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對高等學校的亂撤亂并
“文化大革命”中,高等學校首當其沖,損失慘重。高等學校本科停止招生有4年之久(1966—1969),停止派出和接受留學生有6、7年之久,停止招收研究生達12年之久。從1970、1971年開始試點招收工農兵學員,每年僅招4萬余人,后來略有增加。197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通過了《關于高等院校的調整方案》,確定原有的417所高校,保留309所,合并43所,撤銷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醫科大學、北京政法學院、上海財經學院、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等45所,改為中等專業學校17所,改為工廠3所。這樣,通過撤、并、遷、散等手段,共砍掉106所高校。北京市在1965年有高校55所,到1972年只剩下18所。其中被撤銷的有中國人民大學等18所,被遷往外地的有北京農業大學等15所,還有7所高校被合并。江西省大多數高校被砍掉。原有的13所院校被撤并為5所,將江西工學院與江西大學理科合并,改名為江西理工科大學;江西師范學院與江西大學文科合并,改名為江西井岡山大學;江西醫學院與江西中醫學院合并,改名為江西醫科大學。然后又將江西理工科大學遷到武寧縣新城公社(后又遷景德鎮市),江西井岡山大學遷到井岡山拿山公社,江西醫科大學遷到吉安縣青原山公社。連理工科大學、綜合大學統統搬到農村辦學。福建省高校也遭空前破壞。到1970年,原有的10所高校,只剩下3所,在校學生僅735人。福建師范學院從20年代開始搜集的動植物標本全部毀光:3萬多塊國內外巖石和礦物標本被拿去填坑鋪路。浙江省高校遭破壞后,到1971年在校學生僅2959人,少于1949年在校學生數。上海市1965年有高校24所,1972年減少到16所。本專科在校學生人數從1965年的52013人,下降到1971年的3510人,降到建國以來的最低點。
各類高等院校幾乎都受到沖擊和摧殘。農業院校損失慘重。原有的17所農業院校,有23所搬遷45次,搞得校無定址,人無定成,教無定所。在“砸爛公檢法”的口號下,4所政法院校全部被撤銷,中斷招生,直到1973、1974年,吉林大學、北京大學法律系才先后開始恢復招生。高等財經教育也陷于絕境,18所財政院校被撤銷16所,只剩下遼寧財經學院、湖北財政專科學校。全國藝術院校全部停辦,校舍被占,原有教材被禁用,教師被趕出校門,到1972年才恢復了少數院校,招生人數極少。從1966年至1971年,體育學院的教學工作基本處于停頓狀態,大部分體院被合并、撤銷。高等理工院校專業設置遭到嚴重破壞,推行“結合典型任務進行教學”,專業劃分得很細,專業范圍越來越窄,產品類型的專業增多,專業名稱也異常混亂;很多理科專業被取消,或者“理向工靠”。大學文科專業更是被大砍大并,搞所謂“三合一”、“五合一”,弄得一片混亂。高校的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幾乎全部停頓,人員下放,圖書損壞,資料中斷,文物破壞。高校的圖書館多數被關閉,很多圖書資料被當作“封、資、修”毒草而遭封存以至焚毀,長期連續訂購的書刊資料中斷。
亂撤亂并高等學校,造成各條戰線人才奇缺,青黃不接,后繼乏人,極大地損害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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