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張溥·五人墓碑記》全文|原文注解與大意翻譯
明·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爾。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11),為之聲義(12),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13)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14),抶而仆之(15)。是時以大中丞(16)撫吳(17)者為魏之私人(18)毛一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19)厲聲以呵(20),則噪而相逐(21)。中丞匿于溷藩(22)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23)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楊、周文元,即今之傫然(24)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25)之,談笑而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26)之,卒與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大閹(27)之亂,縉紳(28)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于編伍(29)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30)故哉?且矯詔(31)紛出,鉤黨之捕(32)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33);大閹亦逡巡(34)畏義,非常之謀(35)難于猝發(36)。待圣人(37)之出而投繯道路(38),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39),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40),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41)于朝廷,贈謚美顯(42),榮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43),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44)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45)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46),安能屈(47)豪杰之流,扼腕墓道(48),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49),匹夫(50)之有重于社稷(51)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52)因之吳公(53),太史(54)文起文公(55),孟長姚公(56)也。
【注釋】蓼(liǎo)洲周公:周順昌,字景文,號蓼洲,吳縣(今江蘇蘇州)人。萬歷年間進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等職,因不滿朝政,辭職歸家,后被捕遇害。崇禎年間,謚忠介。
郡:指吳郡,即今江蘇蘇州。
當道:當權的人。
除逆閹廢祠之址:清除魏忠賢生祠的舊址。除,清除,整理。逆閹,對魏忠賢的貶稱。魏忠賢專權時,其黨羽在各地為他建立生祠,事敗后,這些祠堂均被廢棄。
旌(jīng):表彰。
去:距離。
墓:用作動詞,即修墓。
皦(jiǎo)皦:光潔,明亮。這里指顯赫。
丁卯三月之望:天啟七年(1627)農歷三月十五日。
吾社:指復社。
(11)行為士先者:行為能夠成為士人表率的人。
(12)聲義:伸張正義。
(13)緹騎(tíjì):穿橘紅色衣服的朝廷護衛馬隊。明清逮治犯人也用緹騎,故后世用以稱呼捕役。
(14)堪:忍受。
(15)抶(chì)而仆之:將其打倒在地。抶,擊。仆,使……仆倒。
(16)大中丞:官職名。
(17)撫吳:做吳地的巡撫。
(18)魏之私人:魏忠賢的黨徒。
(19)其:指毛一鷺。
(20)呵:呵斥。
(21)噪而相逐:大聲吵嚷著追逐。
(22)匿于溷(hùn)藩:藏在廁所。溷藩,廁所。
(23)按誅: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追究查辦。
(24)傫(lěi)然:重疊相連的樣子。
(25)詈:(lì):罵。
(26)函:匣子。意為把頭顱裝在木匣里。
(27)大閹:指魏忠賢。
(28)縉紳:古代稱士大夫為縉紳。
(29)編伍:指平民。明代戶口編制以五戶為一“伍”。
(30)曷:同“何”。
(31)矯詔:假托君命頒發的詔令。
(32)鉤黨之捕:這里指搜捕東林黨人。鉤黨,相互牽引鉤連為同黨。
(33)株治:株連治罪。
(34)逡(qūn)巡:有所顧忌而徘徊。
(35)非常之謀:指篡奪帝位的陰謀。
(36)猝(cù)發:突然發動。
(37)圣人:指崇禎皇帝朱由檢。
(38)投繯(huán)道路:天啟七年,崇禎即位,將魏忠賢放逐到鳳陽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得知消息后,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繯,上吊。
(39)抵罪:犯罪受懲罰。
(40)辱人賤行:人格受辱,行為卑賤。
(41)暴(pù):顯露。
(42)贈謚(shì)美顯:指崇禎追贈周順昌“忠介”的謚號。美顯,美好榮耀。
(43)加其土封:擴大墳墓,這里指重修墳墓。
(44)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45)戶牖(yǒu):指家里。戶,門。牖,窗子。
(46)隸使之:當作仆隸一樣差使他們。
(47)屈:使之折腰欽佩。
(48)扼腕墓道:在墓前表示悲憤。扼腕,感情激動時用力握持自己的手腕。
(49)明死生之大:說明生和死的關系之重大。
(50)匹夫:老百姓。
(51)社稷:國家。
(52)冏(jiǒng)卿:太仆卿,官職名。
(53)因之吳公:吳默,字因之。
(54)太史:指翰林院修撰。
(55)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
(56)孟長姚公:姚希孟,字孟長。
【譯文】這五個人,就是當周蓼洲先生被閹黨逮捕時,為正義所激奮而死于這件事的。到了現在,吳郡賢士大夫向有關當局請示,就清理已廢的魏閹生祠的舊址來安葬他們,并且在他們的墓門立碑,來表彰他們的事跡。啊,也夠隆重呀!
