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官第七》什么意思|賞析|翻譯
貞觀元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致治之本,惟在于審。量才授職,務省官員。故《書》稱:‘任官惟賢才。’又云:‘官不必備,惟其人。’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于畫地作餅,不可食也。《詩》曰:‘謀夫孔多,是用不就。’又孔子曰:‘官事不攝,焉得儉?’且‘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此皆載在經典,不能具道。當須更并省官員,使得各當所任,則無為而治矣。卿宜詳思此理,量定庶官員位。”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太宗從之,因謂玄齡曰:“自此儻有樂工雜類,假使術逾儕輩者,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能,必不可超授官爵,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遣諸衣冠以為恥累。”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仆射,當助朕憂勞,廣開耳目,求訪賢哲。比聞公等聽受辭訟,日有數百。此則讀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賢哉?”因敕尚書省,細碎務皆付左右丞,惟冤滯大事合聞奏者,關于仆射。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夜恒思百姓間事,或至夜半不寐。惟恐都督、刺史堪養百姓以否。故于屏風上錄其姓名,坐臥恒看,在官如有善事,亦具列于名下。朕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輩實治亂所系,尤須得人。”
貞觀二年,太宗謂右仆射封德彝曰:“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比來命卿舉賢,未嘗有所推薦。天下事重,卿宜分朕憂勞,卿既不言,朕將安寄?”對曰:“臣愚豈敢不盡情,但今未見有奇才異能。”太宗曰:“前代明王使人如器,皆取士于當時,不借才于異代。豈得待夢傅說,逢呂尚,然后為政乎?且何代無賢,但患遺而不知耳!”德彝慚赧而退。
貞觀三年,太宗謂吏部尚書杜如晦曰:“比見吏部擇人,惟取其言詞刀筆,不悉其景行。數年之后,惡跡始彰,雖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如何可獲善人?”如晦對曰:“兩漢取人,皆行著鄉閭,州郡貢之,然后入用,故當時號為多士。今每年選集,向數千人,厚貌飾詞,不可知悉,選司但配其階品而已。銓簡之理,實所未精,所以不能得才。”太宗乃將依漢時法令,本州辟召,會功臣等將行世封事,遂止。
貞觀六年,太宗謂魏徵曰:“古人云,王者須為官擇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事,則為天下所觀;出一言,則為天下所聽。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進。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故知賞罰不可輕行,用人彌須慎擇。”徵對曰:“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故考績黜陟,察其善惡。今欲求人,必須審訪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只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惡人,假令強干,為害極多。但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縣令。縣令既眾,不可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合境蘇息。天下刺史悉稱圣意,則陛下可端拱巖廊之上,百姓不慮不安。自古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遷擢為將相,必先試以臨民,或從二千石入為丞相及司徒、太尉者。朝廷必不可獨重內臣,外刺史、縣令,遂輕其選。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簡擇,縣令詔京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以為左右丞宜特加精簡,上疏曰:“臣聞尚書萬機,實為政本,伏尋此選,授任誠難。是以八座比于文昌,二丞方于管轄,爰至曹郎,上應列宿,茍非稱職,竊位興譏。伏見比來尚書省詔敕稽停,文案壅滯,臣誠庸劣,請述其源。貞觀之初,未有令仆,于時省務繁雜,倍多于今。而左丞戴胄、右丞魏徵,并曉達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回避,陛下又假以恩慈,自然肅物。