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絕二首
八月十五看潮
吳兒生長狎濤淵,冒利輕生不自憐。
東海若知明主意,應(yīng)教斥鹵變桑田。
山村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韶解忘味,邇(ěr)[1]來三月食無鹽!
【注釋】
[1]邇(ěr):近。
【譯文】
八月十五日看潮吳越的兒郎呵,潮頭上踏浪,不懼深淵,無非是為了水中獲利,怎么可以如此輕生弄險。東海的海神呵,你該解悟明主禁止弄潮的心愿,把這海邊的鹽堿之地,一并變?yōu)榉孰榈纳L铮?/p>
山村
七十歲的老翁腰里還別著一把鐮,說起來真是愧對春山——采山嘗遍了筍蕨甜。倒不是聽那韶樂,忘了肉味想嘗嘗鮮,是因為足有三個月了——吃不到鹽!
【解析】
元豐二年(1079)七月,蘇軾以“銜怨懷怒”“包藏禍心”的罪名被捕入獄,罪證便是蘇軾的一束詩文。這便是歷史上的“烏臺詩案”。原來蘇軾請求補外以來,有時在詩文中流露一點牢騷,有時對新法表示了不同意見,有時針砭新法流弊,其目的無非是“緣詩人之義,托事以諷”。這兩首詩即被當(dāng)時言官何正臣之流視為罪證之一部分。兩首小詩寫于熙寧六年(1073)杭州通判任上。
第一首寫于中秋節(jié)錢塘觀潮時。“前二句言弄潮之人貪官中利物,致其間有溺死者”(據(jù)“烏臺詩案”)。蘇軾自注:“是時新有旨禁弄潮?!焙蠖湔f朝廷好興水利,可惜海水無知。斥鹵,產(chǎn)鹽之地,指海。第二首是“山村”五首的一首,指斥朝廷的鹽法太苛峻?!奥勆亍薄巴丁保墩撜Z·述而》說,孔子聽了優(yōu)美的韶樂后,三個月吃肉忘了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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