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歐陽修·瀧岡阡表
嗚呼! 惟我皇考崇公, 卜吉于瀧岡之六十年, 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1】, 非敢緩也, 蓋有待也。
修不幸, 生四歲而孤【2】, 太夫人守節(jié)自誓, 居窮, 自力于衣食, 以長以教,俾至于成人【3】。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為我累【4】。’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以庇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yǎng)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將有后也。吾之始歸也【5】,汝父免于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yǎng)之薄也!’間御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 以為新免于喪適然耳【6】。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yǎng)也。汝父為吏, 嘗夜?fàn)T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7】?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 而況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劍汝而立于旁, 因指而嘆曰:‘術(shù)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8】,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后當(dāng)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無所矜飾, 而所為如此,是真發(fā)于中者邪?嗚呼!其心厚于仁者耶?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后也。汝其勉之!夫養(yǎng)不必豐,要于孝;利雖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xué),咸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 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9】,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 初封福昌縣太君, 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10】。自其家少微時, 治其家以儉約, 其后常不使過之, 曰:“吾兒不能茍合于世, 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后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 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 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 修始得祿而養(yǎng) 【11】。又十有二年, 始得贈封其親。又十年, 修為龍圖閣直學(xué)士、尚書吏部郎中, 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 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 修以非才, 入副樞密, 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 天子推恩, 褒其三世,故自嘉祐以來, 逢國大慶, 必加寵錫 【12】: 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 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 【13】; 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 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皇妣累封韓國太夫人; 今上初郊 【14】, 皇考賜爵為崇國公, 太夫人進號魏國。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 為善無不報, 而遲速有時, 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 積善成德, 宜享其隆。雖不克有于其躬 【15】, 而賜爵受封, 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 【16】, 是足以表見于后世, 而庇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 具刻于碑, 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xùn), 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 并揭于阡【17】,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 遭時竊位, 而幸全大節(jié), 不辱其先者, 其來有自【18】。
