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壯麗的日出—軸心時代的華夏文明·生命價值的確認—“至圣”孔子·仁禮學說:生命的理論反思
多數學者認為,仁和禮是孔子思想體系的兩個最重要的概念,仁禮學說是孔子最重要的歷史貢獻。我們認為,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孔子將其仁禮之學建構成一種生命理論。
仁
仁是什么? 簡言之,在孔子思想中,仁就是人心對生命的珍惜、熱愛與尊重。
大致地講,孔子的仁含有三個基本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對自我生命的珍惜與尊重。孔子說:“志士仁人,無求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貪生怕死看起來是保護生命,實際上是舍本逐末,是對生命的踐踏與侮辱,這是因為生命的本質不在于軀體,而在于生命的精神價值。因此,在必要的時候獻上自己的軀體,才是對自我生命的真正珍惜與尊重,才是對仁的成全。《論語· 微子》載:“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暴君殷紂王無道,他的哥哥微子便離開了他;他的叔父箕子進諫不被采納,便披發佯狂,降為奴隸;他的另一個叔父比干力諫,便慘遭紂王殺害。正是因為微子、箕子和比干通過不同的方式表達了他們對各自生命的熱愛與尊重,孔子才稱他們為“三仁”。有一次,冉有問孔子不食周粟而餓死在首陽山的伯夷、叔齊是怎樣的人,孔子說:“古之賢人也。”冉有又問:“怨乎?”孔子回答說:“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述而》)伯夷、叔齊也是殺身成仁的典型。在孔子看來,仁這種美德當然是賢者追求的目標,如果最終得到了它,當然就死而無憾了。這表現出仁者“朝聞道,夕死可矣”這種視死如歸的人生態度。
山東孔子故居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自我生命來自父母。仁的第二個層次對父母兄弟的熱愛。《陽貨》載:“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鉆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
父母去世后,感到“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正是出于對父母的熱愛和對他們逝去的惋惜,這正是人們痛苦之情的自然流露。這種心態,孔子稱之為仁。宰我自稱他三年喪期內食稻衣錦會依然安心,所以他被孔子罵為“不仁”也就在所難免了。父母去世后尚應如此,在他們活著時,就更應處處尊敬、熱愛了。人云“有子之言似夫子”。正是在上述意義上,有若才說:“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
沿著這個思路推下去,孔子的仁最終表現為對所有人的熱愛。這是仁的第三個層次,也是孔子仁學的邏輯歸宿。《雍也》載:“子貢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濟眾,何如? 可謂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這種博愛算得上圣了,當然早已達到仁了。所以把“博施于民而能濟眾”理解為仁,是毫無問題的。在一部《論語》里,孔子很少將仁許人,卻許之管仲,這曾引起學者的紛紛猜測。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從《憲問》篇的有關文字看,原因主要有二。第一,齊桓公雖然“九合諸侯”,成為春秋霸主之一,但不是通過發動戰爭這種形式,從而避免了人民生命的犧牲,這正是由于得力于管仲的緣故。保護了人民生命,當然就“如其仁,如其仁”了。第二,注重夷夏之辨的孔子認為,華夏族淪落為夷人,不但是民族的恥辱,而且是對人民生命的褻瀆。正是管仲之功,天下得到匡正,才使華夏族免遭此難,這無異于挽救了人民的生命。在這個意義上以仁許之,管仲也就當之無愧了。
看來,仁的確是一種優秀的品格,它充分體現了生命的本質意義。那么,如何才能達到仁呢? 這就是人心的問題了。“仁遠乎哉? 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在孔子看來,首先應該有主動性。這個“欲”字說明,求仁是一種內心的要求,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追求的過程。只要有這種內心要求,仁,這種摯愛與尊重生命的心境隨時隨地都可產生。因此,仁并不遙遠,你想得到它,你便可以得到它。
其次,孔子特別強調行仁的方法。“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仁的三個層次,籠統地講其實是兩個方面的事情:一方為己,一方為人。所以為仁又可概括為立己、達己和立人、達人這兩種情況。這里的“能近取譬”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其實說的是一回事。因為實踐仁,即立己、達己和立人、達人都是隨時隨地可以進行的,所以叫“能近取譬”。孟子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就是“能近取譬”嗎? 因此,孔子說的“已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是指仁者行仁的方法。與此相應,孔子還提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觀點,并稱之為“恕”。其實,這不過是“仁之方”的另一種表達方式而已,在本質上,與“已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完全是一回事。
不管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實上都是一種反省內心的過程。以探究生命為己任的孔子對人心的這種反省功能非常注重。《論語》所見有關的資料主要還有:“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里仁》)“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公冶長》)“司馬牛問君子。子曰:‘君子不憂不懼。’曰:‘不憂不懼,斯謂之君子已乎?’子曰: ‘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顏淵》)“子曰:‘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則遠怨矣。’”(《衛靈公》)“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同上)
不管是“見賢思齊焉”,還是“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其結果都是使自己的修養提高了,因為見到比自己賢明的人并向他看齊對自己來說是一種提高,見到不賢的人便反省一下自己是否也有同樣的缺點,有則改之,這對自己來說也是一種提高。所謂“訟”,至少有兩個方面才有可能。孔子的“自訟”,是說在遇到事情尤其發現自己的錯誤時,要在內心設公堂,假設一方為自己,一方為他人,時而將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時而將他人放在自己的位置,這樣才能搞清孰是孰非,并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如此,便自然達到“己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通過這種反省過程發現自己沒有什么值得內疚的事,便心地坦然,沒有任何憂慮和懼怕了。當然,這種反省過程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具體言之是自己內心的活動,所以孔子稱之為“內自省”、“內自訟”、“內省”、“躬自厚”、“求諸己”等等。如果不是這樣,而事事責備于他人,則會帶來怨恨。孔子認為,這是小人行為。
禮
禮學是孔子學說的另一個主要組成部分。不管在個人修養方面還是在社會政治功能方面,禮都是與仁相輔相成的。“不學禮,無以立”(《季氏》),禮為立身處世之根本,這是就個人修養而言的。就社會政治功能而言,孔子認為:“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 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里仁》)就是說,禮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大法;禮如果沒有這種功能,還有什么用呢?
