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潘圖
歸來無所利,骨肉亦不喜。
黃犬卻有情,當門臥搖尾。
據盧肇《及第后送潘圖歸宜春》“三載皇都恨食貧”、“白社猶悲送故人”之句,可知此詩是潘圖會昌年間貧居長安三載,應舉不第,暮秋歸宜春家中時作。
前二句寫白手歸家,親人不喜。首句的利字,為全詩詩眼所在。詩人遠道歸來,家中親人本應高興,但是因為無利,親人卻不喜歡。晚唐世風日降,許多人具有勢利眼光,人情冷暖完全以金錢權勢為轉移。亦,也。這個“亦”字,表明至親骨肉也不例外。
后二句寫黃狗卻有感情,對詩人表示歡迎。《南宛一知錄》說:“絕句四句內自有起承轉合”。本詩前二句起承,平直自然,第三句是有力的轉折。親人講利,黃犬卻不講利;親人無情,黃犬卻有情。“卻”這個轉折連詞運用得好,具有轉換之妙。第四句是對“有情”的補充描寫,“當門”表示親近,“搖尾”表示高興,黃犬的形象寫得可親可愛。
全詩采用對比手法,通過親人無情無義而黃犬卻有情有義的對比描寫,諷刺了封建社會的勢利風氣。在對待“利”的態度上,家人不如家畜,這個諷刺是辛辣的。《詩藪》說:“五言絕尚真切,質多勝文。”這是一首質勝于文的好詩。全詩并無斐然的文采,只是寫口頭語、眼前景,但是卻真切地反映了封建社會的一種生活現象。據《永樂大典》引《宜春志》記載,潘圖后來還是登進士科(參見《登科記考》卷二十七)。可惜《全唐詩》只存他的詩一首,我們未能看到他的親人前倨后恭的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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