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白居易
【原文】:
賦者,古詩之流也。始草創(chuàng)于荀宋,漸恢張于賈馬。冰生乎水,初變本于典墳,青出于藍,復(fù)增華于風(fēng)雅。而后諧四聲,祛八病,信斯文之美者。我國家恐文道浸(jìn)衰,頌聲凌遲,乃舉多士,命有司,酌遺風(fēng)于三代,明變雅于一時,全取其名,則號之為賦。雜用其體,亦不出乎詩,四始盡在,六義無遺,是謂藝文之儆(jǐng)策,述作之元龜。觀夫義類錯綜,詞采舒布,文諧宮律,言中章句,華而不艷,美而有度。雅音瀏亮,必先體物以成章;逸思飄飄,不獨登高而能賦。其工者究筆精窮,指趣何慚兩京于班固:其妙者抽秘思騁,妍詞豈謝三都于左思?掩黃絹之麗藻,吐白鳳之奇姿,振金聲于寰海,增紙價于京師,則長楊、羽獵之徒,胡為此也!景福、靈光之作,未足多之!所謂立意為先,能文為主,炳如績(huì)素,鏗若鐘鼓。郁郁哉溢目之黼黻(fǔ fú),洋洋乎盈耳之韶(hù),信可以凌礫風(fēng)騷,超軼今古者也。今吾君網(wǎng)羅六藝,淘沐九流,微才無忽,片善是求,況賦者,雅之列,頌之儔,可以潤色鴻業(yè),可以發(fā)揮皇猷(yóu)。客有自謂握靈蛇之珠者,豈可棄之而不收!
【譯文】:
賦這種文學(xué)體裁是從古詩演變而來的。由戰(zhàn)國時的荀卿、宋玉開始草創(chuàng),經(jīng)過漢朝賈誼、司馬相如又逐漸得到擴展、發(fā)揚。如同冰生于水而寒于水,賦在西漢時比起三墳五典更加發(fā)達;恰似青出于藍而勝于藍,賦和國風(fēng)、二雅相比更具文采。后來作賦講究聲韻和諧,除去聲律變化上的八種病犯,確實堪稱崇尚形式美的文體。唐王朝唯恐為文之道漸趨衰微,《詩經(jīng)》傳統(tǒng)絕滅,于是選拔眾多的賢士,派專司文學(xué)之職的官吏,汲取理想盛世夏商周的遺風(fēng),辨明周政衰敗時期的大雅、小雅的詩歌作品,用《詩經(jīng)》的“賦”的名義,來稱呼這種新的文體。綜觀賦體作品,也沒有超出《詩經(jīng)》的范圍,風(fēng)、小雅、大雅、頌都保存下來了,《詩經(jīng)》已有的表現(xiàn)方法也未遺失。這可以說是文章的警策,著作的淵藪。觀察那些文辭縱橫的文章,辭藻華麗,鋪張揚厲,宮商律呂,一派鏗鏘,語言文字,符合章法,華美異常卻饒有法度。盛世之賦,音節(jié)明朗,描寫事物必定具體而周詳;想像奔放不羈,不必登高也能寫出賦來。構(gòu)思精巧的賦作,盡力發(fā)揮文筆的功能,高妙絕倫,旨趣意義無異于班固的《兩都賦》;馳騁想像于廣闊天地之中,提煉出奇制勝的妙語,華美的文辭豈遜于左思的《三都賦》?蓋過絕妙的華麗辭藻,展現(xiàn)出鳳鳥的美姿,鏗鏘的音調(diào)震響四海,競相傳寫甚至使洛陽紙貴,《長楊賦》《羽獵賦》之類作品,豈能達到這種境界?像《景福殿賦》、《魯靈光殿賦》一些名賦,也不值得夸耀!可說做到了人們所講的:立意為先,能文為主,文采鮮明如彩繪的素絹,鏗鏘悅耳如鐘鼓之聲。文采繽紛,像禮服上的花紋耀人眼目,優(yōu)美動聽,像耳邊流蕩著韶的樂曲,確實可謂壓倒風(fēng)騷,超越千古啊!今天,我大唐君主廣泛搜求儒家六經(jīng),整治各種學(xué)派,即使對微小的才能也不加以忽視,很少的善德也要追求,更何況賦是雅頌的同類,可用來歌頌帝王的大業(yè),發(fā)揚君主的謀劃呢!自認為具有非凡才能的人,豈能拋棄賦而不收呢?