孔子入周問禮碑。在今河南洛陽老城。
在孔子看來,歷代的禮是陳陳相因的,只是有所損益而已。他說:“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為政》)我們知道,周公“制禮作樂”,從而使禮制得以完善,所以孔子特別推崇周禮。在《論語》中,孔子屢屢稱贊周文化:“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泰伯》)對于周禮的制訂者周公,孔子更是無比佩服,連做夢也想著他:“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述而》)盡管周禮如此美好,但自春秋以來,它卻遭到嚴重的破壞。孔子傷感地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 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季氏》)在這種“禮崩樂壞”的形勢下,孔子決心恢復周禮。“吾從周”已經透露出了這種愿望,在《顏淵》中,孔子更明確提出要“克己復禮”。他要恢復的這個“禮”,就是周禮。孔子一直希望有人能重用他,以便使他能夠推行周禮。但他在父母國魯國碰壁了,在他所周游的列國也碰壁了。對此,孔子百思不得其解,嘆道:“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雍也》)在他看來,要挽救社會,非周禮不可,就像從房子里出來必須通過房門一樣。孔子是這樣急切地要恢復周禮,有時達到了饑不擇食的程度,甚至謀反的公山弗擾召他去,他都準備去,其理由是:“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陽貨》)
孔子在現實中沒有能夠恢復周禮,看來他只能在理論上為禮做些工作了。由于從內容上看,歷代之禮都是陳陳相因的,所以在這方面難以有所作為。孔子禮學的主要貢獻,是對禮的心理基礎的論證。
禮是一種社會規范和道德規范,是外在的強制性的規定。傳統的禮學系統盡管蔚然大觀了,但缺少一個心理基礎的論證,它們只是一些僵硬的教條而已。孔子或許以為這是造成禮崩樂壞、導致異化現象的一個內在原因,他便將傳統禮學范疇的根基巧妙地安放在其仁學的土壤中。質言之,仁是一種心理過程。在這里,孔子其實為禮找到了一個心理基礎、生命基礎。孔子與宰我關于孝的問題(“三年之喪”)的爭辯就體現了這一點。《八佾》載:“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這個“戚”字,就是喪禮的心理基礎,即仁,所以孔子把它作為“禮之本”。“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 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陽貨》)就是說,禮的本質不在于像“玉帛”、“鐘鼓”等外在的東西,而在于內在的心理因素。事實上,從另一方面講,禮的滲入,也使仁有所附著,使之不至于空洞。
對于孔子學說的這個特點,李澤厚先生說得好:“(孔子)把‘禮’的基礎直接訴之于心理依靠。這樣,即把整套‘禮’的血緣實質規定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親子之愛上,這就把‘禮’以及‘儀’從外在的規范約束解說成人心的內在要求,把原來的僵硬的強制規定,提升為生活的自覺理念,把一種宗教性神秘性的東西變而為人情日用之常,從而使倫理規范與心理欲求溶為一體。”(《中國古代思想史論》,第20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在孔子研究中,有些學者認為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是仁,也有些人認為是禮。事實上,孔子的思想體系是一個二位一體的結構。在仁和禮中,我們無法把任何一個選為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一方面,作為心理過程的仁以禮的諸范疇為附著;另一方面,作為外在規范的禮以仁之心理層面為基礎。孔子思想體系的根本特點,就在于將心理過程的仁投射到禮的諸范疇之上,以期達致仁與禮的合一。正因為如此,孔子才說:“人而不仁,如禮何?”(《八佾》)
那么,如何才能符合禮呢?首先應該明確的是,與求仁的主動性相反,禮是通過被動約束才能達到的:“君子……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在孔子看來,就連有修養的君子都是靠禮來約束的(即通過約束才符合禮)。至于得到禮的具體途徑,孔子用了一個“學”字:“不學禮,無以立。”(《季氏》)禮是通過學習得到的。子夏深得其師的旨意,更明確指出:“君子學以致其道。”(《子張》)
人們應該向誰學禮呢? 孔子認為,至少有兩個對象。第一個對象是文獻典章制度:“君子博學于文。”(《雍也》)“弟子……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學而》)文獻典章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禮。第二個對象是社會。人總是處在一定社會之中,社會總會不自覺地對人施加影響,人也會不自覺地從社會中學到一些東西。所以,孔子特別強調社會環境的作用:“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里仁》)“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并見于《學而》和《子罕》)
“人而不仁,如禮何?”有仁德的人必知禮,所以同他們相處在一起,必然可以學禮達仁。因而這是美好的,也是明智的。不過,社會是復雜的,有美善的一面,也有丑惡的一面,所以要“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要以忠信為原則,“毋友不如己者”。只有這樣,人們才能有所提高。在向社會學習方面,孔子可謂身體力行。《子張》載:
“衛公孫朝問于子貢曰:‘仲尼焉學?’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于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學? 而亦何常師之有?’”
春秋時期盡管斯文掃地,但在子貢看來,“文武之道”并未因此而失傳,它散布在社會之中,只有像孔子這樣的圣賢才能認識到“其大者”,從而學習之。人云“圣人無常師”,即來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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