百司匪懈,抑此之由。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比者綱維不舉,并為勛親在位,器非其任,功勢相傾。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強,先懼囂謗。所以郎中予奪,惟事咨稟;尚書依違,不能斷決。或紏彈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仍更盤下。去無程限,來不責遲,一經出手,便涉年載。或希旨失情,或避嫌抑理。勾司以案成為事了,不究是非;尚書用便僻為奉公,莫論當否。互相姑息,惟事彌縫。且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焉可妄加?至于懿戚元勛,但宜優其禮秩,或年高及耄,或積病智昏,既無益于時宜,當置之以閑逸。久妨賢路,殊為不可。將救茲弊,且宜精簡尚書左右丞及左右郎中。如并得人,自然綱維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惟息其稽滯哉!”疏奏。尋以洎為尚書左丞。
貞觀十三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太平后必有大亂,大亂后必有太平。大亂之后,即是太平之運也。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賢才。公等既不知賢,朕又不可遍識。日復一日,無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舉,于事何如?”魏徵對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為難,自知誠亦不易。且愚暗之人,皆矜能伐善,恐長澆競之風,不可令其自舉。”
貞觀十四年,特進魏徵上疏曰:
臣聞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父不能知其子,則無以睦一家;君不能知其臣,則無以齊萬國。萬國咸寧,一人有慶,必藉忠良作弼,俊乂在官,則庶績其凝,無為而化矣。故堯、舜、文、武見稱前載,咸以知人則哲,多士盈朝,元凱翼巍巍之功,周召光煥乎之美。然則四岳、九官、五臣、十亂,豈惟生之于曩代,而獨無于當今者哉?在乎求與不求,好與不好耳!何以言之?夫美玉明珠,孔翠犀象,大宛之馬,西旅之獒,或無足也,或無情也,生于八荒之表,途遙萬里之外,重譯入貢,道路不絕者,何哉?蓋由乎中國之所好也。況從仕者懷君之榮,食君之祿,率之以義,將何往而不至哉?臣以為與之為孝,則可使同乎曾參、子騫矣!與之為忠,則可使同乎龍逄、比干矣;與之為信,則可使同乎尾生、展禽矣!與之為廉,則可使同乎伯夷、叔齊矣。
然而今之群臣,罕能貞白卓異者,蓋求之不切,勵之未精故也。若勖之以公忠,期之以遠大,各有職分,得行其道。貴則觀其所舉,富則觀其所養,居則觀其所好,習則觀其所言,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長,揜其所短。進之以六正,戒之以六邪,則不嚴而自勵,不勸而自勉矣。故《說苑》曰:“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行六正則榮,犯六邪則辱。何謂六正?一曰,萌芽未動,形兆未見,昭然獨見存亡之機,得失之要,預禁乎未然之前,使主超然立乎顯榮之處,如此者,圣臣也。二曰,虛心盡意,日進善道,勉主以禮義,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如此者,良臣也。三曰,夙興夜寐,進賢不懈,數稱往古之行事,以厲主意,如此者,忠臣也。四曰,明察成敗,早防而救之,塞其間,絕其源,轉禍以為福,使君終以無憂,如此者,智臣也。五曰,守文奉法,任官職事,不受贈遺,辭祿讓賜,飲食節儉,如此者,貞臣也。六曰,家國昏亂,所為不諛,敢犯主之嚴顏,面言主之過失,如此者,直臣也。是謂六正。何謂六邪?一曰,安官貪祿,不務公事,與世浮沉,左右觀望,如此者,具臣也。二曰,主所言皆曰善,主所為皆曰可,隱而求主之所好而進之,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茍容,與主為樂,不顧其后害,如此者,諛臣也。三曰,內實險诐,外貌小謹,巧言令色,妒善嫉賢,所欲進,則明其美、隱其惡;所欲退,則明其過、匿其美,使主賞罰不當,號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四曰,智足以飾非,辯足以行說,內離骨肉之親,外構朝廷之亂,如此者,讒臣也。五曰,專權擅勢,以輕為重,私門成黨,以富其家,擅矯主命,以自貴顯,如此者,賊臣也。六曰,諂主以佞邪,陷主于不義,朋黨比周,以蔽主明,使白黑無別,是非無間,使主惡布于境內,聞于四鄰,如此者,亡國之臣也。是謂六邪。賢臣處六正之道,不行六邪之術,故上安而下治。生則見樂,死則見思,此人臣之術也。”《禮記》曰:“權衡誠懸,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然則臣之情偽,知之不難矣。又設禮以待之,執法以御之,為善者蒙賞,為惡者受罰,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盡力乎?
