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言》外國文學作品簡析
瑞士作家迪倫馬特(1921— )的長篇偵探小說。小女孩葛麗特利在森林里被人殺害,警察局草率從事,斷定兇手是小商販龔登,龔登因此含冤自盡。探長馬泰依向死者的母親許諾,他一定要把真正的兇手帶到她的面前。為了消除社會隱患,馬泰依不惜丟掉自己的職位,重新開始調查研究。他孤軍奮斗,終于發現,殺害葛麗特利的是一個精神變態的殺人狂。于是他用另一個小女孩做誘餌,在她的身邊布下了羅網。但預料中的兇手卻遲遲沒有出現。由于一次偶然事件,警察局長得知,馬泰依關于兇手的推論完全正確,他沒能捕獲兇手是因為兇手還未來得及再次作案便在一次車禍中喪生。這樣,馬泰依再也無法實現他的諾言。
作品描寫的是一樁謀殺兒童案以及對案件的調查,但小說的思想意義并不僅限于此。它不但暴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的腐朽與墮落,而且還通過無辜者變成罪犯的事實說明,在資本主義社會里,正義得不到伸張,所謂追求正義,不過是一句空話。真正敢于追求正義的人,社會給他的不是支持和幫助,而是歧視和非難。馬泰依探長的命運就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為了拯救孩子,為無辜的人平反,他放棄了自己的錦繡前程,千方百計要把兇手緝拿歸案。但他的行為在社會上卻得不到理解,反被看成是精神變態。小說突出地反映了主持正義反倒成為怪僻行為這樣一種令人震驚的社會現象,具有深刻的社會批評性質。
《諾言》在藝術上也頗具特色。小說后一部分完全脫出了一般偵探小說的窠臼:馬泰依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等待和搜尋最終落了空,而他本人也因為無望的期待變成了一個半瘋癲的狂人。他破案不成,身敗名裂,至此,這部偵探故事便成為一出悲劇。然而,故事結尾又來了一個急劇的變化:兇手妻子的口供證明,馬泰依的推論完全正確。這樣一來,馬泰依的悲劇形象更加感人。由于馬泰依的命運不僅僅是個別人的偶然遭遇,他的故事必定會引起讀者的深思與聯想。在迪倫馬特筆下,一篇描寫兇殺的故事就這樣成為了具有強烈的道德力量和深刻哲理意義的優秀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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