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億元庫存產品報廢
1982年初,國務院決定報廢處理一批庫存機電產品。據統計,這次報廢處理全國共損失資金150多億元(其中降價損失10億元)。這是繼1962年全國報廢64億元,1972年報廢24億元,1980年報廢55億元之后,建國以來又一次報廢。損失之大,令人痛心。
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點:
一、不按經濟規律辦事,經濟決策失誤。如冶金設備,這次共報廢處理6億元,還有近5億元待審批后報廢,這些大都是“大辦鋼鐵”和“以鋼為鋼”時期制造的產品。在“1980年實現農機化”的口號影響下,全國農機公司系統共報廢農機產品近20億元。河北省搞小工業會議共報廢各種產品2.3億元。
二、粗制濫造,盲目生產。沈陽市電子工業局為了完成產值,濫上產品,造成報廢降價損失1.300多萬元。
三、基本建設不按程序辦事,停建多變,造成大量專用設備報廢。
四、盲目采購、盲目儲備。新疆自治區抗旱打井,盲目采購各種設備1.2億元,造成報廢積壓6,180萬元。滄州石化調進9,220臺件進口電動儀表,價值277萬元,最后全部報廢。
五、保管不善造成報廢。石油部所屬81個單位共報廢嚴重銹蝕的機電產品達7,900萬元。
根據有關資料分析,在這次全國報廢的機電產品中,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約占35%;技術性能落后,能耗高的約占27%;產品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無法改制的約占18%;保管不善,嚴重銹蝕的約占20%。
150億元損失的沉痛教訓告訴我們:不改革,中國就沒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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