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采里烏斯的悲劇
貝采里烏斯(1779—1848)是19世紀的瑞典著名化學家,在科學事業中做出過重大貢獻。1829年他曾告誡過人們,絕對不能只“拘泥于一種見解”,以免“完全相信它的正確”而“掩蓋了它的缺陷”,以至“使我們不能接受與其相反的證據”。這是多么忠肯的勸告啊,不僅充滿了辯證法,若以此為準則,的確可以避免思想保守和僵化。可惜貝采里烏斯沒有遵照此格言,而且不久就忘得干干凈凈。
1817年貝采里烏斯就開始將他在無機化學中提出的電化二元論看作一種萬能的理論,并毫無根據地推廣到有機化學領域去。他堅信有機物也應同無機物一樣,“必須是二元的”。1834年杜馬發現,蠟燭經過氯氣漂白后,其內的氫可以被氯所取代。1836年羅朗再一次證實鹵素可以取代有機物中的氫,并提出理論解釋。但貝采里烏斯這時早把自己的話忘得一干二凈。他不但不檢查一下自己是否犯了“不能接受與其相反的證據”的錯誤,反而在1938年發表批判文章,聲稱羅朗的理論“是與化學基本原理相矛盾的”。他所指的“化學基本原理”正是他自己的電化二元說。1839年杜馬又發現醋酸中的氫被氯取代的事實。也許貝采里烏斯的告誡對杜馬起了作用,杜馬從支持電化二元說轉而猛烈地批判這種觀點了。而貝采里烏斯則越陷越深,越滑越遠,以至成了有機化學發展的阻力。貝氏的失誤就在于,他恰恰忘了自己告誡別人的話,犯了形而上學的錯誤。他的思想方法是,只要是“不符合電化學理論的觀點,就不可能是正確的”。他自己正是完全“拘泥于一種見解”,犯了“完全相信它的正確”的錯誤。可惜他的這種見解“是建立在一大堆沒有任何證明的空想假設的基礎上”(李比希語)的,是靠他發明的“千軍萬馬的假設物體”(日拉爾語)來為自己辯護的。貝采里烏斯的悲劇告訴我們,說給別人聽的格言自己首先要實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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