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祭文概述·祭文的種類
祭文是中國傳統禮儀和喪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中華民族創造的、表現對死亡這一“固定主題”進行審視而抒發哀怨情懷的傳統形式,其內容豐富、種類繁多,概括來說可以包括以下幾種:
(1)誄辭、哀辭、祝文、吊文和祭文
這種分類源于古人對祭文的具體研究,從蕭統在《文選》中對“誄”、“哀”、“吊”、“祭”的專列開始,直至明清所編的《文體明辨序說》、《古文辭類纂》以及《經史百家雜鈔》,都對古代祭文進行了以上分類的具體闡述。王人恩教授在《古代祭文精華》一書的前言中曾作過比較詳盡的論述。
①誄辭又稱誄文,簡稱誄,是官方對亡故貴族或官僚歌功頌德、隱惡揚善而創作的哀悼文體。一般是先累列死者事跡、品行,而后寓哀傷悼惜之情,格式大多是前散后韻、韻散結合,以四六句式為多,是我國古代哀祭文的最早形式。誄辭最早產生于西周初年,兩漢時期誄辭貴賤分明,官本位思想及等級制度嚴格,當時所謂“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之習俗,直到魏晉南北朝及后續時期才有較大變化和發展。《紅樓夢》里賈寶玉為悼念晴雯而寫的《芙蓉女兒誄》便是私誄的杰作之一。
②哀辭也寫作哀詞,主要是以年幼夭亡、不以壽終者為哀悼對象所創作的一種文體。故有“或以有才而傷其不用,或以有德而痛其不壽”之說。在格式上除前列序文外,仍以四六句式或以四、六、七言騷體為多。依現存文獻來看,哀辭產生于東漢,宋代以后哀悼對象已不再局限于年幼夭亡者而擴展到成人,元明清三代的哀辭越來越少,且與祭文難以區別。曹植的《金瓠哀辭》就是為了悼念初來人世只活了一百九十天的大女兒所作。
③祝文又稱祝辭,是用以禱告神靈求福消災的文字。祝文可分為廟祭文和墓祭文兩類。廟祭文一般用于官方或重大的祭祀場合,格式多為四言體的韻文。墓祭文形式則較為靈活,士庶階層的私祭也可采用。多是以文言散文、韻文或駢體文寫成,篇幅有長有短。祝文分類主要源于劉勰的《文心雕龍·祝盟》,其文涉及自然神靈和鬼物人事諸多方面,祭禱之繁、名稱之多,難以備述。祝文大約產生于原始社會,越古越多,自古至今代代皆有。
④吊文和祭文:吊文原意是指對遭遇兇喪災禍者表示哀悼和慰問的文字,多以賦為主,后來逐步發展成為偏重于憑吊古人古跡,借以詠懷自傷的文字。祭文原為祭奠同時代親友之文辭,可散可韻,后不限于此,祭奠對象大大拓展,吊、祭文內容與形式流變合一,起初雖各有偏重,在隋唐以后實為一體,難分伯仲。
明清以來,祭文的內涵幾乎囊括了吊文和祝文的全部內容,祭文標題除“祭”之外,哭、吊、悼、告、葬、悲、哀和奠等名稱皆有所用,其實全為祭文一體,除保留原有的古代散文和韻文外,新的格式和內容也應運而生。
(2)家奠文和公奠文
以哀悼亡者為主體的祭文依家庭和群體不同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家奠文,即在家祭奠禮當中,由家族成員在靈堂和墳前所讀誦或以后時日所祭奠的懷恩文章。一類是公奠文,即在公祭奠禮當中,由親友及機關團體在靈前或特定場所所讀誦以及公開發表的追悼文章的統稱。
(3)古代祭文和近現代祭文
按照祭文作者所處的時代來分,祭文從總體上可以分為古代祭文和近現代祭文。從朝代更替上還可細分為先秦祭文、兩漢祭文、魏晉祭文、南北朝祭文、隋唐祭文、兩宋祭文、元明清祭文、民國祭文和新中國祭文等等。
古代祭文主要是指晚清以前的祭文,多以個人名義而寫,且大多用文言文,典故較多,若無注解則難以暢讀,講究文辭華麗,并且格式嚴格,有些還帶有一定迷信色彩,今人不便效仿。近現代祭文主要是指民國以來的祭文,雖然尚存部分古代祭文遺風,但在文字表達上多為半文半白或全部白話,形式多樣且內容豐富,通俗易懂,便于今人學習并效仿。
除上述幾種分類外,還可根據祭文作者或哀悼對象進行相關內容或具體身份等方面的劃分,這里不再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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