國家思欲進忠良,退不肖,十有余載矣,徒聞其語,不見其人,何哉?蓋言之是也,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所愛雖有罪,不及于刑。所惡雖無辜,不免于罰。此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也。或以小惡棄大善,或以小過忘大功。此所謂君之賞不可以無功求,君之罰不可以有罪免者也。賞不以勸善,罰不以懲惡,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賞不遺疏遠,罰不阿親貴,以公平為規矩,以仁義為準繩,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實,則邪正莫隱,善惡自分。然后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厚,不居其薄,則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若徒愛美錦,而不為民擇官。有至公之言,無至公之實,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邪佞,背公道而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勞神苦思,將求至理,不可得也。
書奏,甚嘉納之。
貞觀二十一年,太宗在翠微宮,授司農卿李緯戶部尚書。房玄齡是時留守京城。會有自京師來者,太宗問曰:“玄齡聞李緯拜尚書,如何?”對曰:“但云‘李緯大好髭須’,更無他語。”由是改授洛州刺史。
〔注釋〕①審:確實。 ②任官惟賢才:見《尚書·咸有一德》。 ③“官不”兩句:語見《尚書·周官》。意為官員不一定齊備,惟在得到恰當的人才。 ④“古人”三句:語本《三國志·魏志·盧毓傳》。意思是說,選官不當猶如地上畫餅,不能吃。 ⑤“謀夫”二句:語見《詩經·小雅·小曼》。意為謀劃者雖多,但非賢能,所以事情辦不成。 ⑥“官事”二句:語見《論語·八佾》。意為(春秋時齊國相國管仲的家人)做事不兼任,(一人一職)稱不上節儉。攝,兼任。 ⑦“千羊”二句:語見《史記·商君列傳》。文中用來比喻選官貴在得到人才。 ⑧無為而治:道家的政治理念。指統治者不強行妄為,不打擾百姓,達到天下大治。 ⑨儕輩:同輩,同列,同行。 ⑩衣冠:此指士大夫、官員。 聽受辭訟:受理訴訟。 符牒:泛指公文。符,古代朝廷傳達命令的憑證;牒,訴狀。 左右丞:官名。唐制,尚書省設左、右丞各一人,協助尚書省長官左、右仆射處理省內事務。 都督:唐制,武德七年(624年),改總管為都督,掌督府屬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廩,總判府事。刺史:州的行政長官。 使人如器:使用人才如同器具,各得其用,各取所長。 傅說(yuè):商王武丁的大臣。相傳他曾在傅巖筑墻,武丁因夢尋訪到他,任為國相,商朝得以中興。 呂尚:周朝初年大臣。姜姓,呂氏,名尚,號太公望,俗稱姜太公。相傳他曾垂釣于渭水,周文王訪賢得之,立為師。后輔佐周武王滅商,因功封于齊,為齊國始祖。 景行:高尚的德行。 厚貌飾詞:掩飾其詞,偽裝忠厚。 階品:古代的官階品級。唐代有九品三十階。 銓簡:量才授官。 辟召:因推薦而征召為官。 造次:倉卒。 蘇息:休養生息。 巖廊:高峻的廊。比喻朝廷和廟堂。 臨民:即臨民之官,指地方官。 二千石:漢代對郡守的通稱。因其俸祿為二千石。 太尉:官名,秦漢時為全國軍事長官。后歷代多沿置,但漸變為加官,無實權,元以后廢。 八座:封建王朝高級官員,隋唐時以尚書省的六部尚書、左右仆射合稱八座,或作八坐。文昌:星名,斗魁前六星,各有名。此指道教梓潼帝君。道家謂玉帝命梓潼掌文昌府及人間功名、祿位事,因此稱為梓潼帝君。 二丞:二丞為尚書左丞、右丞。管轄:管是鑰匙,轄是固定車輪與車軸位置,插入軸端的銷子。 