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歐陽修《上范司諫書》原文|注釋|賞析
歐陽修
月日,具官謹齋沐拜書司諫學士執事:
前月中得進奏吏報,云自陳州召至闕拜司諫,即欲為一書以賀,多事匆卒未能也。
司諫,七品官爾,于執事得之,不為喜,而獨區區欲一賀者,誠以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系焉。今世之官,自九卿、百執事外,至一郡縣吏,非無貴官大職可以行其道也。然縣越其封,郡逾其境,雖賢守長不得行,以其有守也。吏部之官不得理兵部,鴻臚之卿不得理光祿,以其有司也。若天下之失得,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爾。故士學古懷道者仕于時,不得為宰相,必為諫官。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 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 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諫官曰非; 天子曰必行,諫官曰必不可行: 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尊,行其道; 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九卿、百司、郡縣之吏守一職者,任一職之責;宰相、諫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責。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于有司;諫官之失職也,取譏于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時;君子之譏,著之簡冊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夫七品之官,任天下之責,懼百世之譏,豈不重耶!非材且賢者,不能為也。
近執事始被召于陳州,洛之士大夫相與語曰:“我識范君,知其材也。其來,不為御史,必為諫官。”及命下,果然,則又相與語曰:“我識范君,知其賢也。他日聞有立天子陛下,直辭正色、面爭庭論者,非他人,必范君也。”拜命以來,翹首企足,佇乎有聞而卒未也。竊惑之,豈洛之士大夫能料于前而不能料于后也?將執事有待而為也?
昔韓退之作《爭臣論》,以譏陽城不能極諫,卒以諫顯。人皆謂:城之不諫,蓋有待而然,退之不識其意而妄譏;修獨以謂不然。當退之作論時,城為諫議大夫已五年,后又二年始庭論陸贄,及沮裴延齡作相欲裂其麻,才兩事爾。當德宗時,可謂多事矣:授受失宜,叛將強臣羅列天下,又多猜忌,進任小人。于此之時,豈無一事可言,而須七年耶?當時之事,豈無急于沮延齡、論陸贄兩事也?謂宜朝拜官而夕奏疏也。幸而城為諫官七年,適遇延齡、陸贄事,一諫而罷,以塞其責; 向使止五年六年而遂遷司業,是終無一言而去也,何所取哉!今之居官者率三歲而一遷,或一二歲,甚者半歲而遷也,此又非可以待乎七年也。今天子躬親庶政,化理清明,雖為無事,然自千里詔執事而拜是官者,豈不欲聞正議而樂讜言乎?然今未聞有所言說,使天下知朝廷有正士而彰吾君有納諫之明也。
夫布衣韋帶之士,窮居草茅,坐誦書史,常恨不見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職,不敢言;或曰我位猶卑,不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終無一人言也,可不惜哉!伏惟執事思天子所以見用之意,懼君子百世之譏,一陳昌言,以塞重望,且解洛之士大夫之惑,則幸甚幸甚!
本文作于明道二年(1033)四、五月間,此時,宋仁宗趙禎結束了十二年母后臨朝的歷史,開始親政。范仲淹自陳州通判調入京城,拜右司諫職。歐陽修聽說后,即從西京洛陽給范仲淹寫了這篇《上范司諫書》。
歐陽修寫《上范司諫書》的明道二年 (1033),北宋已經歷了太祖趙匡胤、太宗趙炅、真宗趙恒三個皇帝,傳到了仁宗趙禎手里。七十幾度冬雪秋霜,使得積貧積弱的形勢日趨嚴重,內憂外患日甚一日。朝野上下的有識之士無不感到深深的憂慮。如果說歐陽修于天圣元年 (1023) 17歲時應舉隨州,踏上仕途,是他走人社會人生之始的話,那么到明道二年,做了西京留守推官,已經走完了他青年時代的十個春秋。十年間,他目睹了社會上的種種矛盾和弊端。作為那個時代的知識分子,當然希望能一展雄才,挽狂瀾于既倒,救生民于水火了。但他畢竟是個剛剛作了兩年小官、年僅27歲的年輕人。他寄希望于有能力、有影響的朝臣。恰在此時,傳來范仲淹任右司諫的消息,對范仲淹的為人政績,他早有耳聞,這使他感到興奮。
