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昭王不禜
(哀公六年)
【題解】
拿反常的天象做生死征兆,這是當時略有迷信觀念的社會風氣,占卜之人總拿黃河之神說事。楚昭王不肯祭祀黃河,他并非不相信河神的存在,而是認為自己不在黃河之神的管轄范圍之內。他寧愿服從上天的安排,也不愿把自己的生命歸附于無辜人身上。
【原文】
是歲也,有云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當王身乎!若禜之[29],可移于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過,天其夭諸[30]?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禜。
【注釋】
[29]禜:禳祭。
[30]夭:昭王幼年即位,在位二十七年,時三十幾歲,故云夭折。
【譯文】
這一年,有的云彩就像一群赤紅色的鳥一樣,在太陽兩邊連續飛翔了三天。楚昭王派人詢問成周的太史。成周的太史說:“征兆要應到君王身上吧!如果禳祭的話,就可以移到令尹、司馬身上?!背淹跽f:“驅除腹心的疾病,而放在大腿胳臂上,有什么好處呢?我沒有犯過大錯,上天怎么能讓我夭折呢?犯了罪受到處罰,又能移到哪里去呢?”于是楚昭王就不去禳祭。
【原文】
初,昭王有疾。卜曰:“河為祟?!蓖醺ゼ?。大夫請祭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31]。江、漢、雎、章,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谷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彼旄ゼ馈?鬃釉唬骸俺淹踔蟮酪?!其不失國也,宜哉!《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32],有此冀方[33]。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34]。’由己率??梢??!?/p>
【注釋】
[31]望:望祭,指祭祀本國山川,遙望而祭,故名。
[32]帥:同“率”,遵循。天常:上天給予人的常道。
[33]冀方:中原。
[34]允出茲在茲:拿到了什么就得到什么。
【譯文】
當初,楚昭王偶患疾病,占卜的人說:“是黃河之神在作怪?!钡淹蹙褪遣蝗ゼ漓?。大夫們一致請求去郊外祭祀。楚昭王說:“三代制定的祭祀制度,祭祀不超越本國山川。長江、漢水、睢水、漳水,是楚國的大川。禍福的到來,也不會超過這些地方。即使我沒有德行,黃河之神也不會歸罪于我。”于是楚昭王還是不去祭祀??鬃诱f:“楚昭王明白大道理了。他之所以不失去國家,實在是應該的??!《夏書》中說:‘那位古代的君王陶唐,遵循上天給予人的常道,擁有了中原這個地方。如今走上邪惡之道,攪亂了治國的大綱,于是就被滅亡。’又說:‘拿到了什么,就會得到什么?!约悍奶斓谰涂梢粤?。”
【評析】
楚昭王生前曾經出現過反常的自然現象,他看到“云如眾赤鳥,夾日以飛”的天象,于是派人詢問周太史是何原因,得到的答復是楚王即將面臨死亡。周太史就是依據當時社會普遍秉持君主為日的觀念,才得以作出這樣的論斷。這種反常天象出現在楚地,征兆就應在楚王身上。而眾多的赤鳥夾日而飛,是太陽被遮蔽、受損之象,這也是周太史做出預言的依據。
但是,楚昭王固執的個性,自始至終也不肯通過禳祭的方式,把災難轉嫁給令尹、司馬,他沒有否定占卜之人所說是黃河之神在作怪,又把三代的祭祀制度搬了出來,無非就是想說明他無罪于神、無罪于天。他把自己比作楚國的心腹,而把令尹、司馬比作股肱。他的比喻很形象,意謂君臣一體,不可分割。楚昭王的比喻不僅滲透了君臣之義,而且飽含著兄弟之情。他對自己的年壽抱著聽天由命的態度,順從上天的安排。從不抗拒死亡,不剝奪別人的生命來延續自己的壽命。
最后引用孔子的話,提到屬于自己的別人永遠拿不走,強拿別人的也未必是好的,服從天道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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