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稹
時術功雖細,年深禍亦成。
功穿漏江海,噆食困蛟鯨。
敢憚榱梁蠹,深藏柱石傾。
寄言持重者,微物莫全輕。
元稹曾寫過詠蚊子、蟆子、螞蟻等小昆蟲的詠物詩。這些詩都不在于一般的描摹物態、而意在以物寓意,警世戒俗。《蟻》對蟻的外形、活動未著一字,只就其“性”予以鋪陳,歸入立意:“寄言持重者,微物莫全輕”——要負擔起重任的人,不可以輕忽微細的禍害,要防微杜漸。
全詩八句,開頭兩句是總起,提出論點,最后兩句總括,得出結論,深化論點。當中四句具體寫蟻雖小而禍卻大,等于是論證。如果略去當中四句,將首尾相接,也未嘗不是一首格言詩。加了當中四句,則與《蟻》的題相切,且以具體狀態叫人感受,悟出道理,也就生動和深刻多了。
“時術功雖細,年深禍亦成。”時術,不只指蟻的嚙齧之術,而且泛指社會上的權謀之術。因為“細”,往往為人忽略,可是“年深禍亦成”。細,就量而言;深,從時方面說。天長日久,釀成禍患,此中隱含著一個“積”字。詩人以直白的語言,講清了“術”與“禍”的因果關系,極為警策。
當中四句寫蟻的危害。蟻鉆洞打穴,可以使江海的水漏掉,能夠叮咬蛟龍鯨魚,使之受困難受,會把屋梁蛀蝕,柱石蛀空,使大廈傾塌。江海、蛟鯨、大廈都是大事物,和細微的螞蟻相較,對比十分鮮明。這正證明了“年深禍亦成”。在充分例證的基礎上,最后提出“寄言持重者,微物莫全輕”便如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這首詩意在以物言理,寫物只是手段,言理才是目的。本詩所講的理符合事物由量變到質變的規律,小可以轉化為大的辯證法。詩中寫蟻的習性和道理,恰如劉熙載在《藝概》中所說的,做到“不即不離”,顧及物情和事理兩方面,理由物出,理不離形,因而既是詩又是勸誡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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