范仲淹這年44歲,朝野上下已頗具聲望。天圣七年十一月冬至,禮官為了諂媚尚垂簾決事的章獻太后,請仁宗率百官獻壽于庭,范仲淹竟奏書斗膽直言,以為不可:“且開后世弱人主以強母后之漸”。后來范仲淹又上書請求太后歸政于仁宗。兩件事都沒有結果,于是他請求出京,不久便去做了河中府通判。天圣九年,遷太常博士為陳州通判。二年以后,明道二年三月,章獻太后崩,仁宗親政,四月范仲淹被召赴朝堂,拜為右司諫。
仁宗親政,這無疑是當時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官紳人等自然希望成為改變積貧積弱國運的一個轉機。此時“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誦: 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做了右司諫,歐陽修對其曾犯顏直諫的操守深表欽佩,如今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更對他寄予無限的希望。對國家朝政前途命運的擔憂,對百姓疾苦無告的同情,對范司諫誠摯的期望凝諸筆端,寫成了情詞剴切的《上范司諫書》。
文章以說理縝密透辟見長。環環緊扣,層層深入,無一疏漏。讀罷令人心悅誠服。開頭極簡練,文從“賀”字發端。聽說您“自陳州召至闕拜司諫,即欲為一書以賀。”因多事,忽促間未能相賀。緊接著,直書“欲為一書以賀”的原因,借以抒發對范司諫的厚望。他說,司諫不過是七品官罷了,對于您得到這個官職“不為喜”,并不值得祝賀。“而獨區區欲一賀者”實在因為諫官把“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牽系于一身的緣故。諫官的地位太重要了。請看,今世之官“從朝廷九卿到一郡縣吏”,不是沒有貴官大職“可以行其道”。但是,就地方而言,“縣越其郡,郡逾其境”即便有“賢守長”也“不得行”,因為他們管理的地域范圍有限。就中央而論,則“吏部之官不得理兵部,鴻臚之卿,不得理光祿”,因為他們各司其職,權限不可超越。如果說到“天下之得失,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不受地域和職權范圍限制的,“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爾。”所以作者得出結論:“士學古懷道者,仕于時,不得為宰相必為諫官。”諫官雖然僅是官職卑下的七品,卻能和宰相起一樣的作用。此其所以“欲為一書以賀”者之一。他進而論道:“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能與天子爭論是非可否,其官雖卑而職非輕。此所以“欲為一書以賀”者之二。又從反面論證,諫官比宰相還要干系重大。因為“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于有司”,而“諫官之失職也,取譏于君子。”“有司之法”僅“行乎一時”,而“君子之譏著之簡冊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區區七品之官,與宰相一樣“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責”,更有甚者,還要“著之簡冊”“懼百世之譏”,諫官的責任重大到如此地步,不是“材且賢者”不能任諫官。此所以“欲為一書以賀”者之三。權雖小,所言事包容天下;位雖卑,卻與天子論是非;職雖微,卻牽系百世之譏。作者從各個不同角度諸一論述了諫官的重要,說明自己所以“賀”的理由。接下來,作者又借朝野上下的議論表示了對范仲淹的殷切期望。他說洛陽的士大夫聽說范仲淹被召于陳州,相互議論說“其來不為御史,必為諫官。“當得知果然拜諫官后,又議論說“他日聞有立天子陛下,直辭正色,面爭庭論者,必范君也。”但是“拜命以來,翹首企足”盼著聽到范仲淹的諫議卻始終沒聽到。于是,作者感到疑惑了。希望成為失望。從欣喜致賀到疑慮灰心,大起大落。大議論文中,利用跌宕,令人警醒,引發議論。這便使原有的期待向縱深發展一步。
作者的一個設問,引出關于韓愈《爭臣論》的議論,把他對范仲淹期望中的急切,急切中夾雜的不滿合盤托出。“豈洛之士大夫能料于前而不能料于后也?將執事有待而為也?”對于“有待而為”歐陽修提出異議,他借為韓愈辯護,闡明自己的主張。韓愈作《爭臣論》以“譏陽城不能極諫”。人們指責韓愈是“不識其意而妄譏”,陽城之不諫“卒以諫顯”“蓋有待而然。”歐陽修反駁說:“吾獨以謂不然。”作者將筆鋒一下子蕩回到數百年前的中唐時期。他說,韓愈作《爭臣論》時,陽城已作了五年諫議大夫。之后又過了兩年,才上書言事,指出陸贄不當貶。加上“力阻裴延齡為相”并要撕毀任命他的詔書(唐宋時,詔書用黃、白麻紙書寫,所以稱詔書為麻),這不過只兩件事罷了。此“獨以謂不然”者一也。然而,唐德宗時,本是多事之秋,“援受失宜,叛將強臣羅列天下。又多猜忌,進任小人……”在這種時候,難道就沒有一件事可以進諫,而必須等待七年之久嗎?難道當時就沒有比“阻延齡,論陸贄”這兩件事更急而應該“朝拜官而夕奏疏”的嗎?此“獨以謂不然”者二也。下面論到為官時間的長短,以指責陽城之不諫。陽城為諫官七年,幸虧遇到了陸贄、裴延齡的事,“一諫而罷,以塞其責”。如果他當時只作了五、六年諫議大夫就遷任別官,而最后無所諫言,離任而去,他將得到什么呢? 此“獨以謂不然”者三也。在駁斥了“陽城之不諫,蓋有待而然”的議論后,又回到眼前,回到范司諫身邊:“今之居官者”,大部分三年一遷任,或一、二年甚至半年,這就更不能等到七年才有諫言了。這更增加了身為諫官的緊迫感。
