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上帝教的十款天條
拜上帝教是中國清代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吸收基督教教義而成立的特殊基督教組織?!笆钐鞐l”是拜上帝教的基本教義和戒律。1847年,洪秀全和洪仁玕到廣州跟隨美國美南浸信會傳教士羅孝全學習《圣經》,因聽洪秀全說曾夢見他自己是上帝的兒子,羅孝全拒絕給他施洗。洪秀全離開廣州,重返廣西桂平,與馮云山會合。一起仿照基督教圣經《舊約全書》中的摩西所傳上帝耶和華的十誡,并結合中國傳統道德信條,在傳教實踐中加以總結提煉,制定了“十款天條”。1852年(咸豐二年)正式刊行,為《天條書》的重要部分。即:
一、崇拜皇上帝;
二、不好拜邪神;
三、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
四、七日禮拜,頌贊皇上帝恩德;
五、孝順父母;
六、不好殺人害人;
七、不好奸邪淫亂;
八、不好偷竊劫搶;
九、不好講謊話;
十、不好起貪心。
前四條屬于宗教信仰,后六條是《原道救世歌》所舉六不正的內容,平時當作拜上帝會會員的生活守則,戰時則為軍事紀律,若有人違犯,重則立即處決,輕者枷杖,這十款天條在太平天國運動中起了相當大的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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