這五人的犧牲,距離現在修墓安葬他們,為時不過十一個月罷了。在這十一個月當中,那班富貴之士和志得意滿、官運亨通的人,他們患病而死,死了而埋沒不足稱道的,也太多了;何況鄉間的沒有聲名的人呢?唯獨這五人光明顯耀,是什么緣故呢?
我還記得周先生被逮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們復社里那些品德可為讀書人表率的人替他伸張正義,募集錢財送他起行,哭聲震動天地。閹黨爪牙紅衣馬隊按著劍把上前喝問道:“誰在替他哀哭?”大家再也不能忍受,就把他們打倒在地。這時以大中丞官銜作蘇州巡撫的是魏閹的私黨,周先生被捕是他主使的。蘇州的老百姓正對他痛恨到極點,于是趁他嚴厲地高聲呵斥的時候,就呼叫著追打他。這巡撫躲到廁所里才逃脫了。不久,他以蘇州老百姓暴動的罪名向朝廷誣告請示,追究這件事,處死了五人,他們名叫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楊、周文元,就是現在聚集埋在墳墓里的五個人。
然而,這五個人臨刑的時候,神情昂然自若,喊著巡撫的名字罵他,談笑著死去。被砍下的首級放在城上示眾,臉色沒有一點改變。有幾位賢士大夫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了五個人的首級用匣子盛好,終于同尸身合在一起。所以現在的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個人。
唉!在魏閹亂政的時候,官僚們能夠不改變自己的志節的,在全國這樣廣大的地域,又有幾個呢?而這五個人生于民間,平素沒有聽到過詩書的教誨,卻能為大義所激奮,踏上死地毫無反顧,這又是什么緣故呀?況且,當時假傳的圣旨紛紛發出,株連同黨的搜捕遍天下,終于因為我們蘇州人民的發憤一擊,閹黨就不敢再有株連治罪的事了;魏閹也遲疑不決,害怕正義,篡位的陰謀難于立刻發動,等到當今皇帝即位,就在路上上吊了,這不能說不是這五個人的功勞呀。
由此看來,那么,今天那班爵位顯赫的官僚,一旦犯罪應受懲治,有的脫身逃跑,不能為遠遠近近的地方所收留,又有剪發為僧,閉門不出,或裝瘋出走,不知竄到什么地方去了的,他們這種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為,比起這五個人的死來,輕重之別到底怎么樣呢?因此,周蓼洲先生,他的忠義顯揚于朝廷,贈賜的官爵謚號美好而高貴,死后非常榮耀;而這五個人也得以修建一座大墳重新安葬,在大堤之上立碑列出他們的姓名,凡四方的有志之士經過他們的墳墓時沒有不跪拜流淚的,這實在是百代難逢的際遇呀!不這樣,假令這五個人保全他們的腦袋終老于家中,那么,雖然享盡他們的天然年壽,但人人都可以把他們當奴仆使喚,怎么能夠使英雄豪杰們拜倒,在他們的墓道上緊握手腕,抒發他們那有志之士的悲憤呢!所以,我和同社的各位先生,惋惜這座墳墓只有一塊石碑,就替他寫了這篇碑記,并借以說明死生的重大意義,普通百姓對國家也有重要作用啊。
賢士大夫是:太仆卿吳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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