曹郎:職官治事分科叫曹,隋唐時期,部曹兼置,或改部為曹;郎為官名,隋唐后六部皆有侍郎、郎中(隋代稱郎)及員外郎,曹郎是郎中和員外郎的統稱。 列宿:宿指星的位次;列宿指眾星宿。 令仆:指尚書令及仆射。 綱維:亦作維綱,指國家法度。 便僻:或作便辟、便嬖,形容逢迎諂媚貌,或指逢迎諂媚之人。 天工人代:言人君代天理物,官所治皆天事。這里是說尚書省的官員是代天辦事。 耄:70、80歲。一稱80、90歲為耄。 左右郎中:唐制,尚書左右二丞的副手。 矜能伐善:自以為能夸耀自己。 澆競之風:浮薄躁進的風氣。 一人有慶:語出《禮記·緇衣》:“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孔穎達疏:“慶,善也。” 俊乂在官:語出《尚書·虞書·皋陶謨》。意為賢能的人擔任官職。 庶績其凝:語出《尚書·虞書·皋陶謨》。意為諸事都得到成功。庶績,各種事功;凝,形成。 知人則哲:語出《尚書·虞書·皋陶謨》。意為能鑒察人的品行才能,就可謂之明智。 元凱:《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古時高辛氏有才子八人稱為八元;高陽氏有才子八人稱為八凱。后人于是稱皇帝的輔佐大臣為元凱。文中“元凱”,指舜時的賢臣。 周召(shào):周公與召公。周武王時的賢臣,曾輔武王滅商建立周朝,武王死后,又輔佐成王鞏固政權。 四岳:相傳為唐堯的大臣。因分管四方的諸侯,所以叫四岳。 九官:傳說舜置九官,即伯禹作司空,棄為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為共工,益作虞,伯夷作秩宗,夔為典樂,龍為納言。見《尚書·虞書·舜典》。 五臣:指舜的大臣禹、稷、契、皋陶、伯益。 十亂:指周武王的大臣周公旦、召公夷、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公適、文母。亂,治也。 〔51〕大宛之馬:大宛,古西域國名,盛產汗血寶馬。 〔52〕西旅之獒:西旅,西夷國;獒,猛犬。 〔53〕重譯入貢:重譯,多重翻譯;貢,獻。意謂朝貢的使者因路途遙遠,語言不通,要經過多重翻譯才能將貢品送到中國。 〔54〕曾參:字子輿,春秋時魯國人,孔子學生。 〔55〕龍逄:即關龍逄,夏代末年大臣。夏桀荒淫暴虐,關龍逄多次直諫,終被桀殺死。 〔56〕比干:商代末年大臣。因勸諫商紂王,被剖心而死。 〔57〕尾生:戰國時魯國人。與女子約會橋下,女子未來,河水上漲,仍守約不去,抱橋柱淹死。 〔58〕展禽:即柳下惠。春秋時魯國大夫,字季。封于柳下,謚惠。 〔59〕伯夷、叔齊:商代孤竹君的兩個兒子。孤竹君臨死遺命立次子叔齊。叔齊欲讓位給兄伯夷,伯夷不受。二人都不登位,先后逃奔周國。周武王伐紂,二人認為是“以暴易暴”,曾叩馬諫阻。周滅商后,二人以食周粟為恥,逃入首陽山采薇而食,餓死于山中。 〔60〕貞白:正直清廉。卓異,優異特出。 〔61〕勵之未精:磨煉不夠。勵:通礪,磨煉。 〔62〕《說苑》:書名,共20卷。漢劉向撰。書中所采古事古語,多與先秦及漢初諸子、史書相出入,對校勘古籍有參考價值。 〔63〕《禮記》:書名,儒家經典十三經之一,亦稱《小戴禮記》,以區別戴德的《大戴禮記》。《禮記》為戴圣所編選,此引為《禮記》中《禮經解》篇之辭。 〔64〕翠微宮:唐宮名。在今陜西西安南終南山中。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始建,名太和宮,太宗貞觀十年(636年)廢。二十一年(647年)重修,改名翠微宮。 〔65〕司農卿:司農寺長官。司農寺掌管糧食積儲、京官祿米等。 〔66〕戶部尚書:戶部長官。戶部,官署名,唐代六部之一,掌管戶口、財賦等。
【鑒賞】本篇主要是在《任賢》、《求諫》、《納諫》等篇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唐太宗“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思想和具體辦法,記錄了貞觀君臣在官員選用上的探討及措施。主要內容有兩個方面:一是唐太宗的求賢若渴;二是對官員的謹慎選擇和使用。
