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瓦洛(1636—1711),尼法國古典主義文學理論家和詩人。生于法官家庭,學過神學和法律,但他不愿獻身宗教,也不想當法官,一心要當一名詩人。年輕時曾與莫里哀、拉辛等戲劇家交往。此時寫了一些諷刺詩和詩簡。他用諷刺的武器揭露那些投靠貴族財主的“文丐”,抨擊在貴族沙龍中流行的文學。他指出,盡管《熙德》受到黎塞留的反對,但巴黎觀眾的贊賞肯定了《熙德》的價值。《費德兒》上演遭到攻擊時,他寫信安慰拉辛。布瓦洛開始寫作時就以保衛新生的古典主義作家為己任。中年同權貴人物接近,被任命為“國王的史官”,當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1684)。代表作為《詩的藝術》(1669-1674),它被認為是法國古典主義文學理論的經典,布瓦洛因此被認為是古典主義的發言人和立法者。《詩的藝術》用詩體寫成,一千一百多行,分為四章。第一章總論,談創作的一般性原則;第二章論“次要的”詩類,如牧歌、悲歌、十四行詩等;第三章論“主要的”詩體,即史詩、悲劇、喜劇;第四章為對作家的一些合乎正常情理的忠告。在《詩的藝術》中,布瓦洛認為詩人要有天賦的才能,但更需要辛勤的勞動;他認為偉大的詩人要有偉大的心靈,寫詩不是作買賣,詩人的目的不是金錢;他認為理性是文學創作的基本原則,說“要愛理性;愿你的寫作永遠從理性獲得光芒和價值”;他強調作品的真實,主張作家必須觀察生活,“把自然奉為唯一的研究對象”;他為詩體劃分了等級,把它們分為“大體裁”(即“主要的”)和“小體裁”(即“次要的”),并為每一種體裁制訂規則;他認為悲劇必須逼真,悲劇作家要嚴格遵守“三一律”,即“舞臺表演自始至終只能有一個情節,要在一個地點和一天內完成”。布瓦洛的理論對現實主義美學有一定的貢獻,但他把古典主義美學原則看成永恒不變的觀點則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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