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地君親師—宗教與祭祀·儒學祭祀文化的特征·祭祀的教化性
儒學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主流,其重要特點是注重現(xiàn)實人生、倫理道德。為儒學所提倡、為歷代統(tǒng)治階級所施行的宗教祭祀,既具有宗教信仰的基本性質,又特別看重宗教祭祀在政治倫理方面的教化作用。《易·觀卦》“圣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的說法,是儒學關于宗教祭祀重在教化的代表性理論,它相當準確地概括了儒學關于宗教祭祀的社會功能的基本觀點。所謂“神道設教”,就是通過崇奉神道來設立教化。一方面借助神的力量威懾百姓,另一方面通過祭天祭祖的宗教活動貫徹宗法禮制,為維護統(tǒng)治秩序服務。“神道”是工具,“設教”才是目的。儒家正是把宗教祭祀當作培養(yǎng)教育人的倫理道德來實施的,所以《禮記·祭統(tǒng)》說:“祭者,教之本也。”
儒學注重神道設教,突出祭祀的人文性,這是中國社會思想發(fā)展的必然結果。殷商時代,宗教神權觀念比較濃厚,殷人特別迷信鬼神和其他超自然的力量。我們無論從《尚書· 洪范》所載商朝遺老箕子向周武王講述的神權政治的藍圖和具體作法,還是從大量的甲骨卜辭來看,殷人極度的宗教祭祀和占卜活動,在殷人的社會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使殷人的精神世界彌漫著濃重的神秘氣氛。《禮記·表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太平御覽》卷八三引《帝王世紀》說商湯就曾為了求雨還親自“齋戒剪發(fā)斷爪,以己為牲,禱于桑林之社。”這些都說明殷代宗教意識在政治上是處于支配地位的。殷亡周興,周人總結了殷商的經驗教訓,注重禮治。周人在信仰鬼神的同時,更注重人事的價值和道德完善的意義。《禮記·表記》說:“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周人用“尊禮”、“敬德”、“保民”取代殷人的“尊神”,把社會意識從迷信鬼神中解脫了出來,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社會的進步。
神道設教
周人的“事鬼敬神”實質是利用傳統(tǒng)宗教形式來施行教化,為其政治服務。至于鬼神是實有還是虛無,那不是關鍵問題。統(tǒng)治者的這一思想,在儒學中得到了充分闡釋。《禮記·檀弓下》說:“惟祭祀之禮,主人自盡焉爾,豈知神之所饗,亦以主人有齊敬之心也。”《禮記·中庸》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備辦周全、儀式隆重的祭祀禮儀,是為了表達人的“齊敬之心”,只要祭者覺得在祭祀時,自己身邊有神靈“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就行了。神靈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具有普遍意志,也就不為人們所注意和關心了。關心的是所舉行的祭祀,是否合乎禮的要求,是否違背了宗法制度的規(guī)定,是否收到了教育人的效果。《論語·八佾》記載孔子對待祭祀的態(tài)度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這是說孔子在祭祖時,便好像祖先真在那里;祭神時,便好像神真在那里,而且孔子是那樣嚴肅認真:“吾不與祭,如不祭。”(《八佾》)孔子表示若不親自參加祭祀,是不請別人代理的。楊伯峻說:“‘如在’、‘如神在’,實際上說并不在。”(《論語譯注·試論孔子》)孔子看重的是祭者的態(tài)度,并不真信鬼神之實有。祭禮只是道德感情的依托,而不是鬼神思想的體現(xiàn)。
