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劉獻廷·王昭君》原文賞析
漢主曾聞殺畫師,畫師何足定妍媸?宮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單于君不知。
吳雯《明妃》著眼于“王嬙不賂畫工”立言,而此詩則專就元帝怒殺畫工一事立論。《西京雜記》記昭君被案圖派嫁匈奴為閼氏,“及去,召見。貌為后宮第一。善應對,舉止嫻雅。帝悔之而名籍已定。帝重信于外國,故不復更人,乃窮案其事,畫工皆棄市”,“京師畫工,于是差稀”。
“漢主曾聞殺畫師,畫師何足定妍媸(美丑)?”這一聲猶如當頭棒喝,直為當時畫工鳴冤叫屈。宋代王安石道:“歸來卻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幾曾有。意態由來畫不成,當時枉殺毛延壽!”(《明妃曲》)用意在于突出明妃之美,而變更畫工丑化王嬙的事實,巧為之說。劉獻廷則不同,他并沒有改變畫工阻塞明妃進身之路的事實,而只是想說:這事不能全怪畫工。畫工不如化工,由畫工之筆墨來裁決人的美丑,本身就犯一大錯誤。用今天的話說,不調查研究,不看第一手材料而由第二手材料作出結論,哪有不錯的道理!所以這板子要打在漢元帝自己的屁股上才對呢,畫工全是替罪羊。
“宮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單于君不知!”這又是一聲棒喝。詩人由此及彼,由明妃的悲劇連類而及更多宮女的悲劇。誠然,昭君出塞,使漢元帝認識到自己出了差錯。然而,要是昭君不出塞呢,漢元帝豈不一輩子糊涂,如花美女最后還不是空老宮中而已。事實上,這樣的情況是很普遍的:“一肌一容,盡態極妍,縵立遠視,而望幸焉。有不得見者,三十六年!”(杜牧《阿房宮賦》)從古以來就是如此。但詩人借明妃事予以點醒,卻是一大發明。
“作詩必此詩,定知非詩人!”(蘇軾)讀者千萬不要將此詩只作“明妃曲”看去。詩雖只就王昭君事而發,其意蘊卻遠遠超出事件的本身,讀者不妨舉一隅而反三隅,對生活中類似情事加以反思。常有這樣的事:某單位某部門長期冷落的人才,一旦為外單位所發現并延聘時,便立刻引起本部門領導的重視,慰留或追惜。但這以前他干什么去了呢? “宮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單于君不知”就超越其字面意義和時代,針砭了 “墻里開花墻外香”這樣一種社會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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