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書信《致許廣平》原文與賞析
廣平兄:
十日寄出一信后,次日即得七日來信,略略一懶,便遲到今天才寫回信了。
對于侄子的幫助,你的話是對的。我憤激的話多,有時幾乎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然而自己也覺得太過,做起事來或者正與所說的相反。人也不能將別人都作壞人看,能幫也還是幫,不過最好是“量力”,不要拼命就是了。
“急進”問題,我已經不大記得清楚了,這意思,大概是指“管事”而言,上半年還不能不管事者,并非因為有人和我淘氣,乃是身在北京,不得不爾,譬如擠在戲臺面前,想不看而退出,是不甚容易的。至于不以別人為中心,也很難說,因為一個人的中心并不一定在自己,有時別人倒是他的中心,所以雖說為人,其實也是為己,所以不能 “以自己為定奪” 的事,往往有之。
我先前為北京的少爺們當差,耗去生命不少,自己是知道的。但到這里,又有一些人辦了一種月刊,叫作《波艇》,每月要做些文章。也還是上文所說,不能將別人都作壞人看,能幫還是幫的意思。不過先前利用過我的人,知道現已不能再利用,開始攻擊了。長虹在《狂飆》第五期上盡力攻擊,自稱見過我不下百回,知道得很清楚,并捏造了許多會話(如說我罵郭沫若之類)。其意蓋在推倒《莽原》,一方面則推廣《狂飆》銷路,其實還是利用,不過方法不同。他們專想利用我,我是知道的,但不料他看出活著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殺了煮吃,有如此惡毒。我現在擬置之不理,看看他技倆發揮到如何。現在看來,山西人究竟是山西人,還是吸血的。
校事不知如何,如少暇,簡略地告知幾句便好。我已收到中大聘書,月薪二百八,無年限的,大約那計劃是將以教授治校,所以認為非研究系的,不至于開倒車的,不立年限。但我的行止如何,一時也還不易決定。此地空氣惡劣,當然不愿久居,然而到廣州也有不合的幾點。(一) 我對于行政方面,素不留心,治校恐非所長。(二) 聽說政府將移武昌,則熟人必多離粵,我獨以“外江佬”留在校內,大約未必有味;而況(三)我的一個朋友,或者將往汕頭,則我雖至廣州,與在廈門何異。所以究竟如何,當看情形再定了,好在開學當在明年三月初,很有考量的余地。
我又有種感觸,覺得現在的社會,可利用時則竭力利用,可打擊時則竭力打擊,只要于他有利。我在北京是這么忙,來客不絕,但倘一失腳,這些人便是投井下石的,反面不識還是好人;為我悲哀的大約只有兩個,我的母親和一個朋友。所以我常遲疑于此后所走的路:(1)積幾文錢,將來什么都不做,苦苦過活;(2)再不顧自己,為人們做一點事,將來餓肚也不妨,也一任別人唾罵;(3)再做一點事,(被利用當然有時仍不免),倘同人排斥我了,為生存起見,我便不問什么事都敢做,但不愿失了我的朋友。第三條我已實行過兩年多了,終于覺得太傻。前一條當托庇于資本家,須熬;末一條則頗險,也無把握(于生活),所以實在難于下一決心,我也就想寫信和我的朋友商量,給我一條光。
昨天今天此地都下雨,天氣稍涼。我仍然好的,也不怎么忙。
迅
十一月十五日燈下。
【析】 這一封與緊接著的兩封信有聯系,是魯迅對今人為人處世之道的檢閱和對自己今后人生處境出路的探討,同時也向許廣平伸出了求愛的手。信中不但體現了他那一以貫之的剛毅、堅忍與博大的愛,也流露了他的寂寞與哀傷。
撇開信中的家常瑣語,前兩段先談論了 “為人為己”的處世哲學。“一個人的中心并不一定在自己,有時別人倒是他的中心,所以雖說為人,其實也是為己。”個人生活在群體中間,個人利益與群體利益很難截然分割。且所謂利益,也并非都是世俗的、物質的。例如幫助他人,別人當然得到了物質利益,而自己在完成助人為樂的道德意識上(自覺的或不自覺的)也都可以算獲得精神的利益。魯迅對個人與群體的利益的理解,不但是辯證的,而且是現實的。這一樸素高尚的哲學正與徒作虛言的 “無私奉獻” 是相對的。
信中后兩段則是這種人生哲學在現實中通過檢驗的經驗。魯迅以為無私奉獻是難以做到的。生活中自有那些高長虹們從各方面利用他人的極端個人主義者。這種人徹底背棄了個人與群體之間的交誼,也徹底踐踏了自己的人格,這就是魯迅所說常情之外的人了。壞人雖然不多,但畢竟是有的。
靜夜思之,未免憤慨,個人固然可以以別人為中心,但決不能任人宰割,也決不能任之失去自己生存的意義與價值,于是他在三條道路前考慮選擇,這正是他面對這慘淡人生的現實姿態。一是退隱,為了擺脫丑惡的現實,但求保得自己的生存與人格;二是奉獻,放棄一切自己的利益。然而這兩種方法都不符合為人也是為己的哲學,前者難以如愿而后者心有不甘。第三條則是為人為己,兼而顧及。“再做一點事”不顧慮其他,也為自己生存,甚至為了報復,這是戰斗。
這里提出的問題正是魯迅處在思想轉折關頭所提出的,經過北京的戰斗,遇到高長虹等人的背叛,面對廈門大學的矛盾,他總結經驗教訓,向許廣平推心置腹地表達了自己對人生道路的研究。
這里也隱約地表達了他對許廣平的愛,三條道路就隱含了如何處理兩人愛情問題的道路,這是一個與嚴峻的人生道路結合在一起的選擇,魯迅表示不管什么選擇,“我不愿失了我的朋友”。他要走第三條路,但覺得于生存來說,有些危險,他不忍心讓所愛的人與自己并肩同行,因此感到無法解決的痛苦。這里體現了魯迅沉摯的愛,他渴望有人與他并肩戰斗。
魯迅自己負荷著舊婚姻的枷鎖,他原來準備為此犧牲一生。當他意識到生活中自有那不可抗拒的愛情時,他實在不甘心終身為這枷鎖囚禁了。可是這婚姻對他有于社會、于家庭以及于那個與他共作犧牲品的女性(朱安女士)不可推卸的責任,那處處為人的責任感又使他無法擺脫。如果不顧一切,甚至不怕“同人”背后的非議,勇敢地與許廣平結合,在他固然是無所顧慮,但實在不忍心許廣平承受壓力。所以他說第三條路“頗險”,“又略有所不忍”。為此,他要求許廣平給他“一條光”,照亮他的路,使他下決心。這真是一個哲人在處理個人與他人,愛情與婚姻的真摯表白與召喚。這里的隱晦語言與沉摯的愛深深為許廣平理解與接受,她馬上作了答復。
她鼓勵他走第三條路:“我們也是人,誰也沒有逼我們獨來吃苦的權利,我們也沒有必須受苦的義務的”,對苦苦生存,苦苦為人都不必考慮,而對于那條“頗險”的路,她有力而明白地說“得一日盡人事,求生活,既努力做去就是了。”這也表示她對魯迅的諒解關切與不辭風雨同舟的決心,不管前景如何,共同努力“盡人事,求生活” 是不渝之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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