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國王阿馬努拉改革急于求成遭失敗
阿馬努拉·汗(Amanu'llah khan 1890—1960)是阿富汗巴拉克查依王朝哈比卜拉國王的兒子。阿馬努拉青年時代深受青年阿富汗黨思想家馬赫穆德·貝格·塔爾齊的影響,后與塔爾齊的女兒蘇菲婭結婚,逐漸成為青年阿富汗黨的領袖之一。阿馬努拉曾任喀布爾總督,常代理軍政事務。1919年2月其父遇刺后即位。
阿馬努拉國王任用青年阿富汗黨重要成員擔任政府要職,領導阿富汗人民進行了第三次抗英戰爭,迫使英國承認阿富汗的全獨立。與蘇聯締結“阿蘇中立和互不侵犯條約”。
為了使阿富汗盡快地擺脫貧困,走上富國強兵的道路,阿馬努拉在1919年3月開始進行改革。1927—1928年,他到歐亞許多國家進行訪問,學習改革經驗,加快改革進程。在短短的幾年里,他先后頒布64項改革法案。其要點如下:
第一,加強中央集權。以土耳其為模式,建立集中統一的君主立憲政體。地方長官由中央任命并對中央政府負責;大臣、內閣對國王負責。
第二,發展民族資本主義經濟。頒布新法典,廢除封建徭役和國稅包收制,承認土地私有,變實物地租為貨幣地租,促進農村資本主義的發展;頒布《獎勵工業法》,實行保護關稅政策,擴大國有經濟,發展民族資本主義。積極引進西方先進技術,促進軍事、交通現代化。
第三,頒布新法典以取代伊斯蘭教法,限制伊斯蘭教和部族的特權,廢除伊斯蘭教的陳規陋習,提高婦女的經濟與社會地位,力圖建立現代的社會道德規范。
這些改革措施,觸犯了部族首領和上層神職人員的特權利益;增加賦稅也引起了人民的不滿,社會各種矛盾激化。在英帝國主義的支持下,阿富汗反對派發動叛亂。1929年巴契·薩高暴動,阿馬努拉戰敗退位,流亡印度、意大利,病逝于瑞士蘇黎士,歸葬阿富汗賈拉拉巴德。
阿馬拉努改革失敗表明:一個國家進行現代化改革,是一個艱苦而長期的過程;切忌盲目照抄某國的經驗,急于求成;涉及宗教信仰、民族習慣方面的改革必須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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