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蘇軾《隱公論》原文|注釋|賞析
蘇軾
公子翚請殺桓公,以求太宰。隱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翚懼,反譖公于恒公而弒之。
蘇子曰:盜以兵擬人,人必殺之。夫豈獨其所擬,涂之人皆捕擊之矣。涂之人與盜非仇也,以為不擊則盜且并殺己也。隱公之智,曾不若是涂之人也,哀哉! 隱公,惠公繼室之子也。其為非嫡,與恒均爾,而長于恒。隱公追先君之志而授國焉,可不謂仁乎?惜乎其不敏于智也。使隱公誅翚而讓恒,雖夷、齊何以尚茲?
驪姬欲殺申生,而難里克,則優施來之。二世欲殺扶蘇,而難李斯,則趙高來之。此二人之智,若出一人,而其受禍亦不少異。里克不免于惠公之誅,李斯不免于二世之虐,皆無足哀者。吾獨表而出之,以為世戒。君子之為仁義也,非有計于利害。然君子之所為,義利常兼,而小人反是。李斯聽趙高之謀,非其本意,獨畏蒙氏之奪其位,故勉而聽高。使斯聞高之言,即召百官陳六師而斬之,其德于扶蘇,豈有既乎?何蒙氏之足憂?釋此不為,而具五刑于市,非下愚而何?
嗚呼! 亂臣賊子,猶蝮蛇也,其所螫草木,猶足以殺人,況其所噬嚙者歟? 鄭小同為高貴鄉公侍中,嘗詣司馬師,師有密疏,未屏也,如廁,還,問小同:“見吾疏乎?”曰:“不見?!睅熢唬骸皩幬邑撉?,無卿負我。”遂鴆之。王允之從王敦夜飲。辭醉先寢,敦與錢鳳謀逆,允之巳醒,悉聞其言。慮敦疑己,逐大吐,衣面皆污。敦果照視之,見允之臥吐中,乃巳。哀哉小同! 殆哉岌岌乎允之也! 孔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有以也夫!
吾讀史得魯隱公、晉里克、秦李斯、鄭小同、王允之五人,感其所遇禍福如此,故特書其事,后之君子,可以覽觀焉。
中國的統治階級歷來重視史學。《史記》以后,自漢至清,正史的編撰從未中斷。歷史是現實的影子,以史為鑒的觀念深深地刻印在統治者的頭腦里,也深深地刻印在歷代知識分子的頭腦中,根深蒂固,不可動搖。所謂經史子集,經是綱,史是目。儒家經典是解釋歷史的理論根據,是綱。而經典離開了史,離開了活生生的歷史,也就成了死教條。所以,經史不可分。經與史都是文人學子的必修課??偨Y歷史經驗的方式很多,而歷史人物論就是其中的一種。對歷史人物的生平事跡加以評論,施之褒貶。或一人一事、一人數事,或數人一事,擇其相似之點、相關之處,加以生發,進行議論,從中抽象出一定的歷史經驗或教訓。這種形式比較自由,便于作者就歷史人物發揮自己獨特的見解?!妒酚洝分械谋炯o列傳后的“太史公曰”,可以說就是這種歷史人物論的濫觴。宋人好議論,好論古喻今,他們寫的歷史人物論很多。蘇軾文集中就收了很多這樣的文章,《隱公論》就是其中的一篇。
題目叫《隱公論》,其實文中評了五個人:魯隱公、晉里克、秦李斯、鄭小同、王允之。魯隱公被公子翚所殺,事情發生在周桓王八年,即公元前712年;王敦謀反,在晉永昌元年,即公元322年,可見,《隱公論》所涉及的人事,跨度長達一千年。相距如此遙遠,知名度也相去懸殊的五位歷史人物,之所以被蘇軾組織到同一篇文章中來加以評論,乃是因為他們的命運有某種相似之處,同中有異,異中有同,這種相似、相異之處引起了蘇軾的興趣,蘇軾從中概括出了某些歷史的教訓。
文章采用邊敘邊議的形式。五個歷史人物分成三組:魯隱公為一組,里克、李斯為一組,鄭小同、王允之為一組。三組人物分別為三種情況,作者分別加以敘述,評論。三種情況互有聯系,又各有區別,由此列出的議論也是層層深入,中間貫串一個“智”與“愚”的問題,即是說,就他們在生死關頭所采取的政治選擇,來評價他們是否明智的問題。
