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迪麥之地、新西蘭和熱帶大洋洲諸群島的發現
阿培爾·塔斯曼是一位杰出的荷蘭航海家,他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后,在探險活動中的表現出類拔萃。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旺·迪麥于1642年派塔斯曼帶領兩艘船從巴達維亞出發前往毛里求斯島。下達給塔斯曼的任務是:從毛里求斯島出發,盡可能地在高緯度的海區從南面繞過新荷蘭,然后穿過所羅門群島的一連串島嶼,最后返回巴達維亞。與此同時,塔斯曼還必須探察出一條從印度通往智利的可行航線。如果有可能,他還要查明他將訪問的南部大陸的一些地區的自然資源。旺·迪麥交給塔斯曼的任務已經足夠艱巨了,然而迪麥只給塔斯曼提供兩艘破舊的船。據說這是因為出身貧寒的領航員塔斯曼異想天開,竟向安東·旺·迪麥這位荷蘭東印度總督的女兒瑪麗亞求婚。后來塔斯曼還以瑪麗亞·旺·迪麥的名字命名了一塊陸地的北角,他把這塊陸地當做南部大陸的一個組成部分。
1642年10月8日,塔斯曼從毛里求斯島啟程向南行進,然后再朝東航行,并使自己的航船盡量處于南緯44°~49°之間。11月19日,他決定航進到向東偏3°的一個地點——涅伊茨曾經到達過這個地點。他調整航向朝東北方向挺進,并于11月24日在南緯42°25′附近發現了一條高聳的海岸線,于是塔斯曼把這片海岸地區命名為旺·迪麥之地(即現今的塔斯馬尼亞)。塔斯曼沿這塊陸地的南部一個突出角的海岸向前航進,并繞過了這個角。此時,他在那里發現了一個大海灣(斯托姆灣),他沿這條海岸線一直航行到南緯42°線附近。從此地出發,他調轉船頭再向東航進。塔斯曼當時并不知道,他所發現的這片陸地是一個海島還是新荷蘭的一個南部半島。在巴斯海峽(該海峽把大陸與塔斯馬尼亞島分開了)未被發現以前,旺·迪麥之地(塔斯馬尼亞)被人們當做一個半島已有150多年的歷史了。
塔斯曼又向東航行了11天。1642年12月13日,他在南緯42°處又發現了一條高聳的海岸——這是新西蘭南島的法烏隆德角(南角)。塔斯曼把他所發現的這塊陸地當作勒·米爾和斯豪津發現的國會地的延伸和繼續,換句話說,他認為新西蘭是南部大陸的一個組成部分。
塔斯曼從法烏隆德角出發轉向東北航行,并沿著這片新地的海岸線向前行進。在南緯40°30′處,他駛進一個港口,在此一些島民(毛利人)乘一只小船駛近他的航船,并打死了三個荷蘭船員。根據塔斯曼的說法,荷蘭人對這次屠殺事件沒有作出任何反應,于是這個傷心透頂的航海家把此地的海灣稱為殺人犯灣(即現今的哥爾登灣,意為“金灣”)。
塔斯曼從一條海峽的入口處向前航行不遠的路程,就到達了把新西蘭的南島與北島分開的那條海峽,但是塔斯曼當時把它當做一個海灣。他沿國會地(北島)的西岸向北航進,1643年1月4日,他駛抵北島的北部海角,并把這個海角命名為瑪麗亞·旺·迪麥角(南緯34°5′)。此后,他沿這個海角穿過三王群島,駛進了大洋。
駛進大洋后,他調轉船頭向東北航進,去探尋勒·米爾和斯豪津曾經訪問過的一個名叫科科索夫的群島。1月19日,他路經熱帶候鳥群島,并于次日(1月20日)抵達湯加群島(又稱友愛群島)。塔斯曼給這個群島的一些島嶼起了一些荷蘭名稱,這些名稱在地圖上一直沿用到19世紀,例如,米德爾堡島(埃瓦島)、阿姆斯特丹島(湯加塔島)和鹿特丹島(諾木卡島)。荷蘭人在湯加群島,即在他們補充淡水的諾木卡島附近一直停泊到2月1日。2月1日這天,塔斯曼從這里啟程朝西北方向航行,返回爪哇島。在返航的途中他沒有在任何地方停留過。塔斯曼穿過位于南緯19°~16°線之間廣闊的海域,路經一系列的暗礁、珊瑚島群和一些不大的島嶼,終于在2月6日駛近了一個大島的北部海角(南緯16°5′、東經180°)。塔斯曼在此發現了斐濟群島的東部島群,其中包括這個群島中面積第二大的瓦努瓦島。依照他繪制的地圖推測,他還看見了這個波利尼西亞大群島中的主島——維提島。
