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學(孔孟荀)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后,接受法家李斯的建議,焚詩書、坑術士。漢初,黃老思想是政策的指導思想,在學術思想界居于統治地位,但是儒家思想并沒有放棄生存和發展。秦王朝的滅亡,給漢初黃老思想的統治開辟了道路,但同時也為儒家思想的復起,提供了巨大的歷史機會。漢初儒家復起的代表人物;是陸賈、賈誼、韓嬰等人。他們宣揚儒家的仁義德治,批判法家片面崇尚法治和黃老清靜無為的思想,而同時又吸收融合法家和黃老思想,表現出漢代儒法和儒道既排斥斗爭,又相互吸收、融合的歷史特點。
陸賈《新語》的基本內容和性質是政論,由總結歷史經驗,主要是秦代統治和滅亡的經驗教訓,而提出治國應該遵循的方針和理想。在《新語》中,他從天人之際和古今之變兩方面,論證仁義是政治的根本,有為是為政所必須。他說:“《傳》曰,天生萬物,以地養之,圣人成之,功德參合而道術生焉。”“道術”是天地人三者相互結合而成的。天的作用是生,地的作用是養,人的作用在于以有為成就萬物,完成天地自然的功德。人的功德依靠什么?依靠仁義。圣人能在認識上有超凡的能力,在事業上成就非常的功業,是因為圣人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質,能“懷仁仗義”。歷史上一切圣哲明王,如虞舜、周公,他們能使天下大治,都是實行仁義德化的結果。而秦代的滅亡,就是由于廢棄仁義,片面崇尚法治。陸賈并不完全否定法治的作用,但認為法治只能作為仁義的調劑和補充。這種融合了法治和法家思想的德治思想,陸賈稱之為“中和”。陸賈希望有一個無為而治的“至德之世”,但這個至德之世是實行儒家禮義之治的,它是孔子“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庶人不議”,“必也使無訟乎”的社會理想的實現。他向社會宣傳這種理想,使儒家的社會理想重新樹立于經過嚴酷法治浩劫之后的社會之上,這雖然是空想,但意義是重大而深遠的。
和陸賈一樣,賈誼思想的基本點是攻守異術,認為在兼并進取的時候,法術詐力是必要的,但統一以后,為了鞏固政權,就應該改弦更張,施仁心,行仁政,以仁義為本。他認為權勢法制和仁義德教都是為政治目的服務的手段,兩者不可偏廢。但手段是可以隨時變化的,也可以隨時收起不用,這就既和申、商、韓非的法家有了區別,也和孔孟的思想有重大區別。申、商、韓非片面強調法治,認為仁義和法治、愛和利是矛盾的,法制權勢,不僅是手段,也是目的。孔孟則把道德和功利對立起來,認為道德仁義不能包含功利的目的。賈誼則把兩者統一起來,提出“親愛利子謂之慈,反慈為嚚。……愛利出中謂之忠,反忠為倍”。認為愛和利是對立統一、相互結合、不可偏廢的。所以賈誼所表現的是荀子融合儒法為一的新儒家思想的特點。
韓嬰是漢初的大儒。他是學者,不是政治家。他的思想集中在他論《詩》的著作《韓詩外傳》里。和陸賈、賈誼一樣,韓嬰對秦的苛政暴刑進行嚴厲的批判,認為秦代速亡的根本原因是仁義不施。他強調儒家仁義禮樂對于治理國家的至關重要的意義。在人性論方面,韓嬰的主導思想是孟子性善的思想。他說“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無仁義禮智順善之心,謂之小人”。但他同時又發揮荀子的人性觀點,強調“防邪禁佚,調和心志”,以化性起偽。在天人關系上,韓嬰肯定了荀子的無神論和天人相分的思想。總之,在漢初儒學中,荀子的影響占據了主導的地位。其表現形式是儒法融合,以法家的精神理解儒家的仁義禮制,或在儒家思想中滲透以法家的思想和觀點。
漢代儒學發展到董仲舒始獲得一嚴密系統的理論體系。他的思想主要見于“天人三策”及《春秋繁露》一書中。前者本著儒家的德治主義,從上天降命、天人相應、災異符瑞、陰陽四時談起,而推到興禮樂、設學校、行教化,任德不任刑、養士尊賢,才可以澤及群生,而成為一個行德政的圣王。《春秋繁露》一書可分為三部分:一是解釋《春秋》的微言大義,二是談天人合一說,亦即發揮“天人相與”——以人應天之觀念。三是論當時的禮制或因山川起興之作。在“天人之策”第三策中,他說:“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后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此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從此儒家神學化而成為漢代官方統治哲學。儒家經典的地位也隨之被抬高,尊稱為“經”。漢朝立五經博士,博士與弟子講習經書,從而形成了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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