全文可以分為四段。前三段,分敘三組人物,引出議論,第四段作一小結。第一段可分為兩層意思。首先簡述魯隱公被殺前后的情況。然后就此而發為議論。公子翚顯然是個政治野心家。他先是請魯隱公殺桓公,結果魯隱公不但未采納他的建議,反而表示以后要傳位恒公的意思。于是,公子翚轉而進讒言于桓公,而將隱公殺害了。值得注意的是隱公的態度。面對公子翚這樣一個政治上十分危險的人物,當他已經暴露出他的猙獰面目的時侯,隱公竟聽之任之,表現出一種麻木的態度。蘇軾首先用一個比喻,指出隱公的智慧連一般人都不如。一般人當強盜威脅自己的時候,“皆捕擊之矣”,而隱公卻無動于衷。接著,又為隱公設計了一種更好的選擇:“誅翚而讓桓,雖夷,齊何以尚茲?”這就更顯出了隱公的愚不可及。
文章的第二段以里克與李斯為例,說明了面臨生死關頭的又一種錯誤的政治選擇。晉獻公的妃子驪姬要與伏施同謀殺害太子申生,他(她)們又怕晉獻公的重臣里克出面干涉。里克聽到風聲以后便去找伏施商量。談判結果,里克同意保持中立,以保持自己的地位。結果,晉惠公(夷吾)上臺后,終于把里克殺了。李斯的命運,與里克有相似之處。秦始皇去世時,趙高與二世要搞政變,他們害怕丞相李斯干預。這時,趙高對李斯說,扶蘇上臺的話,必用蒙恬,你的富貴榮華也就完了。而“胡亥人慈篤厚,可以為嗣君,君聽臣之計,即長有封侯,世世稱孤,今釋此而不從,禍及子孫?!痹谮w高的威脅利誘之下,李斯終于上了賊船。后來又與趙高發生矛盾,落得個腰斬咸陽,滅三族的悲慘下場。文章首先指出里克、李斯在生死關頭,都作了錯誤的選擇,“其受禍亦不少異”。接著,表明自己的態度,這兩人的死都不值得為之哀傷。原因不言自明,作者沒有直接譴責里克、李斯當時的個人動機,而是從正面說明“君子之為仁義”,不應計慮個人利害得失的道理。這一段的最后,作者為李斯設想了一種理想的方案,誅殺趙高而立扶蘇,則丞相之地位將更為鞏固,這就進一步突出了李斯的失策。李斯的前半生,頗有作為,后來誣陷韓非、與趙高同流合污兩件大事,為政治墮落之標志。如果說魯隱公是麻木,那么里克和李斯卻是因為利令智昏而作了錯誤的選擇。如果說蘇軾對隱公的態度是哀其不幸、笑其麻木,那么他對里克、李斯的態度就是鄙其為人,笑其糊涂了。應該說,里克、李斯提供了一種更為深刻的教訓。即是說,在面臨嚴重的政治選擇面前,不能讓個人的私念干擾了自己對人對事對形勢的判斷,不能對狼一樣的敵人存在幻想。投機的心理、僥幸的心理,都是足以誤國,也足以禍己的。
第三段則將前面的議論再向前推進一步。說明與毒蛇一樣的野心家相處,即便是沒有一點干預其事的意識,也會時刻招來殺身之禍。鄭小同與王允之都是無意之中聽到了宮廷政變的秘謀,結果鄭小同被司馬師殺了(恐為“司馬昭”之誤),而王允之卻因為急中生智、擺脫了危險。作者的結論是“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即是說,動蕩混亂的城市是不能進去,更不宜居住生活的。這個結論似乎很消極,可是,聯系北宋朝廷無情的黨派之爭,聯系蘇軾耳聞目睹與親身的經歷,他由于險惡而變幻不定的政治斗爭而得出這樣的結論,也是可以理解的。
文章的結尾一段,總括五人之事,強調其“所遇禍福如此”。用交待作文動機的方式,對全文作了一個小結。具體的結論已經包含在前面的敘述議論之中,所以,這兒只用“禍?!倍贮c明一下議論的中心。
縱觀全文,作者選擇三種類型的人物,分別加以論述。重點是第二種類型。三種人物遇到的是相似的環境: 宮廷政變一觸即發,自己必須立即作出選擇??墒?,三種人的態度不同。魯隱公是聽之任之,里克、李斯是利令智昏,鄭小同與王允之是無意中撞上,想躲也躲不了。前兩種人招來了殺身之禍,第三種人無所謂態度,只是隨機應變的問題。貫穿全文的是“智”與“愚”的問題,與其相對應的是“禍福”問題。這是全文議論的著眼點。也是在結構上使全文連成一氣的線索。分散的人和事、憑借這條線索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
上一篇:歐陽修《醉翁亭記》原文|注釋|賞析
下一篇:唐宋八大家文鈔《三槐堂銘》原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