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漢與文字獄
清代文字獄之苛酷,連瘋漢的病中胡言囈語也不放過。
乾隆十六年(1751年)八月直隸平鄉縣王肇基忽赴汾州府同知衙門呈獻萬壽詩聯,被控詩聯后所敘之語“毀謗圣賢”、“狂吠悖謬”即被扣押審查。王供獻詩恭祝皇太后萬壽,不過盡我一個小民之心,欲求皇上喜歡。那里敢有一絲訕謗,實系我一腔忠心,要求皇上用我,所以才寫成詩篇來獻。并且說孔、孟、程、朱學說也都與他一樣是為顯露自己才學,以求得用。乾隆帝看過案卷認為王肇基不過是“瘋人而已”,但又認為他無知妄作、毀謗圣賢、編造時事,病發之時尚復如此行為,其平昔之不安分,作奸犯科即可概見,因此同樣是不可饒恕的。于是命將王肇基立即亂棍打死,使愚眾知所炯戒。精神病患者以文字獄獲罪,自此案始。
乾隆十八年(1753年)浙江上虞縣民人丁文彬忽至山東曲阜衍圣公孔昭煥府,口稱親戚,要求面見。孔昭煥以其必屬匪人,遂搜出其所著《文武記》(旁書《洪范》、《春秋》)《時憲書》等書,以書中寫有“大夏”、“大明”等大逆不道之言,即將丁文彬羈留。署山東巡撫楊應琚得報,即馳赴袞州提訊丁文彬。丁文彬供稱自幼讀書,乾隆十三年受“上帝”啟迪開始著書,至十五年“上帝”又命改作《洪范》、《春秋》,書中“大夏”乃“是小子國號”,“天元是年號”,“董妃”是松江開茶館董老板十五歲的女兒,“小子心里想,就把她封了妃,記載在書上的”。丁文彬堅稱并無主謀,黨羽,“實是蒙上帝時時啟迪,常在身邊說話,旁人不能聽聞的”。“后聞老衍圣公歿了,遂至孔府接位,承其統緒。”并奉“上帝”之命娶老衍圣公的兩個女兒。楊應琚斷案:該犯乃一神精病。本是一至貧極賤之人,學了一點陳言爛語,就自詡為奇材異能,因而妄想富貴女色,癡心日熾,結為幻影,牢不可破。于是發泄其梟獍之心,狼號狗叫,胡說八道,無所不至。于是請準照謀反大逆律即行凌遲處死,親屬依律緣坐,文彬兄丁文耀、侄丁士麟、丁士賢斬監侯,秋后處決。文耀之年十五歲以下之子丁士良、丁士信給付功臣之家為奴;王素行既見逆書并不首告,杖一百,流三千里;蔡穎達、徐旭初混看丁書,各杖八十,徐旭初并革去衣領;丁文彬病叔丁左白以病故免究。此外,現任江蘇巡撫莊有恭于乾隆十四年江蘇學政任內曾接過丁文彬獻書,以其未曾奏聞查辦,照莊有恭學政任內俸祿養廉數目十倍加罰,以為徇名利忘大義者戒。
甘肅成縣民人王獻壁自幼讀書未成,自看醫書,給人治病。乾隆十九年染患瘋病,后拜僧人越廷佐為師,取有法名王寂元,隨同僧人念經拜簽,得錢餬口。乾隆二十 一年瘋病復發,無人邀其念經治病,遂捏造仙佛下界等詞,欲圖誑騙銀錢。二十六年十月王獻壁將書詞一封投入陜西學政鐘蘭技轎內,鐘以其書詞悖逆上奏朝廷,并隨將王獻壁拿獲。帝命亞鞠定擬。陜甘總督楊應琚嚴刑訊審,王獻壁供:小的書寫逆詞投遞,確是在病發糊涂時,不由自主,自今回想,小的不由自解;若是明白,豈肯留下真實姓名。楊應琚等以王獻壁“編造逆詞,肆行煽惑”于十二月請準按大逆律將王獻壁押赴市曹凌遲處死并梟首示眾。王獻壁子侄王勤、王壽保、王卿、王魁依律擬斬立決;妻王氏、長媳王氏、次媳胡氏并次女名二女子及年未及歲之孫強娃子、金 膽、跳山兒、銀碗兒、孫女貝女子均解部給功臣之家為奴。僧趙廷佐杖八十,枷號兩個月,勒令還俗。
類似的瘋人案在乾隆朝還發生過許多起。這些“瘋人”多是讀書未成的窮愁破落的失敗知識分子、封建教育的非理性使他們脫離現實,想入非非。在長期的壓抑中,使其精神失常。其言行的怪異又正好為文字獄的捕風捉影、牽強附會所利用。他們是封建教育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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