駛過斐濟群島,塔斯曼到達南緯5°后立即掉頭徑直向西航行。3月22日,他沿南緯5°線行進到所羅門群島的北部水域,即翁通爪哇珊瑚島的跟前。不論對塔斯曼還是對旺·迪麥來說,所羅門群島都是早就夢寐以求的地方。4月1日,塔斯曼靠近新愛爾蘭島,他從北面繞過這個島后航行到新不列顛島,然而他認為,上面的這兩個島都是新幾內亞的一個組成部分。6月15日,塔斯曼回到了巴達維亞。
塔斯曼偉大的探險已經證明,新荷蘭不僅不是南極大陸的一個部分,而且也不靠近這塊大陸。然而,對塔斯曼的同代人來說,還存在一個未解決的問題:新荷蘭這個新世界的一個部分,它的存在已被偉大的航海家塔斯曼證實了,但是它到底是個什么地區?是一個巨大的群島還是一塊完整的大陸?如果說它是一塊完整的大陸,那么它的輪廓又如何畫?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庫克和巴斯在這一地區進行了偉大的發現。在此以后,人們已經清晰地看到,塔斯曼于1642~1643年的非凡航行過程中,不僅在某一點上接觸到澳大利亞,而且靠近了真正的澳大利亞大陸的地區。同時,人們也明白了,所謂旺·迪麥之地就是塔斯馬尼亞島,新幾內亞也同樣是一個海島。然而在塔斯曼的偉大發現中也包含著一個重大的錯誤——他所說的國會地并不是南部大陸,而是另外一個海島(新西蘭)。同時,這不是一個島,而是由兩個島組成的。
塔斯曼的第二次探險:新荷蘭是一個完整的大陸
不論總督與一個普通的船長之間的個人關系如何,旺·迪麥總督既能正確地評價這次探險所取得的偉大成就,也能準確地估量出它帶來的失算和虧損。于是旺·迪麥總督下令再裝備3艘船,組成一支新的探險隊,這支探險隊仍歸塔斯曼領導和指揮。這次探險的目的,是進一步探察和確定新荷蘭是不是一塊統一完整的大陸。因此必須查明,在卡奔塔利亞灣有沒有一條通往南部旺·迪麥之地的海峽。
1644年,塔斯曼帶領3艘船再次離開了巴達維亞,向東航進。關于這次探險活動的情況只留下了2份文獻:一份是旺·迪麥致荷蘭東印度公司經理們的一封信;另一份是一張由阿培爾·塔斯曼和他的主舵手弗朗斯·維斯蓋爾所繪制的地圖,這主舵手曾與塔斯曼進行過兩次航行,是這次探險活動的見證人。
人們從這張地圖上能夠清楚地看出,塔斯曼的航船沿新幾內亞的西南海岸行進到卡奔塔利亞灣,并且環繞了這個海灣的東部、南部和西部海岸線。即使在這個海灣的東北部水域,這兩個經驗豐富的航海家也未能發現托雷斯海峽的入口處,這很可能是因為一道道珊瑚堡礁把他們阻隔了。在靠近南緯12°的一個地方,就是說,在離這條海峽不遠處,他們的地圖上標出一個海灣,并附有文字說明——“淡水”(這無疑是約克角半島一條河流的河口)。海灣的南部海岸是用一條虛線標出的。這次探險已經證實,從卡奔塔利亞灣起沒有通向南部和大澳大利亞灣的任何道路,也不存在通往旺·迪麥之地的任何海峽。在卡奔塔利亞灣的西南海岸邊又出現了“淡水”的注釋,這無疑是羅珀河的河口。在西北海岸線處標出了再次發現的格魯特島(意為“大島”)字樣,這個名稱以荷蘭文的拼音一直保存到現今。
塔斯曼和維斯蓋爾在這次探險中所取得的成果是:查探并在當時的地圖上標出了澳大利亞北部和西部海岸區的準確海岸線,這是一條從瀕于卡奔塔利亞灣的阿納姆之地起直到恩德拉赫特之地(即從南緯12°、東經137°到南緯23°45′、東經113°5′)的漫長的海岸線。這個探險隊曾涉足卡奔塔利亞灣的整個水域,連同卡奔塔利亞灣的海岸,這個探險隊共查明長約3500千米的海岸線,從而證明,荷蘭人在此發現的各片陸地(除旺·迪麥之地)是新荷蘭的一個統一完整的大陸的各個地區。
1644年,這個探險隊回到了巴達維亞。塔斯曼于1659年死去。他死后20年,他的航行日記才被第一次印刷出版(1680年),書名是《阿培爾·揚遜·塔斯曼日記——1642年對未知的南部陸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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