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劉元卿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1。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烹宜2,翔雁燔宜3。”競斗而訟于社伯4。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5,則凌空遠矣。
1 援弓:拉弓。2舒雁:飛行緩慢的雁。烹:煮。3燔(fan)燒。4社伯:地方長官。古代二十五家為一社。5已而:然后。
【析點】 作者用犀利的筆觸,對那些辦事不著邊際,崇尚空談、以想象代替現實的人進行了尖刻諷刺。看到空中的雁行,想引弓射之,就假定雁已到手,而因吃法兄弟二人發生一場爭執,并且達到不可開交的地步,直到訴訟于社伯。等到“聰明”的社伯做出權威性判斷——“烹吃”與“燔吃”各半之后,那雁陣早已蹤影皆無矣。
劉元卿在五十余字的短文中,給我們揭示出了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問題:要講求實際,不可以想象代替現實,做無休止的無味爭議。作者所諷刺的這種現象,就是在今天也是屢見不鮮的,所以值得我們今人鑒戒、深思。
《爭雁》一文,文筆之美、主題之深刻足以和先秦的寓言相媲美;它也必然和先秦寓言一樣永遠流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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