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道統—理想“中國論”·天朝上邦—道統之華裔觀·從“華貴夷賤”到“華夷一家”
公元前二十一世紀到公元前八世紀,華夏民族形成于以黃河流域為中心的中原地區,先后成立了夏、商、周三個王朝。不同民族融合成的華夏族自稱“諸夏”,而稱周邊其他民族為“夷”、“蠻”或“戎”、“狄”。如東有“九夷”,北有“八狄”,西有“七戎”,南有“六蠻”。春秋時期的秦、楚、吳、越等國,都被諸夏國家視為“蠻夷”。處于諸夏地區的一些國家,如周代的羌戎、驪戎,由于文化上的不同,仍被視為異類。華夏族把周邊各民族居住的地區稱為“四海”,認為自己“外薄四海”(《書·堯典》),處在“四夷”之中,故以“中國”自稱,而與“四方”相對。殷人就自稱“中商”,稱中商的左右前后為東西南北。后來,許多古籍遂稱華夏為中國: “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書·周書·梓材》)“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詩·大雅·民勞》)十七世紀初,在利瑪竇將萬國地圖、山海輿地全圖帶到中國之前,中國人所刻印的“天下總國”總是中國居中,中國以外是海洋,海中畫著若干小島,上標當時已知的各國名稱。把所有島國加起來,還沒有中國一個道的面積大(中國當時分為十五個道)。
華夏人自稱“中國”,不僅指地理位置而言,還包括自以為是世界文化中心的意思。從西周開始,實行分封諸侯制。所封諸王或藩國稱天子,皇帝的朝廷為天朝。《晉書·鄭默傳》說:“宮臣皆受命天朝,不得同之藩國。”后來,華夏族(漢族)的地域不斷擴大,許多過去的蠻夷之地并入了中國的版圖,中國的農耕經濟迅速發展,國力日益強大,文化日益發達,“天朝上國”的意識也就更加強烈。漢代揚雄在解釋中國這一概念時說:“王政之所加,七賦之所養,中于天地者為中國。”(《法言·問道》)把“中國”所包括的兩層意思都概括進去了。從春秋戰國到十九世紀中葉,儒家學者以及國人都一直以“天朝上國”、“聲明文物之邦”自居,而稱周邊國家為“蕞爾小國”、“蠻夷之邦”。他們認為,中國是文明的發源地、“禮義之邦”,而周邊及海外諸國皆是野蠻、無禮之地。黃宗羲認為,世界文化的源頭只有一個,即中國。王夫之認為,中國曾經是一個“財足自億,兵足自強,智足自名”的國家,只要實行改革,“不以天下私一人”,必定能“休養厲精,士佻粟積,取威萬方”(《黃書·宰制》)。
儒家區分“天朝上國”與“蠻夷之邦”的標準不是血統,也不是地域,而是文化,包括生活方式、生產方式、風俗習慣等各種文化生態方面的內容。“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禮記·王制》)中國(中原)實行農耕,“有城廓之可守,墟市之可利,田土之可耕,賦稅之可納,昏姻仕進之可榮”(《讀通鑒論》卷二八),戎夷則以采集經濟、游牧經濟為主,“自安其逐水草,習射獵、忘君臣、略昏宦。馳突無恒之素”(同上);中國人食粟米、熟肉,衣葛布絲綢,戴冠著屐,戎夷則“祝發文身”,“被發衣皮”,“射生飲血”,“不粒食”,“不火食”;中國人講究禮儀制度,戎夷則“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強而無義”。所以孔子說,夷狄雖有君主,還不如中國沒有君主呢(見《論語·八佾》)。南朝的顧歡專門寫了一篇《夷夏論》,從思想行為、風俗習慣等多方面分析了華夏與西戎的不同:“其人不同,其為必異,各成其性,不易其事,是以端委搢紳,諸華之容;翦發曠衣,群夷之服。擎跽磬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肅。棺殯槨葬,中夏之制;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全形守禮,續善之教;毀貌易性,絕惡之學。”(《南齊書·顧歡傳》)在各種因素中,儒家最重禮義。他們認為,“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禮記·曲禮上》)。那些沒有文化,不講禮義的淺陋野蠻之邦理應以中國為尊,對中國俯首稱臣,定期貢獻方物,接受中國皇帝的冊封、保護,這就是“萬國來朝”的朝貢制的由來。儒家以文化形態作為民族劃分的論據,雖然帶有華夏優越的正統觀念,夸大了戎夷的落后,但其態度基本上是理性主義的,反映了夷夏之間文明程度的差異。
以華夏正統自居的儒家對待蠻、夷、戎、狄的方針是柔化和親,在“用夏變夷”的基礎上實行民族融合。華夏族的形成機制是開放的,對夷狄進入華夏持歡迎態度。早在周朝時期,中央政府就專門設立“象胥”這一職官,負責接待四方使節和諸族賓客,“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掌傳王之言而諭說焉,以和親之”(《周禮·秋官》)。周朝的封國魯國,以其強大的兵力和豐富多彩的文化同化了“夷狄”,“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詩經·魯頌·閟宮》)。《尚書》亦有“諸夏”“通道于九夷八蠻”、“蠻夷率服”等記載。