熙寧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 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xué)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nèi)勸農(nóng)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19】。
【注釋】
【1】皇考:先父稱考,皇為尊稱。卜吉:選擇吉祥的葬地。克:能。表于其阡:在墓前立碑。
【2】孤:《孟子·梁惠王》:“幼而無父曰孤。”
【3】俾:使。
【4】毋:同“無”。是:這些。指錢財。
【5】歸:女子出嫁稱歸。
【6】適然:事理當(dāng)然。
【7】矧:況且。
【8】歲行在戌:古代以干支紀(jì)年,指戌年。
【9】考諱德儀;鄭氏父親名德儀。
【10】太君:宋代制度定為朝廷卿監(jiān)和地方知州等官的母親封縣太君,朝廷侍郎、學(xué)士和地方觀察、留后等官的母親封郡太君。此處敘寫歐陽修母鄭氏所得封贈。
【11】得祿而養(yǎng):得官祿而奉養(yǎng)母親。
【12】錫:同“賜”。
【13】府君:對祖先的敬稱。妣:母死稱妣,亦用來稱女性祖先。
【14】郊:郊祀。
【15】不克有于其躬:克,能。躬:自身。意謂不能自己獲得封爵。
【16】三朝:指仁宗、英宗、神宗三朝。
【17】并揭于阡:揭,昭示。在阡表上一并如實記載。
【18】其來有自:以上五句意謂歐陽修列身卿相、光宗耀祖,是祖宗積德的緣故。
【19】辛酉朔:古代以干支紀(jì)年,每月初一的干支下加朔字,以便推算。乙亥:當(dāng)年4月15日的干支,即歐陽修寫此表的日期。男:兒子對父母的自稱。以下均為歐陽修當(dāng)時的全部封號、官銜、職務(wù)和官爵。
【賞析】
朱自清、葉圣陶二位先生在《歐陽修〈瀧岡阡表〉指導(dǎo)大概》一文中指出:“這篇文字,通體只有一條線索,就是一個‘待’字”。這個評語十分精當(dāng)。《瀧岡阡表》的第一段,作者便開宗明義地指出:之所以在父親去世時未做墓表,而在父亡六十年后才了此夙愿,實在是“非敬緩也,蓋有待也。”這個“待”字, 便是全文的文眼。
歐陽修從祖父一輩起, 就住在吉州吉水縣沙溪地方, 他的父母葬在沙溪鳳凰山瀧岡。歐陽修四歲時, 父親過世, 母親發(fā)誓決心守寡, 于窮困中對歐陽修“以長以教”, 長: 撫養(yǎng); 教: 教育。歐陽修從小受到父母立身處世的深切影響, 他從母親對父親生前行事及志向的屢屢追敘中, 受到傳統(tǒng)觀念的濃厚熏陶, 因此終能“幸全大節(jié), 不辱其先”, 而光宗耀祖。
歐陽修的父親居官清廉, 又好扶貧濟困, 全家生活一直處于貧寒之中, 歐父亡故之后, 房無一間, 地?zé)o一壟,孤兒寡母,“何恃而能自守邪?”歐母的這一問句, 不但是個轉(zhuǎn)折, 使文章起伏有致, 而且使語意加重, 為下文的“教子”制造出肅然的氣氛, 然后莊重地提出:“吾于汝父, 知其一二, 以有待于汝也”。這里的“待”字, 既呼應(yīng)了第一段, 又是這第二段的中心, 它使第一段的“待”字具體化, 落到了實處, 即斷定歐陽修必能光耀祖先。何以為據(jù)呢? 歐陽修從與母親二十余年廝伴中, 母親瑣瑣屑屑的無盡話語中, 精擇了兩個故事, 以干凈利落、不枝不蔓的文筆, 簡練精當(dāng)?shù)赝怀隽恕按钡膬?nèi)涵。其一是: 歐母初嫁時, 歐父喪母已一年, 年節(jié)祭祀,一定哭訴:“祭品豐盛, 也不如老人在世時的微薄供養(yǎng)啊!”有時供獻酒食,就又哭道:“從前常常短缺, 而今有了富裕, 有什么用呢?”歐母初見歐父如此, 以為母喪未久, 偶然為之, 可是以后直到死前卻沒有哪次不是這樣。這里講了一個“孝”的例子。其二講了一個“仁”的例子: 歐父曾夜辦文書,屢屢停下來嘆息, 說:“這是死罪案子, 給他找條生路卻找不到。”歐母問道:“生路可以找嗎?”歐父答:“求其生而不得, 判處死刑的人和我都不會有什么遺憾了。況且有時可以找到生路呢! 因為有的找到了生路, 則知辦案人粗疏, 死者會有遺憾的。”然而世事遠非如此,“夫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而況常求其死也。”歐父這道盡吏治敗壞、人心兇險的一聲喟然長嘆, 在歐陽修心中該是有強烈共鳴的。《宋史》本傳記載歐陽修貶謫夷陵時, 曾取舊案予以詳查,“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shù), 子是仰天嘆曰: 以荒遠小邑如此, 天下固可知。”荒蠻之地、偏僻之鄉(xiāng)尚且出了數(shù)不清的冤、假、錯案,可想而知, 整個國家將會有多少冤獄! 而天下百姓, 忍辱含冤, 過得又是怎樣的一種悲慘生活!
