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漢武帝·求茂材異等詔
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①。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②,亦在御之而已。其令: 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注釋】 ①踶(di):踢。負俗之累: 被世人譏笑的過失。②泛駕: 指馬狂奔不馴服。跅(tuo) 弛: 放縱,不循規矩。
【譯文】 大凡要建立不平凡的功業,必須靠不平凡的人才。所以,馬有狂奔踢人但能日行千里的; 士有受世俗所譏笑的毛病但能立功揚名的。那種不循軌轍的駿馬,行為放蕩不羈的士人,只在于善于駕馭和使用罷了。命令: 各州郡考察吏民中才能優秀和出類拔萃的,可以擔任將相和出使絕遠國家的人才。
【鑒賞】 本文是漢武帝于前106年為命令州郡察舉人才而下達的文告。文告認為要建立不平凡的功業,必須依靠不平凡的人才。而人才一般都有 “負俗之累”,像良馬一樣,雖然能日行千里,但卻會狂奔而不循軌轍。所以,只要善于駕馭和應用,人才就會像良馬一樣有所作為,建立非凡的功業。因此,漢武帝要求各州郡的官吏察舉優秀的人才。
本文以 “非常之功” 引出 “非常之人”,開篇即氣勢不凡,有一種建立千秋帝業的豪情。緊接著,論及“非常之人” 的特點,即有 “負俗之累”。最后指出,要建立非凡的功業就應當容忍“非常之人”的“負俗之累”,大膽地任用他們。文章環環相扣,始終不忘人才及其重用性,在不到一百字的短文里,表達了作者破除世俗之見,不拘一格選拔和重用人才的愿望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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