春秋時期,隨著鐵器和牛耕的廣泛使用,華夏地區的生產力水平迅速提高,由商、周文化發展而來的各種禮儀制度,包括封建制、宗法制、官制、兵制、法制等日趨完善,經孔子整理、傳授的六經之學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影響,夷夏差距進一步擴大。“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已成為華夏族的重要觀念。孔子主張把他的德治方針推廣到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中去。“葉公問政,子曰:‘近者悅,遠者來。’”(《論語·子路》)“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孔子認為華夏文明高于夷狄之處在于有周代傳留下來的道德禮義。所以,“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論語·子路》)。他想搬到九夷(淮、泗之間)去住,有人說,那里太落后了,孔子說,君子到了那里,帶去了華夏文明,改變了當地的禮儀習俗,夷狄之地還哪有什么落后、淺陋呢?(參見《論語·子罕》)
孟子繼承了孔子“以夏變夷”的主張,并對以夷變夏的思想行為進行了激烈的批評。他在反駁許行君民并耕、饔飧而治的主張時,就運用了夷夏之辯的觀點。許行的老師陳良原是楚人,但他背夷而用夏,孟子稱贊陳良是“用夏變夷”的“豪杰之士”,批評陳相背其師而向荊夷許行學道是學夷而變夏。孟子明確宣稱:“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上》)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后,華夏族同化、融合其他民族的進程大大加快。周邊民族接受了先進的中原文化,同時也為華夏文化注入了新鮮、活潑的文化因素。到唐代時,儒、佛、道三教合流,夷夏觀念已甚為淡薄。唐太宗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資治通鑒》一九八卷)他認為,夷狄也是人,“其情與中夏不殊”,只要對他們施加德澤,“則四夷可使如一家”(同上,一九七卷)。對于境內的少數民族,唐王朝不但與漢族一視同仁,以一家人相待,而且給予種種政策上的優惠。如用加封各族首領的方法,讓他們繼續其統治,減免其賦稅,并給各族貴族以大量賞賜。貞觀初年,唐王朝平定東突厥以后,吸收了大批酋長到中央政府任職,其中官位在五品以上的有一萬多人。從唐宋至明清,雖然“華貴夷賤”、“尊華攘夷”的思想一直有著廣泛的市場,但各民族之間以及中外之間的文化交流畢竟是大勢所趨。即使是偏安江東的南宋政權也實行招徠遠人、鼓勵貿易的政策。明代實行“內安諸夏,外托四夷,一視同仁,感期生遂”的政策,不搞種族歧視,并對元代進入中國版圖的少數民族地區,采取“土官與漢官參治”的辦法,“順俗施化,因人受政”。清代雍正皇帝撰集了《大義覺迷錄》一書,頒行天下,強調“華夷無別”,滿清人當皇帝完全合法。
星轉斗移,歲月悠悠。經過中華兒女代代相繼的持續努力,以儒學為主體的華夏文化的范圍越來越大。從塞北到南海,從青藏高原到渤海之濱,許多“蠻、夷、戎、狄”被漢族同化,許多少數民族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漢文化,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由多民族組成的大家庭以及既豐富多彩又獨具特色的中華文化。
從“華貴夷賤”到“華夷一家”,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發展過程。華夏文明發達于周邊蠻夷地區,是產生“華貴夷賤”觀念的基礎。隨著各部族、各地區與中原地區交往的擴大,民族融合的加深,蠻、夷地區進入華夏文化圈的越來越多,受到華夏民族的同化日益廣泛、深入,于是,“華夷一家”的新觀念就逐漸取代了“華貴夷賤”。國家愈是統一、強盛,民族矛盾愈是緩和,“華夷一家”的觀念就愈能得到發展。
從“華貴夷賤”到“華夷一家”,是歷史發展的大趨勢。隨著中華文明程度的提高,各民族之間文化交流日益深入,相互間取長補短,互通有無,共性的東西越來越多,差異逐漸縮小,一個中國各民族團結、統一的大家庭逐漸形成,這樣,華貴夷賤的觀念就日見淡化了。但是,從“華貴夷賤”到“華夷一家”的發展過程又受到多種因素(特別是民族沖突)的影響,因而呈現出一種前進與倒退錯綜交織的波浪式曲線。從秦漢至隋唐,民族大融合、文化大交流不斷發展,形成了盛唐時期全方位開放的生動格局。起源于北朝胡化漢人的李唐王室大力吸收各地各國的優秀文化,視四夷為一家。中唐以后,由于佛教的空前興盛與封建統治者的利益產生尖銳沖突,引起武宗滅佛;安史之亂又引起人們對異族文化的疑慮和排斥。于是,夷夏觀念又重新抬頭。元、清時北方民族入主中原,“華貴夷賤”思想失去了市場,“華夷一家”說便又占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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