歐陽修生活在北宋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已經(jīng)形成, 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尖銳的時代, 在這樣的政治形勢下, 他痛念民生之凋敝, 力圖挽狂瀾于既倒, 將改變這種局面, 立為一生奮斗的理想。然而, 從他早年參加范仲淹改革, 及至“慶歷新政”失敗, 到晚年對王安石變法持保留態(tài)度, 再到最后反復(fù)上疏求歸鄉(xiāng)里, 對北宋前途已漸趨失望, 他在給仁宗的《準(zhǔn)詔言事上疏》反映了他的心情:“從來所患者夷狄, 今夷狄叛矣; 所惡者盜賊, 今盜賊起矣; 所憂者水患, 今水旱作矣; 所賴者民力, 今民力盡矣;所須者財用,今財用乏矣。”北宋形勢已岌岌可危。
王安石在《祭歐陽文忠公文》里,稱贊歐陽修:“果敢之氣,剛正之節(jié),至晚而不衰”。在封建社會,忠君之道是為臣第一要義。而在本文中,歐陽修重點強調(diào)的卻是“仁”與“孝”,這既表明他身為古文運動宗師,從儒家之本來闡發(fā)文章,也是他直面北宋腐敗局勢,關(guān)心民生的具體體現(xiàn)。
行文至此,歐陽修借歐母之口,實寫歐父的立世為人,構(gòu)成文章的主要部份。在本段的結(jié)尾,歐母繼一番釋仁釋孝的現(xiàn)身說法之后,嘆道:“其心厚于仁者耶!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后也,汝其勉之!”并再三告誡歐陽修:供養(yǎng)父母不在物質(zhì)上的豐厚,關(guān)鍵在于孝敬;待人不在廣泛周濟,關(guān)鍵在于仁心。”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這段囑咐與教導(dǎo),語意堅實而一訴三嘆,感情委婉而期望很深,揭示了“待”的基本內(nèi)容,為下文“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的立論,做了有力的鋪墊。
在第三段,歐陽修對歐母的待人處世,又追補了一筆,使歐母的人品落到了實處:歐母治家儉約,并深為歐陽修秉性正直、不肯阿諛取容而自豪。不能茍合于世,難免得罪權(quán)貴,故“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儉省度日,少有結(jié)余,縱逢患難,亦稍從容。尤其歐陽修一度被貶時,歐母言笑自如,說:“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這些描寫,充分表現(xiàn)出歐母承歐父之風(fēng),不以官祿之得失論定歐陽修,而能堅守“仁孝”,持中正之心,與歐陽修同甘苦,共患難,并給以道德上的力量和生活上的勇氣。
前三段的敘寫,使“仁”,“孝”之本意已于文中昭然,故在下段,將“天子推恩,褒其三世”的歷次所加寵賜,一一道來。曾祖父、曾祖母、祖父、祖母、父親、母親三代受到皇帝贈封,“是足以表見于后世,而庇賴其子孫矣”,從而首段的“蓋有待也” 的“待”字有了著落,動手作墓表的時機終于成熟。歐陽修在最后寫道:“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jié),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這就是說實現(xiàn)了父母“有后”、的愿望,而這“有后”,則是父親“為善無不報”的“理之常”,從而褒揚了父親,與為亡父樹碑之傳的意旨緊緊相扣。
《瀧岡阡表》是歐陽修的一篇碑志體散文。“志者,識也。或立石墓上,或埋之壙中,古人皆曰志”。(姚鼎《古文辭類纂》),即用碑的形式記敘死者生平的一種文體。
歐陽修的這篇文章,結(jié)構(gòu)嚴謹,首尾貫通,剪裁得體,詳略有致。為了突出“仁”、“孝”二義,凡與此無關(guān)的材料一概舍棄不用,使文章要旨明確,文字精練,而在行文上則避用空洞的套話,有重點地擇取幾個細節(jié),摹聲傳神,生動感人。在敘寫手法上,以代言敘事,誠如作者歸結(jié)全篇的兩句話所言:“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xùn), 太夫人之所以教有待于修者。”這種筆法得體而親切自然, 母親本著父親的遺訓(xùn)教誡歐陽修, 而父親的遺訓(xùn)則通過母親的教誨得以實現(xiàn), 二者相輔相成, 既合情合理, 又紆回曲折。過珙在《古文評記》中評騭此文:“逐層相生, 逐層結(jié)應(yīng), 篇法累累如貫珠。”另據(jù)《江西通志》所載: 這篇碑文刻成后渡江時, 被神龍所取, 用朱筆圈點了文中的“祭而豐, 不如養(yǎng)之薄”。這自然是神話傳說, 但卻反映出人們心目中對奉報父母養(yǎng)育之恩這種道德觀念上的臧否態(tài)度。此外, 在文字上, 歐陽修用語平樸自然, 不事藻飾, 率意寫出, 句句掬自胸中, 真實親切, 深摯纏綿, 具有強烈的藝術(shù)感染力。
上一篇:《古文觀止·賈誼·治安策一》鑒賞
下一篇:《古文觀止·魏晉南北朝文·曹植·洛神賦》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