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
《竹書紀年》是記述戰國時期魏國史事的編年體史書。晉朝咸寧五年(297年)發現于河南汲縣的戰國魏墓中,因為是寫在竹簡上,并且體裁是編年體,所以稱為《竹書紀年》。又因為它出土于墓冢,也稱《汲冢紀年》、《汲冢古文》或《汲冢書》。《晉書》記載:
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厘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事接之,三家分晉,仍述魏事,至安厘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多相應。(《晉書·束暫傳》)
《竹書紀年》共有13篇,按年編排,敘述了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所記內容與傳統記載有很大的差異,與古代傳記和《史記》的記載就有許多不同,如:“云夏年多殷,益干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即亡,有共伯和者掇行天下事,非二相共和也。”相比而言,該書應該更接近史實;另外,該書的許多內容與金文、甲骨文的記載也有很多相同之處,這也說明其所記更為可信。所以,該書對研究先秦史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宋朝以后,此書已失傳。清朝的朱右曾編成輯本《汲冢紀年存真》兩卷,王國維又根據這兩卷輯本編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一卷和《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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