“致安之本,惟在得人”,唐太宗在多個場合中有類似的表述。表明自己如何打破傳統觀念,在更為廣泛的范圍內選擇人才(詳見名言篇“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條)。唐太宗屢屢向諸臣強調人才在實現天下大治中的重要性。貞觀年間,唐太宗曾先后五次下達求賢詔書。據《全唐文》記載,有《薦舉賢能詔》(卷五)、《令河北、淮南諸州舉人詔》(卷六)、《求訪賢良限來年二月集泰山詔》(卷六)、《令州縣舉孝廉茂才詔》(卷七)、《令天下諸州舉人手詔》(卷八)。這些詔書,反映出唐太宗求賢若渴的心情。除此之外,本篇中兩則事例也對此理念作出了充分闡釋。其一為唐太宗與房玄齡、杜如晦二人的談話。房、杜在貞觀初年出任尚書左、右仆射,唐太宗認為二人的職責在于協助自己“廣開視聽,求訪賢哲”。但是二人卻忙于瑣事,以致沒有擔負起求賢大任。唐太宗對此頗有責怪,并詔令尚書省權力下放,一般事務交由左右丞處理,惟遇“冤滯大事”才奏請仆射。如此一來,可以保證朝廷高官不必為瑣務纏身,有時間為朝廷選拔人才。其二為唐太宗與右仆射封德彝的談話。當唐太宗責怪其沒有盡到舉賢之責時,封德彝辯解說是因為沒有見到有“奇才異能”之士。唐太宗隨即駁斥了封德彝的主張:用人貴在用其所長,治理國家不是非要等找到如歷史上的傅說、呂尚那樣完美的人才能任用!用人所長是唐太宗的一條重要的理念。唐太宗在晚年總結自己事業成功的經驗時曾說:“自古帝王多疾勝己者,朕見人之善,若己有之。人之行能,不能兼備,朕常棄其所短,取其所長。”(《資治通鑒》卷一九八)他對眾多貞觀名臣的任用,充分顯示了他知人善任、使人盡其才的特點。如之前提到的房、杜二人,通經史、善謀劃是其特點,所以適合任宰相;戴胄不通經史、“無學術”,但明于斷案,所以任大理寺少卿;魏徵耿直倔強,任諫議大夫……唐太宗對于大臣的所長所短,是了如指掌的。在了解的基礎上用其所長,收到了非常不錯的效果。封德彝尋找“完人”的錯誤標準,會遺漏可用之才,妨礙治國大業,這是求賢若渴的唐太宗所不允許的。
慎選官員,是本篇的重要主旨。貞觀君臣對于此點多有見解,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
第一,對知人之難的認識。如魏徵所說:“知人之事,自古為難。”對于所任用人才的正確評鑒,從古以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正因為此,唐太宗認為選用人才時,堅持一定“不可造次即用”的原則。須得慎之又慎,從多個方面、用多種方法來進行考察,以保證選拔的正確性。唐太宗的原則是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寧愿讓賢才多兼任別職或者暫時從缺。
第二,強調德才兼備是人才選擇的重要標準。德與才,是中國古代統治階級選拔官員的兩個基本標準。但對德與才的側重與兼顧,在不同時代里往往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來。一般地說,亂世重才,以求解決當前的實際問題。三國時的曹操頒發《求賢令》說:“今天下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亂世用有“才”之人來贏得戰爭的勝利,這是形勢逼迫之下的權宜之計。治世比較側重于德才并重,以維護統治的長久穩定。如魏徵所說:“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何謂德、才?司馬光曾下過如下定義:“聰察強毅之謂才,正直中和之謂德。”(《資治通鑒》卷一)簡單來說,“才”主要指官員的能力、學識和才干,而“德”主要指自身的品行和道德修養。貞觀三年(629年),唐太宗對吏部尚書杜如晦說起吏部擇人“惟取其言詞刀筆,不悉其景行”,批評吏部注重“才”卻忽視了“德”。以此標準,結果很可能是任用了有才無德之人。這是非常糟糕、危害極大的一種用人情況。若要在“有才無德”和“有德無才”中做一個選擇,則寧選后者不要前者,這是魏徵提出的觀點。可見,在才、德這兩個基本條件中,德是占據統帥地位的。基于此,魏徵引用西漢劉向《說苑》中的“六正六邪說”,來具體說明“德”的考核標準(詳見名言篇)。因為魏徵的發揚光大,“六正六邪說”成為中國歷代選人的重要依據,一直為人所津津樂道。
