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端為匹
謂端為匹
【原文】
今人謂縑帛[1]一匹為一端,或總言[2]端匹。案《左傳》“幣錦二兩”注云:“二丈為一端,二端為一兩,所謂匹也,二兩,二匹也。”然則以端為匹非矣。《湘山野錄》載夏英公鎮襄陽,遇大禮赦恩,賜致仕官束帛,以絹十匹與胡旦,旦笑曰:“奉還五匹,請檢《韓詩外傳》及諸儒韓康伯等所解‘束帛戔戔’之義,自可見證。”英公檢[3]之,果見三代束帛、束脩[4]之制。若束帛則卷其帛為二端,五匹遂見十端,正合此說也。然《周易正義》及王弼注、《韓詩外傳》皆無其語。文瑩多妄誕[5],不足取信。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注云:“束帛謂玄三二,玄三法天,二法地。”若文瑩以此為證,猶之可也。
【注釋】
[1]縑帛:絲帛。[2]總言:合稱。[3]檢:仔細查看。[4]束脩(xiū):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脩”。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學費即是“束修數條”,就是咸豬肉數條。后來基本上就是拜師費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學費。唐代學校中仍采用束修之禮并同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5]妄誕:任意,荒誕。
【譯文】
當今人們把一匹絲帛叫做一端,或者合稱為一端匹。按:《左傳》“幣錦二兩”句注釋說:“兩丈叫做一端,兩端為一兩,就是通常所說的匹。二兩,指兩匹。”看來,把一端叫做一匹顯然不正確。《湘山野錄》記載英公夏竦鎮守襄陽,遇到朝廷大禮加恩,賜給已經致仕的官吏們束帛,把十匹絲絹賜給胡旦,胡旦笑著說:“我退還五匹。請你查檢一下《韓詩外傳》這本書以及儒士韓康伯等人對‘束帛戔戔’這句話的解釋,就自會明白了。”夏竦查檢了這些資料,果然明白了三代時束帛、束脩的制度。像束帛,指把絲帛卷起來便有兩端,五匹就有十端,正和上面說的相合。然而今傳的《周易正義》和王弼的注解、《韓詩外傳》都沒有見到這種記載。文瑩這個人講的話十分隨便,不足為信。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這句話的注釋說:“束帛指的是黑三黃二,黑色三象征天,黃色二象征地。”如果文瑩用這句話來證明束帛為五匹,那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評析】
此則筆記是一篇辨析文字,從中可以體會作者讀書之用心。這也是該隨筆的一貫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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