【評介】:
白居易的《賦賦》,以賦體形式論述了賦的淵源、特征和功用。
“賦者,古詩之流也。”白居易首先闡明的是賦和詩的關(guān)系問題。《詩·大雅·烝民》:“明命使賦。”毛氏《傳》曰:“賦,布也。”陳奐《詩毛氏傳疏》曰:“賦讀為敷。”可知“賦”字用于詩,系假借為“敷”。劉熙《釋名·釋典藝》(卷六)明確指出:“(賦,敷也,)敷布其義謂之賦。”不過,取“賦”為“敷布”之敷的假借義而用之于詩,有兩種不同的涵義:一指詩的一種表現(xiàn)手法,一指獨立的一種文體。前者,如:《毛詩序》所云:“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fēng),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鐘嶸《詩品序》亦曰:“故詩有三義焉: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后者,如:通常所謂“詩賦”、“辭賦”、“漢賦”、“大賦”之類。劉勰在《文心雕龍·詮賦》篇中,把“詩六義”中的“賦”既作為詩之一體看待,又強調(diào)了“賦”作為詩法的意義:“詩者六義,其二曰賦。賦者,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志也。”“賦自詩出,分歧異派。”白居易說:“賦者,古詩之流也。”顯然吸取了前人的卓異之見,正確揭示了賦源于詩的客觀事實。
其次,論述了賦的特征,強調(diào)了賦的音律美。既然,“賦自詩出”,而詩呢?據(jù)明陳第所著《毛詩古音考》序曰:“士人篇章,必有音節(jié),田野俚曲,亦各諧聲。”可見《詩經(jīng)》之詩皆必有韻。故賦于音韻方面不能不十分講究。白居易說:“而后諧四聲,祛八病,信斯文之美者。”這就指出自南朝沈約明確提出聲病說之后,賦與詩一樣,對音韻的要求日趨精細了。早在三國時期,魏李登已撰《聲類》十卷,雖不能與后世韻書相提并論,實際上它確為韻書之祖,由此可推想,當(dāng)時文人已開注重聲律之學(xué)的風(fēng)氣。到了晉代,呂靜撰《韻集》、張諒作《四聲韻林》,南齊永明之際,沈約著《四聲譜》,謝朓、王融諸人在創(chuàng)作實踐中為沈約的聲病說推波助瀾。當(dāng)時,頗為流行的駢賦更加重視聲韻,尤其考究字之平仄,于是駢賦就漸漸演變成為律賦了。然而,不能木指出:有些文人一味追求聲律的和諧,“尚辭而失于情,故讀之者無興起之妙趣,不可以言‘則’矣。”(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這是應(yīng)引以為戒的。
再次,白居易闡明了為賦應(yīng)以“立意為先,能文為主”的原則。所謂“立意為先”,強調(diào)為賦者首先要講求“立意”的深刻,這是對賦的內(nèi)容方面的要求;所謂“能文為主”,強調(diào)為賦者務(wù)求善于運用文辭、音韻,這是對賦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做到了“立意為先,能文為主”,就可使賦作在內(nèi)容和形式各方面達到完美的境界。值得注意的是,白居易標(biāo)舉出“立意為先”的原則,對賦的發(fā)展史是一個批判性的總結(jié)。
詩自古以來有“言志”的傳統(tǒng),賦為“古詩之流”,“體物言志”是它天職。可是,綜觀賦的發(fā)展歷史,我們會發(fā)現(xiàn)有相當(dāng)多的賦只滿足于對客觀事物、外界景物的臨摹,唯有“體物”而無“言志”。賦所固有的以麗辭言志,所謂“麗辭雅義”的作用消失不見了。漢大賦的某些作品就是如此。它們“極麗靡之辭,閎侈巨衍,竟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歸之于正,然覽者已過矣。……由是言之,賦勸而不止,明矣。”(漢書·揚雄傳》)這種賦幾乎和方志、埤雅、史傳無異,其“言木則若干,言鳥則若干,必待搜輯群書,廣采風(fēng)土,然后成文。果能才藻富艷,便傾動一時。洛陽所以紙貴者,直是家置一本,當(dāng)類書、郡志讀耳。”(袁枚《隨園詩話》卷一)可謂“玩‘物’喪‘志’,全失古詩之義。”(姜書閣《漢賦通義》上卷)漢末及六朝出現(xiàn)了抒情小賦,開始“撥”玩物喪志之“亂”,而“反”(返)體物言志之“正”,像謝惠連的《月賦》等名賦,可以說是“賦自詩出”,完全符合“古詩之義”的杰作了。明乎此,白居易所謂“立意為先”,既是對漢賦失去“麗辭雅義”的偏向的一種糾正,又為賦體文學(xué)的健康發(fā)展指明了一條正確道路,有著十分深遠的意義。
這篇論賦之賦,無疑是繼陸機之后,以賦的形式闡明文學(xué)觀點的重要論文。藝術(shù)形式上,它用駢語聯(lián)綴成文,“郁郁哉溢目之黼黻,洋洋乎盈耳之韶”,“掩黃絹之麗藻,吐白鳳之奇姿,振金聲于寰海,增紙價于京師”,這類綺語麗句使此賦頗富文采,鏗鏘悅耳,令人玩味不已,深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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