第三,唐太宗與眾臣,對如何選擇人才有過多方面、深入的討論。
先說如何能發現德才兼備的人。從隋朝開始,科舉制度成為國家選拔人才的基本制度。唐太宗繼承和發揚了這一制度,從庶族乃至平民百姓中選拔人才,擴大了統治基礎。但根據考試成績選人,往往只取口才文筆,不了解其德行,以至于“數年之后,惡跡始彰”,百姓已受其蔽。杜如晦向唐太宗建議,借鑒兩漢取士的方法來完善唐朝選官制度。兩漢的選官制度,包括察舉制和征辟制。察舉制,即由下而上推選人才,以“鄉舉里選”為依據,把在鄉里中德才兩方面都有很高威望的人,由下而上地推薦給朝廷。察舉制注重被舉薦的人,必需被證明是德才兼備的人才。所以漢朝官員德才水平,一直備受后世褒揚。征辟制,是自上而下地選拔官員,由朝廷出面征聘有名望的德才兼備的人。不管是察舉制還是征辟制,關鍵都是選用已被證明是德才兼備的人。唐太宗本想要采納杜如晦的建議,遵照漢代實行“本州辟召”制度,但最終因故而中止。
唐太宗還發起過一個自我推薦制度的討論。貞觀十三年(639年),唐太宗表達了對眾臣不舉薦、自己居于深宮又不識人的焦慮,意欲通過讓天下人自我推薦的方式選拔賢才。但這被魏徵所否定。魏徵的理由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尚且不易,自知更是難上加難(詳見名言篇)。以此方式來選拔人才,恐怕多是冒出一些愚昧昏庸、自以為是之人,因為這類人才最喜夸耀自己。此外這一制度還可能助長整個社會的浮薄躁進之風。
以賢才來識拔賢才,是唐太宗在識人用人上的一種策略。本篇中記載一例。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在翠微宮修養期間,任命李緯為戶部尚書,但又對這一任命沒有十足的把握。唐太宗是從旁人的口中探聽到房玄齡態度的。房玄齡沒有直接進行品藻,只是說了“李緯大好髭須”一句話,由此唐太宗判斷房玄齡并不認可李緯的才干,就改任李緯為洛州刺史。房玄齡是唐太宗一直以來倚重的賢臣,唐太宗信賴房玄齡在人物品藻上的議論,并以此為依據調整了自己的用人。他希望以這種賢臣識別的方式,幫助自己作出準確的決策。
臣下有關官員任命的各種建議,都為唐太宗所重視。貞觀十一年(637年),御史劉洎上疏批評尚書省,尤其要求精選左、右兩丞和左、右郎中。劉洎認為目前在任官員出現了才干不能勝任又不秉公辦事等問題,極大影響了朝政。劉洎的分析為唐太宗所認可,唐太宗隨即任命其為尚書左丞。
第四,重視地方長官的擇用,認為選好地方長官是讓“百姓安樂”的保證。唐太宗高度重視對各地都督、刺史的考核,并親自撿選刺史。貞觀二年,唐太宗對侍臣說,自己“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能依靠的就是各地的都督、刺史(相當于今天的省、地級干部),他們可謂“治亂所系”的關鍵。唐太宗唯恐他們不能“堪養百姓”,所以在屏風上錄下他們的姓名,以便隨時看到。他們做了好事,就隨時記錄下他們的表現,以便量才升遷,論功行賞。這便是流傳千古的“照壁觀書”,而為后世帝王所津津樂道(詳見附錄《論〈貞觀政要〉對后世的影響》)。這個作法,可謂古今一大發明。但唐太宗未能保持這一做法,因此才有了貞觀十一年馬周的上疏。馬周批評朝廷有重內臣輕刺史、縣令的傾向,認為這就是百姓未安的原因。唐太宗聽后,對侍臣表示今后要親自選拔刺史,縣令則詔令五品以上京官推舉。
上一篇:貞觀政要《慎言語第二十二》什么意思|賞析|翻譯
下一篇:貞觀政要《政體第二》什么意思|賞析|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