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節 《清史稿》
《清史稿》由清遺臣趙爾巽等主持編纂。包括本紀25卷,志142卷,表53卷,列傳316卷,另有目錄1冊,共計537卷。記述了上起清太祖努爾哈赤(1583年),下至宣統三年(1911年),前后共329年的清代史事。由于這部書是初稿,沒有得到官方的承認,所以未被列入正史。但由于后來既沒有定本,也沒有更權威的新修清史面世,所以有人按二十四部正史的順序,稱之為“二十五史”。
《清史稿》的成書過程頗為復雜。民國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設置清史館,趙爾巽任館長,王樹楠、吳廷燮、夏孫恫等為總纂修,參與者達數十人。期間經過了袁世凱稱帝、張勛復辟、軍閥混戰等的干擾,經費、贊助數次中斷,民國十六年(1927年)秋初稿方才編成,次年夏刊行。之所以命名為“清史稿”,意思是國民革命軍即將北伐,有待后人進行刪訂完善。
《清史稿》有“關內本”、“關外本”之分,1928年刊印。共印1100部,其中700部存在北京,稱為“關內本”,另400部存在東北,稱“關外本”。后來,“關外本”又增加了張勛、康有為等人的列傳,然后運回關內,并流傳至國外。現在通行的標點本就是以“關外本”為底本刊行的。
由于《清史稿》的撰寫者多是前清遺老,他們記述清朝歷史,常常懷有故國之思,書寫時便難以公正秉筆,這就導致觀點謬誤、書法偏頗、不合史實,所以,刊行不久,便予以了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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