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