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1601—1645年),河南開封人,字憲之,號道鄰,崇禎進士。初任地方官,因堵截農民起義軍而升任南京兵部尚書。李自成滅明,他擁立福王,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權,加大學士,被稱為 “史閣部”。但是弘光政權內部矛盾重重,他受馬士英的排擠,以督師為名,出守江北重鎮(zhèn)揚州。但是,江北將領皆是既跋扈,又懦弱之輩,根本不服史可法調度。
順治即位北京后,除以主力西討李自成外,也分兵南下向弘光政權進攻。多爾袞曾令南下將領帶信給史可法,以清定都北京“乃得之于闖賊,非取之于明朝” 為理論根據(jù),勸史可法投降,史可法則以 “鞠躬致命,克盡臣節(jié)” 回報,拒絕投降。
順治二年 (1645年) 四月,當大順軍南撤湖北,多爾袞立即命多鐸統(tǒng)兵南下,去摧毀弘光政權。這時弘光小朝廷內只顧內斗,以馬士英為一方,以屯兵武漢的左良玉為另一方,刀兵相加,爭奪權力,所以,多鐸如入無人之境,于五月十三日包圍了揚州。弘光政權內有人主張調兵增援,而馬士英堅決反對,把派系斗爭看作比援揚州抗清兵還重要。
史可法雖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仍英勇守城,終因抵擋不住清軍的猛烈炮火,而城陷被俘。多鐸勸他投降,史可法慷慨回答說: “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志不可屈。” 英勇就義,為國死節(jié)。
其部眾與市民繼續(xù)同清軍作戰(zhàn),直至人亡矢盡。清軍痛恨人民的反抗,留兵十日屠城。第二年,史可法被人民葬于梅花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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