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合資企業為“獨立大隊”的廳長
湖北派克密封件廠,是一家中美合資企業,于1983年10月建成投產。這家90人的工廠于1984年人均創利稅達5000元。1986年4月,正當廠總經理陳維禎和副總經理蔡國寧帶領全廠職工實現當年人均創利稅6000元的奮斗目標時,湖北省機械廳領導通過省汽車工業公司下文,單方面免去他們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職務。省機械廳為什么要免他倆的職呢?原來是主要負責人對全資企業存在著不正確的看法,認為派克密封件廠辦“殖民主義式企業”,廠長“為外國人說話”,搞“獨立大隊”等。
當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陳丕顯嚴肅地指出:“湖北省機械廳不按合資法和中外雙方協議條款辦理,單方面免去湖北派克密封件廠正副廠長職務的做法是違反法律的,是無效的。”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外資管理局也指出湖北省機械廳“在未經董事會討論之前,單方面宣布免去正、副廠長職務,這是違反合資法……的行為”。
在中央和省一再催促下,湖北機械廳才于1986年9月23日正式決定請省汽車工業公司黨委撤銷對核廠廠長任免的錯誤決定。10月,恢復了陳、蔡的原職務。
值得思索的是,這件事發生在1983年9月20日國務院發布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之后。不無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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