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綢繆·雍正帝密詔建儲
清代自開國以來,并沒有明確立儲制度。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世祖順治帝生前都未詔立太子。至圣祖康熙皇帝才開始立太子,康熙十二年(1675)立皇子允礽為太子,五十一年又被廢黜,自此未再復(fù)立。康熙末年,諸王子以爭儲之事,各樹朋黨,互相殘殺。雍正帝繼位后,怕諸子重蹈爭皇位的覆轍,于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召集王親大臣及文武諸臣,說:“建儲一事,應(yīng)該早定,像去年十一月圣祖?zhèn)}卒傳位于我,是我料想不及的,我亦沒有圣祖神圣,不得不為將來作打算。今天,我特將此事親寫密封,將太子之名置于錦匣內(nèi),藏到世祖章皇帝御書‘正大光明’匾額(乾清宮之最高處)之后,請諸王大臣謹記。”另又別書密旨一道,藏諸內(nèi)府。皇帝崩后,如取出勘對無疑,便按先帝遺命擁立新君。雍正帝采用這種方法立皇子弘歷為太子。雍正帝死后,弘歷即位,是為乾隆皇帝。自此以后,此制遂為清朝家法。(《清史稿·世宗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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