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果州相過 ①
麗日照殘春 ② ,初晴草木新。
床前磨鏡客 ③ ,林里灌園人 ④ 。
五馬驚窮巷 ⑤ ,雙童逐老身 ⑥ 。
中廚辦粗飯 ⑦ ,當恕阮家貧 ⑧ 。
【校】
①相,凌本作“見”。
②麗,劉本作“斜”。
③前,顧元緯本、凌本俱作“頭”。
④林里,顧元緯本作“樹下”,凌本作“花下”。
⑤驚,《方輿勝覽》作“過”。
⑥逐,《方輿勝覽》作“送”。
⑦中廚,《文苑英華》作“廚中”。
⑧當恕,《文苑英華》作“常恐”。
【注】
果州: 《唐書·地理志》:山南西道有果州南充郡。
磨鏡客: 《列仙傳》:“負局先生者,不知何許人也。語似燕、代間人,常負磨鏡局,徇吳市中炫,磨鏡一錢。因磨之,輒問主人,得無有疾苦者,出紫丸藥以與之,得者莫不愈。如此數十年。后大疫病,家至戶到與藥,活者萬計,不取一錢。吳人乃知其真人也。”
五馬: 王琢崖所輯《李太白詩注》辨“五馬”事極詳悉,今載于此,云:五馬之說,古今談者不一。據《墨客揮犀》云:“世謂太守為‘五馬’,人罕知其故事。或言《詩》云:‘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絲組之,良馬五之。’鄭注謂‘《周禮》:“州長建旟。”漢太守比州長,法御五馬’,故云。后見龐幾先朝奉云:‘古乘駟馬車,至漢時太守出,則增一馬。’事見《漢官儀》也。”《演繁露》云:“太守五馬,莫知的據。古樂府‘五馬立踟躕’,即其來已久。或言《詩》有‘良馬五之’,侯國事也。然上言‘良馬四之’,下言‘良馬六之’,則或四或六,原非定制也。漢有駟馬車,正用四馬,而鄭玄注《詩》曰:‘《周禮》:“州長建旟。”漢太守比州長,法御五馬。’玄以州長比方漢州,大小相絕遠矣。周之州乃反統隸于縣,比漢太守品秩殊不侔,不足為據。然鄭后漢時人,則太守之用五馬,后漢已然矣。至唐白樂天《和春深二十首》詩曰:‘五匹鳴珂馬,雙輪畫軾車。’至其自杭分司,有詩曰:‘錢塘五馬留三匹,還擬騎游攪擾春。’杜詩亦曰:‘使君五馬一馬驄。’則是真有五馬矣。若其制之所始,則未有知者。”按,今本《毛詩》鄭注但云“《周禮》‘州長建旟’,謂州長之屬”,不云“漢太守亦比州長,法御五馬”,則其說舛矣。據師古《杜詩注》云:“昔王義之出守永嘉,庭列五馬,后人遂據為太守事。”今按《晉書》及古今傳記,羲之并未嘗為永嘉太守,則其說亦謬也。宋人《五色線集》:“北齊柳元伯五子同時領郡,時五馬參差于庭。”故時人呼太守為五馬。今按古《羅敷行》已有“五馬踟躕”之句,則非自北齊始矣。《潘子真詩話》:“《禮》:天子六馬,左右驂。三公九卿駟馬,右驂。漢制,九卿則中二千石,亦右驂。太守駟馬而已,其有加秩中二千石,乃右驂,故以‘五馬’為太守美稱。”《遯齋閑覽》及《學林》云:“漢時朝臣,出使為太守增一馬,故稱‘五馬’。”其說亦無他證,唯沈約《宋書》引《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后之太守,即古之諸侯,故有“五馬”之稱耳。此或近之。前之數說皆未的也。
雙童: 庾信詩:“五馬遙相問,雙童來夾車。”
中廚: 古樂府《隴西行》:“談笑未及竟,左顧敕中廚。促令辦粗飯,慎莫使稽留。”
阮家貧: 《晉書》:“阮咸與籍居道南,諸阮居道北,北阮富而南阮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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