畦桑詞①
編竹為籬更栽刺,高門大寫畦桑字。縣官要備六事忙②,村村巷巷催畦桑。畦桑有增不可減,準備上司來計點。新官下馬舊官行,牌上卻改新官名。君不見古人樹桑在墻下,五十衣帛無凍者③。今日路傍桑滿畦,茅屋苦寒中夜啼。
①畦(qí)桑,治地成區(qū),分區(qū)種桑。 ②六事,《尚書?大禹謨》:“水火金木土谷惟修。”孔穎達疏:“政之所為,在于養(yǎng)民,使水火金木土谷此六事,惟當修治之。”劉詩的六事,指國家的財源。 ③“五十”句,《孟子?梁惠王》上:“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說明】 據(jù)《元史?食貨志?農(nóng)桑》:元代起先曾用立社栽桑之法。至武宗至大二年(1309),淮西廉訪僉事苗好謙獻栽桑之法,分農(nóng)民為三等,皆筑垣墻圍之,到時候收采桑葚。仁宗延祐三年(1316),命地方推廣這一辦法。后以社桑分給不便,令民各畦種之。但法雖屢變,有司不能悉遵上意,大率視為具文而已。
延祐五年,大司農(nóng)司臣言:“廉訪司所具栽植之數(shù),書于冊者,類多不實。”《元史》云:“觀此,則惰于勸課者,又不獨有司為然也。”
元之廉訪使兼勸農(nóng)事,本職略如明之巡按御史,但他們申報栽植的數(shù)目,卻是虛夸不實,其他可以推想。說來說去,還是整個官場的積弊,詩中的“新官”二句,寫官場浮沉情狀,實亦慨乎言之。
延祐年間,作者還是一個兒童。在他寫此詩時,桑雖滿畦,而農(nóng)民的苦難卻更加嚴重,故而有末句之詠,全詩的現(xiàn)實意義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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