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贄
【作者介紹】
李贄(1527—1602),號卓吾,閩音卓、篤不分,故又號篤吾,別號溫陵居士,晉江(今屬福建)人。出身航海世家,幼年喪母。二十六歲中舉人,自嘆曰:“此直戲耳。”后曾任南京刑部員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職,在姚安的官署中撰楹聯云:“從故鄉而來,兩地瘡痍同滿目;當兵事之后,萬家疾苦總關心。”萬歷九年(1581),辭官攜眷,在湖北黃安、麻城著書講學。后被劾下獄死。有《焚書》及《續焚書》等。
《明儒學案》卷三十五,記焦竑稱李贄“未必是圣人,可肩一狂字,坐圣門第二席”。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云:“卓老風骨棱棱,中燠外冷,參求理乘,剔膚見骨,迥絕理路,出語皆刀劍上事”,與萬世尊、彭仙翁列為“三異人”。
他是名教的異端,皇權下的思想犯,實際也是理學家中的別派,燦然而為晚明思想界的不祥之星。平生最痛恨偽道學,追求真率,故有童心說,對婦女界線也不如正統派那樣陰森嚴酷,對小說、戲曲有他自己獨特的欣賞能力。他在獄中以身殉志,也可謂求仁得仁。湯顯祖《偶作》的“天道到來那可說,無名人殺有名人”,或是為李贄之死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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