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癩獺。
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沫。
見錢滿面喜,無鏹從頭喝。
常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
——唐·張鶩《朝野僉載》
這是唐代澤州(州治在今山西省沁水縣北)一帶人民為嘲諷貪官污吏而編唱的歌謠。 “法曹”,在漢代本是掌管郵遞驛傳的官署,至唐改為地方司法官員?!缎绿茣ぐ俟僦尽吩疲骸胺ú埽痉▍④娛?,掌鞫獄刑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笨芍@是極有實權的官署。唐初王熊為澤州都督府的法曹。王熊的前任官尹正義,是一個笑面虎,所以以“尹”協“陰”字,而“佛子”則是對他的諷刺,說他是陰心佛面的家伙,暗中貪財如命,表面慈悲如佛;而后接任的這位法曹王熊,卻像癩潑皮一樣貪婪,又像水獺一樣狡猾兇狠,簡直到了不要臉的程度!這是從水獺性食肉而又毛皮極光滑而產生的豐富聯想。因而歌謠一開頭便將二人相提并論,說“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癩獺”。一前一后,一陰一兇,前后“得”這兩任法曹,這就使澤州人民無可奈何了!
然而,二者相比,前任法曹畢竟還顧一點面子,后者就連一點臉面也不要了。所以接下去把諷刺的矛頭直指法曹王熊: “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沫”。 “判事”,即斷官司,判案子。說他處理官司就像驢子跑到瓜田里,拉著蒺藜帶著草,連瓜帶秧一齊咬,真是丑態百出,任意胡來!說他喚人問事,像牛吃了草反芻那樣,口吐白沫,反來復去,喚人名喚不清楚,問事由問不明白,稀里糊涂,面目十分可笑可憎。兩句所作比喻,形象逼真,富有生活氣息。
別看這樣一付嘴臉,但卻貪得無厭,唯賄賂是理:“見錢滿面笑,無鏹從頭喝?!薄扮j(qiang)”,錢串子,這里代指很多銀錢。兩句意謂:見行賄者送來金錢,便滿面笑容,把沒理的事也能判為有理;如果沒有大批銀錢行賄,過堂時一開頭便是吆喝,并訓斥到底,不許你有半句分辯,多么有理的事也被判作無理!
所以人們憤恨而又無可奈何地呼出:“常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常逢”,指逢到一個又一個。 “夜叉”,《佛經》中記載的一種吃人的鬼怪; “夜叉”吃人, “餓夜叉”自然吃人更兇。意謂前后兩次遇到這種吃人極兇的餓鬼,還有黎民百姓的半點活路嗎?
這首歌謠的主要特點是:既能用漫畫式的語言刻畫貪官污吏的形象,又能用極度的夸張諷刺貪官污吏的丑惡心靈,具有很強的諷刺性、戰斗性,充分體現了勞動人民聯想的豐富性,語言的形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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