至此,作者對唐代諫官陽城的指責,正是“懼百世之譏”的實證。使身為諫官者讀罷,或引咎自責,或捫心自問,或慨然上書。在論述了“有待而為”之謬種種之后,大約范司諫已無言以對了。作者再轉換角度,從諫官所處的客觀環境說起。就現實說明“獨以謂不然”的理由: 天子已經“躬親庶政,化理清明”,雖然沒有大事,可是自迢迢千里之外詔拜為司諫,不正是為了能聽到您的“讜言正義”嗎?可是您沒有進言,不能使天下“知朝廷有正士”,主上有“納諫之明”。此“獨以謂不然”者四也。“布衣韋帶之士”常恨不被任用,待到被用時,又說那不是我職權范圍的事,不敢諫。或者說我的官卑不能諫。又說“我有待”,而“終無一人言也”,實在太令人遺憾了! 此“獨以謂不然”者五也。
文章收束處總論一句,從各個方面考慮,思天子“見用之意”,“懼君子百世之譏”,“塞重望”,解洛之“士大夫之惑”,都切盼“一陳昌言”而能“朝拜官而夕奏疏”,那將是十分幸運的事情了。
全文語言質樸、自然流暢,款款道來,如面對面直言相告。并且十分注意語言的分寸感,既不失之疏狂,又不失之粗陋,有理有據,不卑不亢。文中沒有一句議論時政的話,只談諫官的責任和對諫官的希望。然而在殷殷切盼背后,字里行間滲透出對時政的關心,傳達出時不我待的急切。行文中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對范司諫的敬、賀、責、盼盡在其中,令人不惱、不怒、且贊、且嘆、感慨系之。似乎使諫官讀罷,有不得不拍案而起,直趨朝堂之勢。設問句、反問句的運用,更加了說理的力量。
文章不僅說理縝密,而且結構層次分明,起伏跌宕,錯落有致,使人讀來饒有興味。通篇駁斥“有待而為”的理論,都從“欲為一書以賀”說起。用其所以賀的原因,說明司諫責任和作用的重大。從洛陽士大夫對范仲淹的贊揚,引出“佇乎有聞而卒未也”的疑惑。這以前,暗寫其不應“有待而為”。下面筆鋒一轉,為韓愈《爭臣論》辯解,明斥陽城而暗責范仲淹之不應“有待而為”。又以“使天下知朝廷有正士……”直言不可“有待而為”,盡述“讜言直諫”之望。文章初如曲徑通幽,漸似登高一望,終而豁然開朗。
歐陽修寫這篇文章時,夫人胥氏剛剛去世,同月章獻太后崩。國殯、家喪使他心緒不寧。所以文章開頭有“多事,匆卒未能也”的話。胥氏死后,撇下未滿月的兒子,母老子幼,給他的精神上很大打擊。就在這種時候,他仍關心朝政,希望范仲淹能在天子剛剛親政時有所諫言。不過在范仲淹上任才一個月左右,就急不可待地指責他的不諫,唯恐他也如陽城一樣“有待而為”,雖有拳拳赤忱之心,未免有些武斷,求之過苛,望之過切了。
其實,范仲淹上任伊始便如披堅執銳,不負朝野重望。四月奉詔,五月便因不少人“追斥(太后)垂簾時事”上言:“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仁宗從諫。章獻太后死后遺誥“策太妃楊氏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終因范仲淹諫仁宗只封太后名號,刪去“參決軍國事”等語。七月,又上書言“江淮、京東災傷,請遣使巡行。”未見結果。他又上言“宮掖中半日不食當如何?今數路艱食,安可置而不恤?”于是命他安撫江淮。所到之處“開倉廩、賑乏絕、毀淫祀”并查明有人在荒年貪污役茶、丁口鹽錢。他還把饑民吃的鳥昧草帶回來進獻給宮廷,請皇帝向六宮貴戚們展示,以戒奢侈。深入民間,使他對朝政有感又“陳八事”議論得失。回朝后,恰逢仁宗與宰相呂夷簡等論廢郭皇后事,本因后宮瑣事,上書諫止,不被采納。第二天,又率其屬下及眾御史“閣門列論”,仁宗仍不聽。第三天早晨,準備與呂夷簡“廷辯”,還未及上朝,就被降知睦州,并且催促他快些赴任……來年正月,出守睦州。
范仲淹作右司諫僅僅八個月,比起陽城的七年短得太多了,但所進諫和所做的事情卻遠遠超過了陽城。他以行動解除了歐陽修和洛之士大夫們的疑惑。從而使歐陽修對他有了更深的了解。對他更加敬重,乃至在二年后的景祐三年,范仲淹再次以言宰相事被貶,歐陽修憤然命筆,痛責司諫高若納不為其辯誣,以至同時被貶往峽州夷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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