祭祀的教化作用,荀子說得更明白。《荀子·禮論》說:“祭者,志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jié)文貌之盛矣,茍非圣人,莫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荀子指出圣人君子心里明白祭祀的意義在于推行人道教化,所以不僅大搞特搞,而且還有制度、職官的保證,而祭祀鬼神對于老百姓來說,則是欺騙愚弄。荀子還在《天論》中以祭神求雨而下了雨與不祭神求雨而下了雨,以及憑卜筮來決斷大事為例,說祭祀占卜等宗教活動“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百姓以為神”。對統(tǒng)治者鄭重其事地舉行祈雨祭祀,荀子指出,祭祀儀式是一回事,能否下雨又是另一回事。祭祀的用意,在于粉飾政治,給神授的君權披上神圣的外衣,同時也表示統(tǒng)治者關心人民疾苦,以博取人民的擁護。之所以讓百姓真信鬼神之事,是因為統(tǒng)治者要更好地利用祭祀活動來推行教化,使下不得犯上,達到維持統(tǒng)治秩序的目的。
春秋時期的一些政治家對待宗教祭祀的態(tài)度,也很能反映“神道設教”的精神。例如《左傳·昭公十七年》載“有星孛于大辰”,于是卜星者預言鄭將有大火。對此子產駁斥說:“天道遠,人道邇(近),非所及也。”《左傳· 昭公二十六年》載齊國出現(xiàn)彗星,齊侯派人祭禱消災,晏子說:祭祀祈禱有什么好處? 天上的掃帚星是用來清除污穢的,君王沒有污穢的行為,又祭禱什么? 如果德行污穢,祭祀祈禱又能減輕什么? 子產、晏子的意見都認為天象是天象,人事是人事,兩者并無必然聯(lián)系,統(tǒng)治者本身不要過分聽信于神。但這對于老百姓,則又當別論。《國語·楚語下》載楚國大夫觀射父與楚平王討論祭祀問題時說:祭祀是不可停止的,因為通過祭天祭祖,便能“昭孝息民,撫國家,定百姓”,這是“上所以教民虔,下所以昭事上”的好方法。利用祭祀來施行教化的道理,是講得很清楚的。
崇孝尊親
為了達到神道設教的目的,儒學強調人們在祭天祭祖時必須嚴肅認真,必須有誠敬之心:“修宗廟,敬祀事,教民追孝也。” (《禮記·坊記》)“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禮記·中庸》)“星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后世,教也。”“崇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而教生焉。”(《禮記·祭統(tǒng)》)在祭祀時,要相信天神祖靈就面對著自己:“孝子之祭也,盡其愨(誠)而愨焉,盡其信而信焉,盡其敬而敬焉,盡其禮而不過失焉。”“以其恍惚與神明交,庶或饗之,庶或饗之,孝子之心也。”(《禮記·祭義》)久而久之,人們就會培養(yǎng)出敬上和尊親的品質。而且,在祭祀中不得有違背宗法等級的行為,越軌祭祀就叫“不順”,“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禮記·王制》)。本來,“敬”的心理,“孝”的意識,是合乎血緣情感的體現(xiàn),但通過祭祀培養(yǎng)出來的孝親觀念,就把宗教活動外化為具有道德教育作用的禮儀性行為。這樣,祭祀便帶有很大的倫理性,這樣的宗教活動便是具有教化功能的宗教活動。所以,《禮記·禮器》說:“天地之祭,宗廟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
神道設教的觀點,一直為后世儒家所尊奉。宋代張載說:“祭接鬼神,合宗族,施德惠,行教化。”(《經學理窟·祭祀》)明代王廷相說:“神道設教也,尊天地而不瀆,敬鬼神而遠之,守經正物,不飾妖誕,則風俗同而百家息矣。”(《慎言·五行篇》)神道設教包括“神道”和“教化”兩個因素,盡管歷史上一些儒家對“神道”的真實性有不同的看法,但都一致認為神道不可無,因為思想教育需要它。這樣,以儒學為代表的具有教化性的傳統(tǒng)祭祀便有了既有宗教作用、又與宗教保持一定距離的特點。這既使儒家的宗教祭祀觀始終沒有成為純宗教性質的神學理論,又使儒家最終沒有也不可能有徹底的無神論者。統(tǒng)治者對儒學宗教祭祀理論的推廣和應用,其結果是促使中國社會在周代就形成了一套以血緣為基礎的宗法制度和“孝為德本”的道德規(guī)范。
上一篇:明清之際的儒學·顧炎武·社會政治思想
下一篇:儒學與中國藝術·儒學與中國建筑·等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