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情進入作品時,要使其個性與情感轉化為宇宙性與藝術性。這個轉化過程及其結果,稱為“非人格化”?!胺侨烁窕笔窍笳髦髁x*重要的理論之一。
1917年,托麥斯·史托斯·艾略特*在其發表的論著《傳統與個人才能》中首次提出“非人格化”說。他針對浪漫主義詩歌是個人情感的表現、寫詩要直抒胸臆的主張,提出:“詩不是放縱情感,而是避卻情感;詩不是表現個性,而是避卻個性。不過,當然只有具有個性和情感的人,才能曉得要避卻個性和情感的意義。”后來,這種“非人格化”的觀點,被許多象征派詩人所接受,形成艾略特派和新批評派*詩歌和詩論的重要表現法和內容。
“非人格化”理論是對于后期浪漫主義詩歌理論及其創作的反動,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但這種理論過于強調宗教與神話色彩,完全排斥詩的人格化與個性化,導致了美國詩歌創作的“學院派”*傾向,形成了美國詩歌創作的“沉寂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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